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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与“保护费

(2006-05-19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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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有时候,法律就是用来挑战的。有时候,挑战法律,就是挑战体制,对抗现实。在特定的时候,法律对于特定的人群是不公平的,甚至非正义的。
 
有一种现实是,那些需要法律救济的人们常常不能得到及时的顾及。
于是有人无奈之下,干起了违法的勾当,比如,专 制 体 制下的反 政府行为,肯定是非法的,比如小岗村村民当年按红手印也肯定是违法的。
 
所谓历史是人民写的,其有意思之处就在于,一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到了另一个时期,可能就是开启新时代的壮举。
 
农民起义是历来不被当政者认为合法的,但在新中国的历史课本上一度就是壮举,就是对历史的推动。
 
今天的报纸还报道了北京公开拘捕一批黑车司机。这倒是一个让人伤感的事件。如果放在若干年前,在中国还没有出租车公司的时候,一个人开车拉客并适当收费,即使不是助人为乐,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是违法的事情。
 
但自从出租车公司出现,情况就不一样了。什么是出租车公司,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寻租的机构,他从出租车司机那里收取保护费,并给予出租车司机合法的牌照。——在中国的历史上,官与民的关系大致如此。
 
但是有一部分出租车司机拿不到这个牌照,也不愿意拿这个牌照。也就是他们是这个体制的挑战者。他们的不愿意原因大致如此——出租车公司的保护费收得太高了,抬高了准入的门坎;或者是交钱了,被被保护了,却失去了自由。
 
这样的人多了,于是就形成了另一个团体,黑车群体。
但是,任何一个市场总需要保护人,无政府主义早被证明是行不通的。黑车司机们也自己的保护人。也要交保护费。但是这个保护费肯定低于合法的保护费。(否则,黑车组织就不会形成了)
 
二者的矛盾是注定了的。二者的冲突也是必然的。
于是当运动一来,一批黑车司机被抓了。
 
但这并不表明黑车市场的失败和倒掉了。武断一点说,只要有出租车公司存在,就会有黑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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