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地,师母追随先师而去——追忆师母王昭仪先生的点点滴(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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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仪潘汉典结婚照画作老照片 |
据师母生前回忆,潘先生调入“政法学会”后就开始办理师母的调动手续,师母正式调入“政法学会”的时间约在1953年8月。4个月之内完成从烟台市人民法院到异地的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的调动手续并入职,说明调动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效率颇高。据师母回忆,其间,曾到过北京。
潘汉典先生炭画作品之一。
潘先生“小书斋”里悬挂着一件先生的炭画素描作品,主角自然是师母,题记曰:
未作炭画已十三年了——忆仪喜此,久欲得之,即便不复藏拙,忙里偷闲,在一个星期日和几个深夜。写于北京,一九五三、六、廿八
对照本文(十)所附老照片可知,炭画是对老照片的临摹,惟妙惟肖——尤其是传神的眼睛!推断作画时间当在师母第一次来京前后。
潘汉典先生炭画作品之二(翻拍置于镜框里的作品,因玻璃反光效果不理想)。
另一幅同题炭画披露了先师其时的寓所:
一个幽静的星期日,在绿荫满窗的灰楼,五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北京大学。
相册里留存了于此前后的几幅旧照,定格了师母与先师新婚之年的幸福时光。
潘先生手记:“仪和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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