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不在高有仙则名—重读《元照英美法词典》(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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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师节,本人拜访时先师潘先生讲述“国文”“中国通史”“中国法制史”业师王佩诤先生的学术人生
早在1990年,先生在名篇《比较法在中国:回顾与展望》里就不止一次地提及母校:
在上海有两所大学开始设立大陆法和普通法的专门课程。其一是东吴大学法学院,其英文校名中译即“中国比较法学院”。(The Comparative Law School of China,Soochow University)在1915年成立,1927年又设立东吴法律学研究院(至1952年上海停办)。校章规定创办宗旨是:“使学生充分掌握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基本原理”。在1940—1944年期间,(笔者在该校就读时)本科必修课,除中国各门法律课程外还有一系列外国法比较法课程约共二十种,其中主要包括普通法的各个基本学科和大陆法、民商法,苏俄法等;采取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法,并使用外语及外国课本,以培养学生听说写外语能力。设有“模拟法庭”(moot court)进行演习;出版《法学杂志》和英文版《中国法学杂志》(China Law Review,1922—1940),是一个比较法论坛。1975年美国已将后者全部复制重版发行。该校原由美国人创办,后由吴经熊,盛振为教授接任。这是中国最早的比较法教育与研究机构,曾经培养了一批比较法学者,如现任海牙国际法院法官倪征(日+奥左右结构),即该校的毕业生、教授和教务长……
……在这个时期里(1949—60年代初期),约在1957年夏中国法学界座谈会上,原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中国比较法学院比较法教授倪征(日+奥左右结构)先生(现任海牙国际法院法官)曾沉痛地发出“救救比较法”的呼吁。但是并没获得人们的重视。
潘文翻拍件
《元照英美法词典》“审订”之一、也是《倪征YU(日加奥)法学文集》编辑之一的东吴校友施觉怀老师在“回忆与展望——为纪念东吴建校 110 周年作”一文里特别提到了潘先生:
另一位重要的校友潘汉典先生,是至今为止中国最完整的英美法辞典的主要学术负责人。开始时中国政法大学六位博士、硕士发起此事,由薛波硕士主持工作,拟编写一本有关英美法的英汉法律大辞典,请潘先生看后,潘先生认为辞典范围有所局限,尚不足以应对要求,需大加扩充提高,并建议此事须得到东吴校友的支持。于是潘汉典开出一系列东吴校友名单,薛波一一上门拜访。东吴校友年轻者已年逾古稀,不少已年届耄耋,也有卧病在床者,如国际私法权威、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卢峻,他们为此均全力以赴,不顾健康,不计报酬,为完成此巨著而努力。潘汉典为总审订,出力尤多。经七年努力,国内外数百人通力合作,终于使此当代最完整的英美法辞典得以问世……
此亦为东吴众校友,特别是潘汉典校友为国家为人民的一大贡献。
2016年,潘先生从台湾东吴大学赵维良副校长手上接过了东吴大学颁发的“东吴大学法学教育卓越贡献奖”。先生致辞时说道: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学者。1940年至1944年和1946年至1948年在上海东吴法学院的学士和硕士的求学经历,奠定了我的法学——特别是比较法学的知识基础和研究兴趣,盛振为、费青、鄂森、刘世芳、郭云观、姚启型等恩师的为学之道给我树立了榜样。我取得的点滴成绩,与恩师们的教育不可分。我对东吴法学院心存感激!
2016年,潘先生接受台湾东吴大学颁奖时致辞
我还知道,东吴先贤盛振为先生95岁高龄时曾给潘先生寄贺年卡,东吴先贤李浩培先生未刊稿——萨维尼名著《罗马法》——原计划由潘先生接续,东吴先贤费青先生的讲义和未刊稿都留存于潘先生手中,等等,这些事例都说明潘先生深得东吴先贤和前辈的信任和赏识。
1995年,潘先生收到业师盛振为先生的贺年卡后一直珍藏——旁边是潘先生手书文字
以我的个人理解,《词典》能够聚集海内外多位东吴学人,也是因为《词典》契合了东吴法学院的办学宗旨——“使学生充分掌握世界主要法律体系的基本原理”!事实上,早在潘先生就读东吴时期,师生就有了编辑法律词典的规划。从某种意义上说,《词典》留存了包括东吴学人在内的法律精英群体的知识和智慧,《词典》也成为了东吴学人为代表的法律精英群体用心血浇筑的一座丰碑!
谨以此文向《词典》及词典背后的法律精英群体致敬并向《词典》出版20周年致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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