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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刘仪伟要标准就是一种低俗

(2010-01-22 16:06:28)
标签:

电视

大兵

杂谈

广电总局

刘仪伟

主持人

娱乐

分类: 漫谈别论
昨天,一条有关广电总局部门领导批评主持人的新闻成为当日的文化娱乐热点:1月19日,“星光”电视主持艺术论坛在郑州举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的主任金文雄在发言中点出了一大堆主持人和栏目的名字,包括侯耀华、刘仪伟、王璐瑶、朱时茂、李彬和大兵等,并统一冠之以“低俗”的头衔。

刘仪伟称“请领导先告诉我低俗的标准是什么,等我们真的没有遵守了,再来批评也不迟。”

什么是低俗,词典上是这样解释的:低级且庸俗,与“高雅”相对。低俗不低俗,不能说没有标准,但也不可能像称东西,几斤几辆,有个绝对的标准。而且,低俗也有一个随时代变化的过程。过去是低俗的,现在可能不低俗了,过去不低俗的,现在可能低俗了;低俗也有一个场合的限制。在自己家里,不低俗的,放在公众场合,可能就是低俗语的,在海滩上不低俗语的,放在电视节目中,可能就是低俗的。

所以,低俗的标准,一个在自己的心中,由自己的修养所决定,所判断。再一个在别人的眼中,由别人中的大多数所议论所评价。

刘仪伟向领导要标准,先问你自己有没有一个判断的标准。如果自己还没有判断的能力,那只能走向两条路,一是不做节目,二是问问群众。

当然,刘仪伟们可能会说,我听电视台的。我受聘于电视台,电视台就是我的老板,老板叫怎么做就怎么做。这是典型的金钱至上论。说白了,谁给我钱我就听谁的。

这不是低俗是什么?

我最近看到大兵在四川主持的一档节目,叫什么“谁是第二个小沈阳”,大兵完全是一个嚎叫派。在他的自始自终的嚎叫声中,一批来自东北的二人转演员,使尽浑身解数,出尽天下丑态,脱衣打滚,打情骂悄,无所不能,简直一个俗呀。

这种节目在地摊上表演还可以,拿到电视台,真的应该把把关。

广电总局领导的批评不是空穴来风,也是听从了很多人的反映才形成的态度。虽然是在论坛上说的,还不能说就是代表官方的正式表态,但足以使低俗者,想低俗者,以低俗为美者警醒。

刘仪伟们,不要等领导给什么标准了。其实标准就在你自己心中。只要把钱这个字稍往后放放,把社会责任稍往前提提,你就知道自己低俗不低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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