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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2021-10-08 09:42:39)
标签:

比较法学研究院

潘汉典

王泽鉴

姚淇清

旧影

(六)

本文开篇引用的《会讯》第42期载《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比较法教学》专栏对我具有特别吸引力。其目录如下:

一、前言(沈关生)

二、中国比较法教学与研究在中国政法大学迈进(潘汉典)

三、英美法在中国的摇篮(高程德)

四、母校所给 回馈社会(王以真)

五、回忆东吴法学院的英美法教学(黄毓麟)

六、1991年拍摄的原东吴法学院教学楼

七、东吴法学院法律系历届教授名录

其中的《中国比较法教学与研究在中国政法大学迈进》一文出自先师潘汉典先生,但因我编辑《潘汉典法学文集》时未看到此篇文章,因而有遗珠之憾。在此恭录全文如下:

2009年12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成立大会暨“比较法:中国与世界”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张晋藩、陈光中、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比较法研究所第一任所长潘汉典,台湾著名法学家、台湾大学王泽鉴教授(注:潘汉典与王泽鉴洽谈喜悉,其大学法学院教师为姚淇清教授——与潘汉典同学,均毕业于上海东吴法学院法律系,姚君早一年毕业,后留学美国,潘汉典曾送行。)以及来自海内外的其他一百多名专家、学者出席成立仪式。中国政法大学张保生教授主持会议,该比较法学研究院是由原来的比较法研究所、中德法学院、中美法学院整合而成,旨在建立比较法学科研、教学和学术交流的国际化发展平台,进一步推进中国比较法学研究水平。米健教授担任首任院长。八十年代潘汉典与青年法学者译介比较法学名著《比较法总论》,米健同志即其译者之一。比较法学研究院成立庆祝大会与祝贺潘汉典教授九十寿辰晚会同时举行。潘汉典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特聘博士研究生导师辅导法学院及中美法学院研究生多位。

  感谢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惠赐本人的部分会议照片,借此可以重温会议的瞬间。以下附图——除了个别专门说明者之外——均出自会议照片,不再注明(推断摄影者为卢云开先生)。

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潘先生发言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部分参会人员合影。左起:米健、张保生、廉希圣、石亚军、罗豪才、王泽鉴、潘汉典、江平、朱维究教授

我有幸跟随潘先生读博士正在这一时段——入中美法学院、毕业于比较法学研究院,其时正是潘先生指导的“中美法学院研究生”之一。略感遗憾的是,斯时我正在瑞士游学,虽然“在读”但没有在“现场”。

潘先生文中的“注”值得细读:

潘汉典与王泽鉴洽谈喜悉,其大学法学院教师为姚淇清教授——与潘汉典同学,均毕业于上海东吴法学院法律系,姚君早一年毕业,后留学美国,潘汉典曾送行。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潘先生与王泽鉴教授握手交谈,左一为罗豪才教授
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潘先生与王泽鉴交谈,不排除前引文中的“洽谈”所指正是此幅旧影定格的瞬间
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潘先生与王泽鉴交谈,后排为江平和朱维究教授——摄影者为卢云开先生

我因协助潘先生整理耶林的《权利斗争论》,曾收藏并浏览过王泽鉴教授的《民法总则》(修订版),但只是“功利性”地浏览了第一章第一节耶林的《法律的斗争》(萨孟武节译自英译本和日译本)。据《民法总则》作者简介,作者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没想到竟然与东吴法学院校友有渊源。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书影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载有姚淇清的条目:

姚淇清Yao Qiqing(1919一   )  字祖泽,浙江吴兴(今湖州)人。生于1919年2月22日。东吴大学法学系毕业,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耶鲁大学法学博士。曾任驻瑞士总领事馆秘书、考试院法规委员、英文《自由中国评论月刊》编辑、特种考试国家储备人员登记委员会考试委员。1950年至1957年间任台湾大学、东吴大学教授。1957年任“教育部”国际合作委员会主任委员。1958年任“行政院美援运用委员会”顾问。1961年任“科学发展指导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1961年任“教育部”教育司司长。1962年任“教育部”常务次长兼“行政院”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人类资源委员副主任委员,“国家科学委员会科学发展指导委员会”委员。1966年任驻巴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公使”衔常任代表。1972年返回台湾,任教于台湾大学……。著有《论英美法上之未遂罪》、《国际政治对人权保障之影响》、《中国文官考试制度》、《政府设计之程序与组织》及《北大西洋公约》等。

