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最终解释权

(2012-09-07 22:46:54)
标签:

异地高考

条件

拼爹

苛刻

满足

最终解释权

 

         文:九州狐

 

http://s13/middle/62a52021gc91daf39315c&690

中国人好权,尤其是公权,不放过任何一个施展自己权力的机会,很多方面都会涉及到最终解释权的问题,原先多用于商家广告,言之凿凿,一旦无法自圆其说则会动用最终解释的权力,现在连学校规定一个奖惩制度在后面也不忘写上一句最终解释权归学校。

 

“最终解释权”就是最后的说明含义、原因、理由的权力。但从法律角度来讲,“‘最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终解释权等。”说得简单些最终解释权就是一种借口,而且是没有余地的借口,类似于高院的终审判决。

 

96,教育部长袁贵仁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当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异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在当地需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种保险。学生也要符合条件,各地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享有同样权利,而不是城市越大越好。

 

备受公众期待的异地高考方案终于羞羞答答的登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当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掷地有声,深入人心,犹如春风拂面沁人心田,殊不知先是一个“糖枣子”而后是一个“毛栗子”,高不可攀的准入条件使得原以为可以绝处逢生的农民工子弟望考兴叹!在我看来有条件准入不就是最终解释权的问题吗?即使农民工子弟不能异地参加高考,不是我们政府没有关注异地高考的问题也不是我们不允许而是你不符合条件,让你想恨都恨不起来,唯有抱怨自己生错了地方,生错了家庭。

 

 对照袁部长罗列的条件,完全符合条件的家庭根本就不存在异地高考的问题,首先在当地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种保险且孩子已经到了高考年龄的家长应该在该城市工作了许多年,家庭户口也应该早已迁入该城市,如果是作为人才引进的对象,子女就学、工作更不在话下,哪里还会存在异地高考的问题?

 

 其次,因为我国各地选择的教材不同,高考试卷也不同,要想能够在异地参加高考,必须在该地就学一定年限方才可以,如果一个城市没有完全做好接纳农民工子弟随父母就读的准备,符合这种条件的孩子又有几何?即便是符合了这个条件,爹“拼”不过人还是不行。

 

    再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享有同样权利这一条件更是玄乎,异地高考政策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各办,异地高考的最终解释权下放到地方,允许不允许都是有地方政府说了算,异地高考势必成为香饽饽,同时异地高考一定会成为某些人投机经营的“诱饵”,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管理漏洞、滋生腐败,很有可能异地高考会成为一种新的教育诟病。

 

    异地高考的三个准入条件高、实在是高,对照条件异地高考就像美轮美奂的肥皂泡沫一样永远定格在人们的幻想中。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