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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2021-06-15 11:02:41)
标签:

谢怀栻

大师

张遵修

致谢

致敬

(八)

上引沈宗灵老师的亲笔函出自题为《名不正则言不顺——法学家帮助完成译名统一》的文章,其文曰:

《法学》卷的译名统一,是在向几十位作者请教、得到几十封详细具体的答复的基础上完成的,并最终编制出《外国人名译名对照表》《外国和国际组织机构译名对照表》和《外国法律和国际条约译名对照表》。为了避免错误,这些表最后再次请李浩培、沈宗灵审定才付排付印。这三张表刊登在《法学》卷第889~914页。《外国法律和国际条约译名对照表》,共有829部法典或条约的原名和译名对照,潘念之看了非常高兴,认为这项工作很有意义。这项工作得以完成,是由于有法学家在百忙中不厌其烦的指教和帮助。

文中附有倪征YU(日加奥)、李浩培、周柟、关怀、江平、肖蔚云、沈宗灵和谢怀栻等的亲笔函,每一封亲笔函都可作为研究对象。

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文字见图,翻拍自《法学》

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文字见图,翻拍自《法学》

以谢怀栻的亲笔函为例,其中写道:

……西德的法律都有一个全称,有一个简称(二者都是正式名称,即原来通过时的名称)。还有一个缩写。

《青工保护法》的全称是“Gesetz zum Schutze der

Arbeitenjugend”,简称是“Jugendarbeitsschutzgesetz”,缩写是……(略)

《电信法》的全称是Gesetz über die Verwaltung der Deutschen Bundespost(1953年7月24日)

简称是Postverwaltungsgesetz)

照字面译是《德国邮政管理法》……

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文字见图,翻拍自《法学》

对照《法学》卷所附《法典或条约的原名和译名对照》,《德国邮政管理法》完全采纳了谢怀栻先生的建议。

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谢怀栻先生,翻拍自《纪念文集》,下同

经仔细阅读,发现谢怀栻先生还是《法学》卷的作者之一,《普鲁士国家的普通邦法》(A11gemeines Landrecht für die PreussiSchen Staaten,ALR)条目就署名“谢怀栻”。其文曰:

18世纪末普鲁士王国的一部法律,在中国通常称为《普鲁士邦法》。普鲁士王国原来只有各地分散的地方性法律,18世纪末,为了统一全国法律,制定了这部法律汇编,于1794年6月1日施行。该法律汇编草案原名“法典”(Gesetzbuch),后改名“邦法”(Landrecht)。它是各种实体法的汇编,共分两编,43章,19 000余条。上编是私法,分人、债、物权各章,下编包括亲属法、商法(票据、保险、海商)以及公法(宪法、行政法、刑法、警察法等)。它是以罗马法和各种地方法为基础,加进一些自然法思想而制定的,是封建法向近代法过渡的法律。它一方面确认君主专制、农奴制、警察国家、贵族特权,另一方面也开始采用一些资产阶级概念(如近代所有权、契约等)。其民法部分是比《法国民法典》还早的一部民法典。恩格斯说它是“启蒙的、宗法制的专制主义的法典……还完全是属于革命以前的时代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2页)。邦法中的民商法部分曾在普鲁士施行100余年,直到1900年才为《德国民法典》所代替。但是依照《民法典施行法》的规定,邦法中有关私法的某些规定,仍然有效。至于其中公法部分,有些规定,尤其是警察法规,也为以后德国立法所继承。 (谢怀栻)

我因报考中美法学院(现比较法学研究院)博士时复习过比较民法,阅读过谢怀栻先生的大部分著述,知道先生的法学造诣精深,是名副其实的民法大师。谢怀栻先生于2003年5月仙逝,江平老师于当月就发表了深情的忆文《纪念谢怀栻老先生》

……论年岁,他比我长11岁,既无师生之份,也无同窗之谊;论工作,从未在一个单位相处,更无同事之情。但二十年来在民商法这一领域内又与他多有交往。他的学识与为人我尊之为师,我习惯称他为“谢老”;他的平等待人精神,我视其为友,有困难常去请他帮忙;在民商法这一战壕,我视其为同事,为共同事业而努力。

