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望皓月重操旧业,佳节阅名篇再忆先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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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教师节先师沈宗灵潘汉典 |
今日,本世纪第一次双节“巧遇”:农历八月十五日传统中秋节,同日也是公历9月10日现代教师节。
上午,参加供职单位新疆政法学院线上会议——讨论线上教学情况。刚过去的一周,线上讲授“法理学”——教材“首席专家”为张文显教授。退休有年,退休后并非第一次从教,但确实是第一次“重操旧业”——讲授“法理学”。
如果我的记忆无误,40年前,第一次在北京政法学院“袖珍校园”里聆听法理学授课——彼时课程名称为“法学基础理论”,业师是王启富教授;1985年毕业季,论文选择法理学方向,导师任中杰教授,论文忝列毕业论文选。
五年之后,回归校园——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法理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业师有沈宗灵先生、刘升平先生、张云秀先生等。
书影。当年考研用书,作者有中国政法大学张浩教授——实际作者为张贵成教授
现代西方法理学课程由沈宗灵先生主讲,教材为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英文第三版)。
流传甚广的博氏第一本汉译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1993年,回到母校初执教鞭,讲授法理学,以沈宗灵先生著述为主要参考资料。
书影
再过15年,以“知天命”之年读博,入先师潘汉典先生门下。博士毕业第二年的2012年,主编先师的《潘汉典法学文集》于法律出版社出版。彼时已经获悉,先师1947年已经完成译作博登海默《法理学》(1940年版,以我检索所获信息,国内大陆包括国家图书馆、北大图书馆和法大图书馆迄今均未收藏博氏《法理学》第一版。)。
博氏《法理学》第一版内封,据译作载我对先师的采访录,先师题注时间有误,实际购书时间为1945年大学毕业后
先师手稿,有大致的完成时间:1947年1月
经法律出版社亲同学朱宁惠助,2015年出版了潘译《博登海默法理学》,其中收录了本人2013年拜谒位于美国加州戴维斯的博登海默墓地时拍摄的照片、博氏去世后其同仁撰写并发表于美国比较法杂志的忆文(国内首次发表)、我对先师的采访录以及有关博氏《法理学》不同版本在中国传播的考证等。
博登海默墓地,本人2013年摄于美国加州戴维斯
简而言之,国内大陆地区,以博氏《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作为硕士研究生教材,北京大学法律系是无可置疑的第一家;潘译博氏《法理学》自然是氏著的第一个汉译本——如果不考虑实际出版时间的话。我撰写的“后记”经齐海滨师兄审阅并修订:
据齐海滨介绍,1978年后张宏生教授和沈宗灵教授轮流指导硕士研究生。1982年,沈老师单独招第一届硕士研究生,共招齐海滨、石泰峰、姬敬武三人。在指定法理学教材时,沈老师指定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英文版(1974年版)作为教材,并特别说明理由:博登海默并非美国法学界的名人,本书也非名著,但属于西方法学中研究法学和法律哲学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的一本著作。观点属于综合法理学派,对法理学各派都持客观态度,不片面,不绝对,不会畸轻畸重,作为教材比较合适。他们这一届用了一年时间学习博登海默的《法理学》,研读的非常认真。姬敬武为了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随着学习进度作为课堂作业逐章认真翻译,半年翻译完第一编。可以认为北京大学法律系1982年使用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作为教材是国内第一家。1985年华夏出版社召开会议时,是齐海滨建议姬敬武与邓正来合作,共同报了出版选题。这也解释了邓姬译本序言作者沈宗灵教授和译者之一姬敬武为什么都出自北京大学法律系……
拙著《东吴身影:走近导师潘汉典》留存了先师93岁住院期间的工作状态:
2013年,笔者协助潘先生整理了完成于1947年的《博登海默法理学》,先生自己从头校对,一段时间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并一度累病住院。由于工作太投入,在医院的病房里先生有过半夜醒来滔滔不绝地讲述法理学的“非正常”状态。该书由法律出版社于2015年出版,并于该年获法律出版社年度“十佳”。
学长刘兆兴(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三任会长,前两任为沈宗灵先生和江平先生)有言(大意):中国当代比较法学有两座大山,沈宗灵先生和潘汉典先生。以我个人极其有限的求学经历,两位先师也是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大师——张文显教授师从沈宗灵先生的经历可参阅其自述(详见《法理学与比较法学论集:沈宗灵学术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改革与发展》)。
书影
中秋月圆之时,仰望星空,难忘师恩!
谨以小文怀念先师潘汉典先生、沈宗灵先生、刘升平先生等的教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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