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女“技师”为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法律应该怎样定性?

(2012-08-02 07:08:09)
标签:

13岁

男孩

性服务

性质

杂谈

                    女“技师”为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法律应该怎样定性? 

                                             文:九州狐

 

                                                   女“技师”为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法律应该怎样定性?

                                     

拿着朋友送的免费洗浴票,家住咸阳的陈女士一家和朋友胡女士一家,第一次踏进洗浴广场。昨日上午,当两家人准备结账离开浴场时却被告知,陈女士13岁的儿子鹏鹏,在浴场内消费了由技师提供的“性服务”,浴场要求陈女士为鹏鹏消费的198元买单。浴场凭什么向一个13岁的孩子提供性服务?在得到浴场女技师确实为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的答复后,愤怒的陈女士当即选择了报警。(《华商报0801日)

 

看罢这条新闻,我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古人云:“君子求财取之有道”,卖淫女为13岁男孩进行性服务收取198元的服务费看似有道,只是此道非彼道,在我看来此卖淫女不仅下贱而且是够下贱。

 

有人把浴场中的这些女人称作“技师”,我却把她直接唤作卖淫女,我不怕有人说我歧视性工作者,对于这样的性工作者骂她绝对是便宜她的了。从词面上理解技师就是技能工程师,是具备相关技术,掌握或精通某一类技巧、技能的人员。技师不同于一般工程师,技师属于职业资格,工程师属于职称。恕我孤陋寡闻,没想到如今的卖淫女也持证上岗了?

 

这条新闻让我想到了另外一个新闻,前段时间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审判了一起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强奸案,一名案发时年仅16岁的男孩与13岁女孩恋爱同居,在双方家长都未追究的情况下,男孩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强奸罪,处有期徒刑13个月。

 

在看这条新闻的时候,我的头脑中就冒出了一个想法,如果恋爱同居的是16岁的女孩和13岁的男孩,法律又该如何判决呢?对13岁的男孩还判强奸罪吗?我想可能又有新的说道了,只是话语权不在公众的手里。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这是考虑到幼女身体发育、身心发育、认知水平以及对后果的预知不足,为保护妇女权利而特别设定的内容,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胁迫的一律以强奸罪论处,从《刑法》规定来看“强奸罪”只保护女性不保护男性,毋庸置疑这是法律的一个漏洞或者说空白之处。

 

在我看来这个案例给当事男孩造成的伤害绝不比其它强奸案例中受害的女性伤害少,第一,在中国现实生活中女孩子受性侵的案例多,公众因为女孩子无辜受害相对比较容易接受和同情,如此低龄的男孩子受到性侵且通过媒体曝光的几乎没有,公众不太容易接受,社会上的各种非议在所难免,不可避免的对孩子未来的求学、生活、婚姻都会产生不小的影响;第二,13岁男孩子对性的懵懂从此被打开,从此性幻想便伴随着他,放纵不行,过分的压抑肯定也不行,能不能从里面走出来?会不会因此走上极端?没有人能够保证;第三,孩子的父母也将承受社会的舆论的压力和深深的自责,同时还要不惜余力地做好孩子的心理疏导和排解工作,关键这种事情并不是那么的容易开口和教育。

 

透过这个案例不难发现当下洗浴中心“挂羊头卖狗肉”进行色情服务依然很猖獗,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尽然把黑手伸向了未成年男孩,她明知道结账的时候一定会被发现,仍然肆无忌惮,说明什么?第一,为了钱不顾一切;第二,该洗浴城进行色情服务司空见惯并且有强硬的后台,不怕因此受到查封;第三,卖淫女的侥幸心理,可能她觉得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家长肯定会选择沉默,扔钱走人,没想到撞到枪口上了。接下来有关职能部门如何裁决才是公众很想知道的后续新闻。

 

我觉得这样的新闻应该多给那些鼓吹性自由,为“性工作者”打抱不平的性学“砖家”们看看,问问他们对此有什么想法?

 

尽管看到这样的新闻很愤慨,但是,这条新闻却有着非常现实的积极意义,过去我们可能对强奸罪只是停留在内心的想法中,现在面对这样活生生的案例,法律又作如何解释呢?如果因此能够推动法律在保护未成年男孩条款的诞生不失为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女“技师”为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到底属于哪种性质?法律又应该怎样定性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