……谢老读大学的时候,正是抗战初期1938年。大学学习的四年正是抗战最艰苦的时期。前些年我和谢老去台湾时参观了台湾政治大学的校史展览馆。政治大学的前身就是中央政治学校。谢老指着一张1942年毕业生全体照深情地说,他在那里度过了四年。学校校舍破乱不堪,但是谢老说,在民族危难之际,他们学习的动力和毅力是很强的,非常刻苦努力。当时我深深感到谢老的渊博知识是在怎样的历史条件下打造出来的。我也想到我自己,缺少像谢老那样过硬的“基本功”,这也许和我入大学时的革命狂热不无关系,革命高潮带进了多少热血青年,但革命也带来了浮躁,坐不下来认真读书,坐不得冷板凳,喜欢轰轰烈烈。谢老在我们民商法学界被誉为“百科全书”。不知道的尽可问他,他都可以给你一个回答。在立法碰到问题时也想请教他,有他的意见,我们可以放心些。在这个意义上他完全可以称得上大家、大师……

江平老师是《法学》卷第一版民法分支学科主编、第二版《法学》卷主编,江平老师称之为大师,这样的大师应该没有多少争议!

我收藏有谢怀栻先生的《谢怀栻法学文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以下简称《文选》),先生写于2002年5月的“后记”极为低调和谦虚,说“真正说得上学术著作的极少”,甚至连上述《法学》卷里撰写的条目也没收。文中“特别感谢多年来敦促我编这本小书的张谷同志、方流芳同志……”。

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书影

《文选》收录的《大陆法国家民法典研究》可谓经典之作,也是我多年比较法学教学中隆重向学生推荐的必读书目之一。《现代中国的合同法》更是名作,从约稿到见书历时九年。沈宗灵老师的名作《比较法研究》以脚注形式予以介绍:

1971年因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尚未恢复,故《分国概述》一书中并无中国法律概述。1992年百科全书的第7卷《一般契约》第6章《远东的契约——中国与日本》中登载了中国法学家谢怀栻教授撰稿的《当代中国的合同法》。

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书影

文中的“百科全书”指的是《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该书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赞助下成立的国际法律科学学会于60年代发起编写,由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前任所长K•茨威格特为首的国际编辑委员会主编。

值得补充的是,沈宗灵老师和谢怀栻先生曾是新法学研究院的同窗和中央政法干校同事,都有被打成“右派”的经历。

谢怀栻先生女公子谢英整理的《谢怀栻先生纪念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一书,是研究谢怀栻先生不可或缺的珍贵资料。浏览先生的履历、先生的自述《毕业60年》及谢英的《怀念父亲》等可知,先生1937年考入清华大学机械系,因老师告知文科中法律专业最有学问而从清华退学考入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选择了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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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影

张谷教授惠赠的梅仲协先生《民法要义》载有谢怀栻先生的《序》,其文道出了先生的心声(注略):

1938年秋,我考入原设在南京、当时迁设重庆的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就读。……在第二学年开始时,学生要自行选报所要学的系。为让学生选系时对各系有所了解,学校请各系的系主任(那时的系主任就是该系的“首席”教授)向学生们介绍各系的情形(包括该系的性质、培养目标、课程、对学生的要求等)。法律系系主任梅祖芳(仲协)先生向我们介绍法律系。他讲话的全部内容,现在我已记不清了,只有一点,在60年后,我还记得。他说,法律系培养法官和法学家,这些都是中国建国复兴所必需的。而要成法学家,在他看来,只会英文是不够的,必须再学德文和日文。因此,法律系的课程较之其他各系的要繁重得多,因为法律系的学生要在三年内学好德文和日文。他说,不愿学或者怕学德文和日文的人不要到法律系来,害怕课程繁重的人不要到法律系来。梅先生的这一番话和他的态度当时令大家感到奇怪。别的系主任希望去他那个系的学生越多越好。这位系主任却用这样的话把许多原来想进法律系的学生拒之门外了。

最后,在全校近二百名学生中,九人进了法律系。在以后的三年中,法律系的学生,每天学习德文和日文,直到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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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见图,翻拍自《纪念文集》

