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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电视品牌商标保护《商标法》梨泰院大学路首尔韩国 |
分类: 亚洲印象 |
第一次在首尔看见CCTV标记是在大学路路边一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当时很是自豪,以为咱们央视在韩国开分店了,央视和中石化、中石油一样都是行业巨无霸,财大气粗,广告收入天文数字,在全世界开些分店自然不在话下。当天下午从大学路到梨泰院,我就特别留意CCTV标记,又拍到了好几张照片,发现CCTV在韩国影响其实还是蛮大的。
晚上和韩国朋友在一起吃饭聊起此事,他们的回答让我感到十分意外,CCTV并不是我们中国China Central Television的缩写,而是韩国closed-circuit television(闭路电视)的缩写。我听后,觉得这种缩写近乎儿戏,一个连续多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在2008年就以价值824.25亿元仅次于中国移动和国家电网名列全国第三的中国品牌,就这样被滥用,韩国电视机构敢使用CNN商标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共有五种侵权行为,其中(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在2002年9月15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这一条写得更详细:(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显然,韩国CCV违反了这一条例,而被误导的也绝不是我一人。
一组首尔大学路街拍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