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不易,“走近”更难——以潘汉典先生的一份“未刊稿”为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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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典父亲律师母亲影响 |
(四)
通观“修订”的内容,“家世”部分占比最大,“修订”的字数也最多。因其在原稿上多处、反复修改,且以蝇头小楷书写,辨认难度大,我为此花费的时间最长,部分文字必须加以“编辑”。以下是经我初步“编辑”后的“修订稿”部分文字(同样,“修订”部分以“字体加粗”标示):
记:据悉,您的父亲是律师,父亲的榜样作用对您的一生产生了无法抹去的痕迹,我们很想知道您早年的经历。(白按:出版时部分文字有修订)
潘汉典(以下简称“潘”):我父亲毕业于广东法政学堂,毕业后在汕头任检察官,但不久便离职做律师,因为他发现,在国民党的腐败统治下,检察官也不一定能很好地为民伸冤。于是,父亲改任律师,为民辨诬、热心公益而名益彰,担任起汕头律师公会会长直到去世。父亲认为国民党的法律不是很清明,于法治、公平、公正还有一定的距离,于是,他希望我将来到日本读士官学校,国家要富强就应该当兵,要知己知彼,才能克敌制胜,蒋介石也曾在日本学习军事。父亲认为,国家独立自主是最重要的,先必须救国图存,他也希望我把国家放至第一位。我认为父亲的想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记:能够体会您的爱国热情和拳拳赤子心。父亲的影响对您无疑是巨大的,但这种影响似乎是“弃笔从戎”,您对法律的热情是何时被燃起的,契机何在?
潘:这要从父亲的去世说起了。我祖籍在广州,但父亲一直在汕头做律师。父亲四十多岁过世,死于心脏病。作为大律师,按理说是应该很有钱的,但事实不是这样。他给子女遗下的是万卷藏书和友人、一些当事人和社会人士的深情和情谊。父亲出殡时,给我的印象至今不灭。送行的人很多,在往墓地去的山路上,浩浩荡荡的群众排了长长的队伍,有学生,有未名的同乡,令人诧异的是,路边有人跪着磕头,有的搬小凳子做供桌烧香。我当时非常感动,也很奇怪,后来从母亲分析得知,父亲扶困济世,仗义代人义务辩护;担任广州旅汕同乡会会长,在当地办了一些学校和慈善团体事业。那些学生和人们可能来自他援助过的当事人,或资助过的学校和慈善团体。这给我的冲击太大了:作为一个善人,为人们伸张正义,为人民主持公道,人民是有分辨力的。父亲在汕头是一个外乡人,没有什么熟人、社会关系和资产,全凭他的正义感和法律知识,赢得了民心。父亲在办案中敢于认准真理,不怕威胁,为此还流过血。我曾发现民国时期汇编的司法判例中有我父亲代理胜诉的案件。这样,他从一个异乡来的普通律师,在律师选举中当上了律师公会的会长。从父亲的身上我看到,人不需要刻意地留名,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是最重要的。同时,我还明白了光靠热情是不够的,要学好知识才能主持正义,懂法律,帮穷人说话、打官司。这样我就切望完善法律,感觉到法律是神圣的。一个很单纯的法治救国观。
我在撰写小书《东吴身影》时已经注意到讨论潘先生家世的多篇访谈录,包括但不限于高旭晨的《潘汉典先生访谈录》(《环球法律评论》2001第2期)、陈新宇的《一生求索惟公正 人品文品入清流——记比较法学家潘汉典先生》(《比较法研究》 2003年第1期)、孟庆友的《父亲的正义感,照我一生》(《中国法律》2009 第2期)以及本文讨论的《访谈录》等。
小书引用了孟庆友的部分文字,原因在于其文章直接署名:“潘汉典口述,孟庆友整理”;也因其选题小、内容集中,潘先生回忆父亲的口述比较从容,不仅细节丰富生动,内容也更为连贯。其文可以与在此讨论的“修订稿”互证并互补。
孟庆友文(部分)翻拍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记者没有提及,潘先生在上引文中主动插入一段文字:
我小时候母亲向我讲她幼时在北京亲历的往事,诉说西太后把海军(军费)建颐和园,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掠夺的兽行;女孩(因害怕而)削发剃头女扮男装。母亲为我讲木兰从军和岳母为岳飞刺精忠报国的故事。我少时多次参加游行示威,我们高唱“打到列强,除军阀,努力国民革命,齐奋斗”的歌;济南惨案后,我就加入了游行的队伍,高喊打到日本列强帝国主义的口号。
潘先生修订稿插入母亲的回忆——左边空白处文字
正是母亲讲述往事的影响,使得潘先生少年时期(6至8岁)参加游行的行为更趋合理。
我在旧文里曾引用过潘先生另一份“未刊稿”里的文字:
我的母亲给我诉说其幼年家居北京身历八国联军抢劫屠杀、火烧圆明园等兽行,讲述岳飞母亲在岳飞少年时在其身上刺“精忠报国”的历史故事。父亲去世后,给我讲范仲淹母亲“断虀画粥”勉励其效法先贤为民的故事。
(详见拙文《遥望澳门——以潘汉典先生留存的珍稀文献为材料》。)
潘先生增添的文字不仅可与上引另一份“未刊稿”互证,其中的“削发剃头女扮男装”补充了细节。
限于资料,我在小书里仅提及了母亲对潘先生的重大影响,此次研读《访谈录》,得以知悉部分细节,也加深了对潘先生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