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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教育局关于推评中小学教坛新秀的通知

(2012-03-29 19:57:58)
标签:

教坛新秀

教育

 

东教人字〔20129

 博主点评:参评条件较为苛刻,博主第三条不符合,失之交臂,出名要趁早机会给有准备的人!

东阳市教育局

关于推评中小学教坛新秀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民办学校:

为加快培养和选拔我市中小学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鼓励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金华市第十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金市教人〔2012〕8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届教坛新秀推荐、评选范围为:教龄满5年(计算时间至2012年9月10日),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职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民办的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均属本次参评范围。

原已被评为各级教坛新秀的教师,可按相应条件推荐参加高一级教坛新秀的评选(占用推荐指标),但不再授予同级教坛新秀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工作规定,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精神追求,乐于奉献,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坚决抵制有偿家教、违规办班。

(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热爱本职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理念新,教学实践能力强,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在学生、学校和家长中反映良好,在当地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县级优质课评比(基本功、技能比武、青年教师擂台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并获得同行较高的评价。

(四)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努力进行教改实践和科研活动,具有一定的教研成果,一篇(本)及以上本人撰写的学科论文、教学案例或教改经验等文章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获县(市、区)级二等奖、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范围限于教研室、教科所、一级教育学会、电教馆。

(五)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推荐参加金华市教坛新秀评比的教师还须曾获县(市、区)级以上“教坛新秀”称号,或在县级优质课评比(基本功、技能比武)中获一等奖,并获得同行较高的评价。一篇(本)及以上本人撰写的学科论文、教学案例或教改经验等文章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获县(市、区)一等奖、地市级二等奖。具体评选办法可查阅金华教育网站相关文件。

三、名额分配

2012全市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名额为76名(学科分布见附表1),评选产生的市级教坛新秀中农村义务段学校占适当的比例,具体录取办法在实施方案中予以规定。分配给各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有关民办学校的推荐名额(见附件2)。在被评为东阳市教坛新秀的教师中按照规定条件择优推荐参加金华市教坛新秀、省级教坛新秀评比人选31名(学科分布见附表3),在市聋哑学校推荐1名特教人选,直接参加金华市评比。

四、推荐、评选方法

本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的评选,采用学校、中心学校推荐,专家评委组考核,教育行政部门考察审定的办法进行。推荐、评选教坛新秀以学科为单位分别进行。

(一)学校、中心学校推荐。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教坛新秀推评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结果公开的要求,由学校、中心学校组织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东阳市第十届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见附件4)。被推荐的青年教师,须报送上一年度教师考核表复印件一份,选送本人撰写并参评的专题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论著)一篇(本)(一式四份),获奖论文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需提供复印件(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发表报纸的报头、页面),提供的复印件中不得出现本人姓名和所在学校名称。两人以上合写的论文,参评教师必须是第一作者。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民办学校审核盖章。

(二)专家评委组考核。市教育局设立专家评委库,抽签产生会教会评、论文评审两个专家评委考核组。其中课堂教学会教会评成绩计80%、论文水平计20%。根据会教会评、论文评审等成绩,按照评选名额确定教坛新秀候选人。对于市教坛新秀候选人要进行公示,如有违反师德“十个不准”实行“一票否决”,近三年教学成绩有4个学期低于同一年级平均成绩的,不得评为教坛新秀。某一候选人被否决后,不再另行递补。

(三)市推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委组考核、联评结果,进行综合审定,确定东阳市级教坛新秀;并根据金华市教育局下达的推荐名额,确定金华市级教坛新秀的推荐人选。东阳市级教坛新秀人选和金华市级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产生后,在东阳教育网上公示7天,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四)确认评选结果。公示期满后,市教育局将对东阳市级教坛新秀发文公布、表彰,对推荐参加金华市教坛新秀评比的人选由教育局人事科组织报送材料。

五、材料要求

(一)《东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附件4、一式5份);

(二)《东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5、一式3份),此表按EXCEL文件格式通过OA系统发至局办公室徐晓云老师;

(三)《东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候选人学校考核组考核推荐表》(附件6、一式5份);

(四)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3份)和被推荐人所在同一年级近三年教育教学成绩(1份),由学校组织撰写并打印,其主要事迹摘要填入《申报表》内;

(五)能反映被推荐人工作业绩(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师德表现(2011学年度考核表1份)、学术水平(论文论著、经验材料、教科研报告等一式四份)的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城校办)、民办学校审核盖章。

上述材料每位推荐人选一个档案袋,封面张贴目录清单,写明单位、姓名、学科、材料顺序,务请于4月1日下班前报送到教育局人事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教坛新秀推评工作的领导,教育局决定成立由蒋凯跃、蒋立新、赵耀杰、杜召荣、王秋艳、徐国仙、沈兵、吴铁剑、楼锡德等同志组成的市教坛新秀推评工作领导小组,蒋凯跃同志任组长,蒋立新、赵耀杰、杜召荣、王秋艳、徐国仙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国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市教研室、教科所配合实施相关业务考核。同时成立推评工作监督组,由王秋艳同志任组长,张国阳、韦利华、卢秀林、胡跃斌、李云良同志为成员,对整个推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2012年东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名额分布表

2.2012年东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名额分配表

3.金华市第十届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名额分配表

4.东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

5.东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人选一览表

6.东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候选人学校考核组考核推荐表

7.2012年东阳市教坛新秀评选材料清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坛新秀  评比  通知

  抄:金华市教育局

  东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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