查阅东吴法学院史料,姚淇清毕业于1943年,潘先生毕业于1944年,“早一年毕业”准确无误!2009年潘先生年届九十(虚岁),姚淇清九十周岁。如果其时仍健在,得知弟子与当年沪上送行的东吴法学院院友潘先生相聚于北京的比较法盛会,该是何等快慰!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书影

我收藏有《中国法学论著选集》(吴经熊等著、刁荣华主编,汉林出版社1976年版),序言之一的作者是费青同窗、时任级长的查良鑑,序言之二的作者就是姚淇清,其序曰:

坊间法学论著,夙鼎盛而遴选各家专论汇辑成集者,尚不。我国索引工怍,向付厥如,之撰文参,辄需遍索群藉,稽时费力,甚。图书资料未全,按图索骥,非无困难因而欲求相互参以资发窒碍丛生,影响研,殊非浅鲜集,遍及公私中基本而重要之问题理论与实务并重,史实与演变兼顾其中法律史一章,刊有唐律,是盛唐文化之晶,惜乎中华法系,徒成具名,凡治斯学者,莫不引为憾事,无不复兴我中华法系为要务斯章列,堪为今后制法、法之暮鼓晨钟,日月累,我中华法系行将由茁芽而壮大而,则斯章亦具振聋发聩效欤?

    著,少作者作古,其生前之精心撰述,自不因时序之浮生之存而有所变异者可重谠论,知所追踪而发扬之,则岂止于青出蓝而深于抑以宏扬我学,俾光芒照耀于寰宇,之事小,而启发之意大,中华文化之复兴实利赖之。于此动荡之大代中,斯亦吾积极使命也

    余以此一集,宜以之为开端,今似可继续,分门别类,以便法之研究与实务之参酌。此付梓之,刁棣荣华索序余,乐綴,聊申管,以就正海内贤达,是序。

          中华民国六十四年十一月八日

           姚淇清序于台

姚淇清不仅是序言作者,还是选集作者之一,是书在“民事法学”篇里收录了姚的《战争对于契约之影响》一文,文末简介云:曾任台大、东吴、中国文化学院教授,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常务次长,中华民国驻联合国文教组织总部大使,现任台大法学院院长。著有英美法总论、英美契约法、中国民法要义、宪法临时条款研究等。(按:其中《英美法总论》是译著。)

拓展搜索范围,姚淇清还出版过专著《国家建设与法律》等书。甚至早在1945年刚从东吴法学院毕业之际,就在《大学生》杂志发表过论文《领海内沿海国主权行使之检讨》。 

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大学生》封面翻拍件

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姚文翻拍件

我曾于访问台湾时两次专程拜访东吴法学院院友、1946届毕业生——时任级长——王绍堉先生,还曾遵1944届毕业生——时任副级长——刘造时先生之嘱前往拜访其同窗胡蔚杰,可惜联系后得知刚去世不久。此次“闲读”又“神交”了1943届的姚淇清先生——也是前文所述参加东京审判刘继盛的同窗,正应了本期《会讯》里一个栏目的题目:《海峡两岸东吴是一家》!

在此附上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成立时若干旧影,纪念此次比较法学研究院、也是中国政法大学乃至中国比较法学界的盛会。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中国政法大学首任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潘先生与比较法学研究院首任院长米健教授合影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会议当天晚上同时举行了“祝贺潘汉典教授九十寿辰晚会”,时任校长黄进教授出席并致辞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黄进校长代表学校向潘先生敬献祝寿书法作品“鹤寿”——作者为本人同事兼好友李玺文先生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黄进校长向潘先生敬献围巾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潘先生吹生日蜡烛瞬间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黄进校长与潘先生愉快交谈东吴旧事——以《东吴大学北京校友会会讯》为材料(五)

在读的同门王称心博士(法学院)与潘先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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