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倒流之346——反虐待动物立法势在必行
(2018-11-27 14: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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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虐待动物动物保护立法 |
分类: 向着我的2019-动物 |
(新京报调查组)
虐待动物视频:虐杀动物视频调查:定制、贩卖成产业链
http://news.ifeng.com/a/20181126/60173887_0.shtml
郭鹏:实现反虐待动物地方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2. 主要的反对意见认为,我国目前普遍社会福利水平不高,部分地区还相当落后,如果“过早”将动物保护法放到国家立法日程上来,担心有民众在认识上的反弹,不利于社会稳定。
3. 另一个反对意见主要来自商业的考虑或者与动物相关的产业的考虑,认为保障动物福利的普遍要求,可能会成为动物产品生产与销售的障碍,甚至在执法上的困难是不可克服的。
4. 无论以上的意见是不是正确的,或者是否有可靠的社会调查为依据,但是,如果它依然是可以获得立法机关认可的一个主流意见,那么它在中国就已经构成了立法的真实障碍。
5. 针对以上状况,目前我们只能寻求从地方立法上突破,特别是在那些经济较发达、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6. 这一突破的有利条件就是现在许多城市有立法权,可以确立地方性的动物保护或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对现有与伴侣动物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修订上,许多反虐待的条款可以加入。这也符合我国改革的一般路径,即先从地方的立法与实践开始,积累经验,同时影响其他地区进行改革,最后寻求全国性的普遍立法。
7. 鉴于目前在我们社会当中影响恶劣与突出的虐待动物问题常常出现在对城市无主动物的故意伤害上,并且对这一部分动物的保护常常没有具体法律可以遵循,反虐待的条款在城市养犬规定当中的体现应该针对性地对无主动物的救助、保护进行具体规定。正向的努力包括将无主动物纳入“城市共有动物”,或者冠以“动物居民”的称号,以突出其不同与一般宠物或其他有主动物。前面林加帅老师的“动物社工”的概念就非常好。面对一个新的问题,我需要有一个新的说法或词汇来概括问题与目标,即从语言上进行突破,使它不受限于旧的语言框架,从而提供一个新的处理问题的视角与可能性。
8. 中国有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社会问题就是五分之一的世界问题,而不只是一个国家的问题,无论是贫困问题的解决还是反虐待动物问题的解决,都正在受到全世界的瞩目,中国的进步都代表着人类整体的人道水平的一个巨大的进步。
9. 因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世界各国的关注动物问题的人都对中国的动物动物保护立法寄予极大的期待。对动物的关怀是没有国界的,在中国,无论是在什么层次,什么地方,如果能够将反虐待动物这一点明确纳入法律之中,都将产生世界范围内的重大反响,因为它标志着人类道德的进步,即明确禁止针对非人类动物的暴力。
10. 刚刚八月份,世界动物解放运动的精神领袖彼得·辛格来北京参加世界哲学大会并出席他的《动物解放》一书的中文再版仪式。他也询问中国动物保护立法问题,他说:“六年前我每一次来中国时,就听许多人说中国很快要有一部全面的动物保护法了,六年过去了,这个法律的出现似乎还不能确定。我想,如果我们将目标放低一点,立一部反虐待法相对而言是容易的,因为大部分人都不会支持虐待动物的行为,并且虐待的概念相对比较容易界定。”(后面张栋琦博士还要针对这个“反虐待”的概念进行详细的讨论,我们可以继续讨论。)
11. 这么多年来,中国在国际上饱受诟病的事件许多与伴侣动物保护相关,其中包括以盗、贩狗黑色产业链为基础的狗肉产业,其主要伤害对象是是乡村人作为安全依赖的狗,这些狗基本上没有受到现有的地方性养犬法规的保护。更有甚者,以境外色*情业产为背景的在中国境内制造或购买虐待动物的影像等行为,其主要受害对象是城市无主动物或者被偷盗的动物,如果没有针对虐待行为的法律制裁,很难以盗窃罪来有力打击这些行为,这也是利用了我们在法律上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