梅先生作为系主任,亲自教我们民法总则、民法债编、公司法、国际私法、罗马法和德文法学名者选读。后两门课用德文教材。最后一门的教材就是德国民法典。我至今面对德文的德国民法典,还倍感亲切,就是这个原故。而《民法要义》的初稿则是当时教民法的讲义。

……在梅先生所著《民法要义》大陆新版出版之际,我首先向读者介绍这些往事,是想说明:梅先生对待法学是抱着一种多么严肃、多么严谨的态度,而其采取的研究方法则是绝对的“取法乎上”。梅先生认为,“现行民法(指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采德国立法例者,十之六七,瑞士立法例者,十之三四,而法日苏联之成规,亦尝撷取一二,集现代各国民法之精英,而弃其糟粕,诚巨制也。”既然研究民法,就要直接去研究其中“十之六七”和“十之三四”的源头,就要掌握德国民法和瑞士民法所用的文字-德文。这是梅先生要求学生学习德文的苦心所在。

……最后,我作为本书著者的一个未能继承师业的弟子,在本书大陆新版出版之际,要向将本书列入《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出版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和该社总编室主任丁小宣先生,向负责校勘本书的张谷先生,深表敬意。因为没有他们的胆识,没有他们艰辛的劳动,本书是不可能以现在如此完善的面貌出现在广大读者面前的。

谨为序。

谢怀栻 1998年6月于北京

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书影

我搜集有谢怀栻和沈宗灵就读新法学研究院时的部分资料,还蒐集到谢怀栻先生1949年以前发表的多篇论文,其论题包括民法、民诉、刑诉乃至外交、国际法等领域,其中发表于1943年的《论人民团体》一文即使七十多年后的今天阅读依然富有启发。

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院刊》第二期封面

私意以为,这样的大师不仅完全有资格列入《法学》卷里的“法学人物”名录,其作品也应该结集出版。

……

大师的背影——张遵修老师新作《法学家编法学卷》读书笔记(

谢怀栻先生手术后,仍伏案工作(2001年)

张老师的“后记”写的好:

我最初决定执笔时,是由于老友于友的启发,想为出版史留下一点资料;在翻阅文档、回忆往事时,深感最应当写的,还是法学家们编撰《法学》卷的那种精神。

……我们的法学家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完成了对书稿讨论了又讨论、压缩了又压缩、审了又审、改了又改、资料核对了再核对的《法学》卷200多万字书稿的工作量,仅此就足以体现出法学家们编《法学》卷的艰苦与努力。

前面记录的法学家编《法学》卷的事迹并不完全。这是因为有的法学家是唐飞霄、姜逸清、刘深三位编辑联系的,为了尽快出书,组内会上会下谈的,都是书稿,除个别情况,很少谈到学者们编撰《法学》卷的言行事迹;另一方面,是文档不全,我手边的信件文件,是当年交到我手保留下来的,并不是全卷应保留的全部档案。此外,因我年老,记忆力有所衰退,很可能有应当记录的,忘记了,前面记录的都是有文件可查和印象深刻的事,记得不太清楚的也不敢写,怕错。

……我们永远敬佩和感谢的,是那些编撰《法学》卷的大师、学者们。

张遵修

2020年6月1日

如果允许凭着感觉写下去,《法学》里的每一篇都值得细读。其中所附的亲笔函,无疑,是当代法学史的珍稀资料。

前已述及,张老师不仅是《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法学》卷责任编辑,而且是《世界经济》及《中国历史》等卷终审编委,《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顾问,参与《法学》卷修订版的组织和案头工作并终审。翻阅《浮云远志》,张老师口述里主要讲述业师和前辈,诸如陈岱孙、张奚若、邵循恪、杨荣春、陈体强等,只有一处提及了《比较政府》课的论文写作,张老师参考哲人理论和政府实况,写了一篇For the people or By the people(为民或民治),文中有一二十个脚注,从哈佛大学回国的杨荣春先生对助教杜汝楫说,这篇论文如果在剑桥也是优秀的。杜汝楫将此事告诉了联大政治系好友(比杜汝楫低一级),由此促成了清华政治系一对伉俪(不同级)。这样一位清华优秀学子耄耋之年的用心之作自然需要慢读、细读。通过张老师的新作,我依稀感受到了法学大师们精神和风骨,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谨以拙文向张遵修老师致谢并向法学大师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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