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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地,师母追随先师而去——追忆师母王昭仪先生的点点滴(

(2021-05-20 06: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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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译丛》

潘汉典

译者

董必武

治学

(二十一)

前文已经述及,潘先生与师母以“王愚”的笔名在《政法研究》发表过论文。就潘先生与学会编辑部的关系而言,远非作者与编者那样简单。

作为研究部唯一的研究员,潘先生不仅仅是一位作者,而且参与了《政法研究》的创刊工作。

据我近日对曾供职于编辑部的曾繁茂老师的采访,编辑部先后编辑过《政法研究》和《政法译丛》,而且负责《光明日报》每周一版的《政法》栏目,当时称之为“两刊一报”。

默默地,师母追随先师而去——追忆师母王昭仪先生的点点滴(

《光明日报》“政法”栏目翻拍件。

曾老师调入编辑部就是参与筹备创办《政法译丛》(以下简称《译丛》)——包括其后的《政法研究资料选译》(以下简称《选译》)。曾老师回忆道,潘先生的外语“没得说”,因自己专修俄语,潘先生还曾就俄语翻译问题一起协商。更为重要的是,潘先生不仅是《政法研究》的作者,也是《译丛》和《选译》的重要译者。

《译丛》和《选译》等是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的重要刊物,作为研习过比较法学的从业者——退休前从事比较法教学多年,我曾在旧文里进行了考证和研读。

默默地,师母追随先师而去——追忆师母王昭仪先生的点点滴(

《译丛》创刊号翻拍件。

《政法译丛》于1956年创刊,由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创办。我注意到,李秀清、何勤华著《外国法与中国法:20世纪中国移植外国法反思》(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以下简称《反思》)一书对《政法译丛》有专门的讨论:

1956年创刊的《政法译丛》是当时专门登载外国法论文的杂志。它所刊登的大多也是苏联法的译文或者与苏联法有关的文章,其中,不乏宪法方面的译作和论文。据对该杂志的1956年至1958年的共18期所载的大约140余篇文章进行统计发现,绝大部分的译文是苏联作者所作的苏联法方面的文章(涉及包括宪法在内的各部门法),非苏联法方面的文章所占比例极低,只有10余篇。

这也是目前我所阅读到的对《政法译丛》最为细致的讨论。我愿在此对其中的“非苏联法方面的文章”进一步讨论。

《反思》所言不虚,翻开该创刊号的目录,呈现在眼前的是清一色的苏联法学和法律的译文,全部18期目录显示,绝大部分译文译自俄文。

我自己初步统计,除“动态”部分篇幅较小可以忽略不计外,18期共计165篇译文。与《反思》统计数目不同,可能源自统计方法有别。

以我的理解,如下文章列入“非苏联法方面的文章”应该不会有异议:

1.1956年第6期,英国作者普利特“社会主义和公民自由”,辛华译,原载英国《劳动月刊》七月号(1921-1956年三十五周年纪念号);

2.1957年第1期的美国恩斯特凯什“美国联邦政府与黑人(1865-1955年)”,沈宗灵节译自美国《科学与社会》季刊1956年第20卷第1号;

3. 与上文同期的法国纪拉尔里昂盖恩“法国法律现况(1954-1955年)”,郑联译自《法律为和平服务》杂志1955年第3期;

4. 1957年第2期南斯拉夫伊凡日尔若维契博士“公社章程”,沈宜壬译自《南斯拉夫新闻》出版的《社会主义的现实问题》,1955年第30期,李浩培校;以内容的“非苏联法”和语言的“非俄语”而论,此篇也该入选;

5. 1957年第2期刊载了两篇“法学著作简介”,私意以为可以入选。其一英国沃特莱著,《论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在目前的相互作用》,原载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演集,1954年第1分册,译者为李浩培;

6. 其二荷兰穆敦著《大陆架》,原载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演集,1954年第1分册,译者署名“强”。我个人初步推断,应该是陈体强先生;

7. 1957年第3期越南陈公祥“越南人民民主法制的发展过程和发展道路”,章明文译自1956年12月31日越南《人民报》。以内容的“非苏联法”和语言的“非俄语”而论,此篇也该入选;

8. 1957年第3期日本座谈会“日本法学概括(1956)”,勉学节译自日本《法律时报》,1956年第12期,衡校。以我个人所知,潘先生有“汗殿”、“翰殿”和“勉力”等笔名,“勉学”与“勉力”相近,大概率出自潘先生之手,当然需要与潘先生确认;

9. 1957年第3期“法学著作简介”:法国伊陆思万著“法国国际私法草案和法国国际私法法典编撰问题会议”,载英国国际法及比较法季刊1956年7月号,署名“陈公绰”(其时应该供职于国际关系研究所);

10. 1957年第4期日本大塚仁“新旧两派的刑法理论及其统一的趋势”,长苇译自日本《法律时报》,1956年第3期;

11. 1957年第4期“英国限制死刑的新法律:‘废除死刑派’与‘保留死刑派’的斗争”,吉蒂根据伦敦《泰晤士报》综合报道编译;

12. 1957年第4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刑事法令方面的一些新措施”,吉蒂编译自《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新闻公报》1956年第10期;

13. 1957年第4期“法学著作简介”,希腊马里达基斯“希腊最近有关国际私法的编撰”,载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演集,1954年,第1分册,译者李浩培;

14. 1957年第5期法国“短期监禁刑的存废问题”,吉蒂编译自法国《刑法与监狱学季刊》1956年第7期;

15. 1957年第5期法国A比松“法国司法制度”,勉力译自《法律为和平服务》(法文版)杂志,1956年12月第5期。译者实际为潘汉典先生,勉力是先生的笔名之一。

16. 1958年第2期德国H毕德尼尔“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法学的发展与为巩固社会主义法制而斗争”,集二译自《法律为和平服务》杂志,1957年6月号;

17. 1958年第5期“资料:伊拉克共和国临时宪法”,辛华译。据译者题注,“据法新社驻巴格达记者报道:这个临时宪法史巴格达电台于7月26日晚宣布的……”,据此,有理由相信其来源是“非俄语”。

18. 1958年第6期美国约翰B斯通“美国宪法的崩溃和公民自由的破坏”,翰殿节译自《国际生活》杂志,1957年第9期。此篇已收入《潘汉典法学文集》。

19. 1958年第6期亚非法律工作者会议决议(文件),编者注写道:1957年11月7日—11日在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举行了亚非法律工作者会议……,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曾派遣代表团出席了这次会议。这次会议的决议草案中从前曾译送各有关方面参考。不久前我们又收到了决议的正式文稿,特选译载于此。潘先生斯时多数时间供职于学会联络部,此篇译者大概率也是潘先生;

20. 1958年第6期“国际民主法协发表申明谴责美国干涉中国内政”,与上文类似,我个人推测译者也应该是潘先生;

可以讨论的还有如下3篇:

1.1956年第5期,“资料:埃及共和国宪法草案”,辛华译,原载苏联《国际生活》杂志(英文版)1956年第2期。以内容论,此篇自然属于“非苏联法”;以刊物论,载苏联《国际生活》;以语言论,是“非俄语”的英语。上述统计已经将源自苏联刊物且是俄语的“非苏联法”的文章排除在外,但此篇有所不同;

2. 与上一篇类似的是1958年第2期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主席丹尼斯普利特(英国)的“加强民主法律工作者的联系”,译者牛立志译自《苏维埃司法》1957年第9期,语言不详。以作者的国籍和文章的内容而论,似乎也可入选;

3. 即使苏联作者的文章也有讨论的余地。如苏联Г安纳托里也夫“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美国选举和两党制”,汗殿节译自《国际生活》杂志,1957年第7期,语言不详。“汗殿”是潘先生笔名应该无疑,此篇是我此次阅读的新发现,属于“漏网之鱼”。

即使不考虑上述3篇可以讨论的文章,“非苏联法的文章”也应该是20篇左右。其中李浩培、陈公绰、强、吉蒂、郑联和潘先生等翻译的国际法、外国法等方面的文章可能当时起的作用不太大,但我个人认为不失为学术史的重要文章。对于我个人而言,此次阅读发现了潘先生的几篇译文也是重大收获。

另据潘先生面告,牛立志实际是董必武的秘书。董老曾向牛立志学习俄文,1955年1月11日董老致牛立志的信函可以佐证:

接到本月6日信,我正为应付一件“门市”工作赶活,又接待了两次外宾,把温习俄文的时间占去了,以后咳嗽加剧,医生又让我躺两天,你标完第二节的重音今日才照标了。第一章的生字我照北大出版的词汇读,读了几遍,记住了一些,但看本章内各节的书,困难还很多。北大词汇的编法生字虽分章节,但不是依照生字出现的次序编而是按字母顺序编;标重音是照字典本字标,不得按书中字标,字形,书中很多和字典本字不一样,重音的位置也有变化。有些字没有编入词汇中去。所以我前次说单靠北大词汇还不能解决我读联共党史的问题。有些问题可能在北大行将出版的讲义中解决。对词汇的意见,要等到读了讲义后才好提出来。词汇把联共党史用的单字清了出来,共四千余字,照字典上的本字标了重音,注了字义,这些对想学俄文专看政治书籍的人帮助确实不小。但这还只是第一步工作。这工作还要补充和修正才逐渐至于完善。

俄文文法我已买了几本书,只把其中最浅和最薄的一本,韦光华编的初级俄文法,翻阅了一次。我想把北大词汇收的四千多个生字读完后;再花点功夫专搞一下基本文法。现在就把联共党史中按节抽出一两句来读,主要搞生字,带便搞点文法。不过我记生字还很慢,不能采取学校中速成突击的方式。文法的学习也就不知拖到哪一天去了……。

(原文载《哲人的心灵对话:中外名人社交书信大全》,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默默地,师母追随先师而去——追忆师母王昭仪先生的点点滴(

文字见图,翻拍自牛立志文《学习当如卒过河:董必武同志勤奋治学的故事》,载《秘书工作》2006年第3期。

斯时董老已经年过七旬,还在刻苦学习俄文,令人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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