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上旬,北京石景山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女婿状告岳父失职,至3岁乐乐坠楼身亡事件,做出判决。
   
2009年10月26日下午,北京某小区居民张先生,看护的3岁外孙子乐乐在卧室午睡,张先生在客厅沙发上打盹。3点多乐乐醒了爬上窗户坠楼死亡,那是12层呀!事发后乐乐爸爸一纸诉状递交法庭,状告岳父失职,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30万元。法庭最终判决乐乐坠楼实属意外事件,判岳父张先生补偿乐乐爸爸人民币一万元。判决书说:在乐乐暂短的人生历程中,曾经给三个家庭带来了快乐和希望,虽然一场意外使这一切都停止下来,但快乐可以创造,希望可以延续,生活还要继续,如果在这场不幸中还有一丝欣慰,则是孩子的父亲母亲还很年轻,你们有能力和义务,让暂停的快乐和希望继续,让亲人受伤的心灵得到抚慰,这是对逝去的生命最好的怀念,也是一切善良人的共同期盼。
   
判决过去多日,我的心情仍然沉重,感觉有话要说。我认为判决很公正,乐乐姥爷因打盹疏忽,孩子醒了爬上窗户坠楼,实属意外。孩子坠楼身亡,局外人都痛心揪心,乐乐的姥爷陷在内疚自责中几次欲寻短见,即使不告他,老人也万分难受了,必竟孩子是在他手上没的,老头的晚年生活不会安宁了。悲剧突发人死不会复生,要说姥爷打盹和乐乐坠楼有因果关系,我不认同。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何况一位老人?大悲之际亲人多一份理解安慰是愈合伤口一剂良药。
   
生活会继续,快乐能连接上吗?痛定思痛,我们应该冷静地分析孩子为什么会坠楼。
   
如今的家庭模式:4 2
1,四位老人两位年轻人一个孩子。老人照顾第三代义不容辞天经地义。隔代人疼孙子孙女,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照顾的无微不至尽心尽责,为什么还有意外发生呢?事主的家长和监护人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孩子的生活环境有安全隐患,所以没有防范措施。
   
家长和监护人关爱孩子,一般把关注点投放在孩子生活方面,对孩子吃喝买玩具不疼钱,忽视了我们住的是高层楼房,窗户阳台对孩子很危险,就拿乐乐家来说,乐乐在姥爷家住了7个月,孩子的爸爸,姥爷都没有发现窗户护网是横条,是为成人设计的挡不住孩子。头天乐乐妈抱着孩子站在窗前往下看爸爸,第二天孩子醒了独自爬上窗台,模仿头一天动作往下瞅看爸爸,从12层载了下去。如果在窗户护网多加几道,如果乐乐妈告诉孩子不可以上窗户,如果姥爷在孩子身边,男孩子再淘气,也不至于坠楼吧?因为忽视了一些小事,家长粗心大意,酿造了悲剧,而且绝非一件。我工作的小城市近年在熟人中发生几件痛心事:五岁的男孩周日到爷爷家玩,孩子午睡时爷爷出去了十几分钟,孩子醒了搬个软椅到窗户那,蹬着趴窗户失足从五楼摔下死亡。一八岁的女孩戴着红领巾在奶奶家卧室写作业,奶奶在厨房做饭,喊孩子吃饭时,孩子已经吊在窗户插销上,红领巾勾住插销气息全无,(老式楼房),一个一周岁多的男孩子,自己溜达到插座那,小手指伸了进去----
   
这些悲剧均在瞬间发生,给事主家庭造成无法医治的伤痛。现代人只有这一个宝贝,呵护心疼没的说,给孩子一个安全生活环境是必须得。上代人住的基本是平房,危险相对小,如今是楼房,而且楼房越来越高,窗台阳台对成人无所谓,对幼小的孩子是危险的,再加上如今的孩子活泼好动,与其大意出险不如严加防范,一切为孩子安全着想,勤动手多嘱咐。住高层有小孩的朋友,请你们检查一下,自己家的窗户,纱窗,阳台有护网吗?安全吗?提醒朋友们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不要让孩子脱离监护人的视线,这是对孩子最好的关爱,也是家庭和谐的基础,快乐和谐的源泉。
 
年轻的朋友,当你们把农村的父母接来看孩子时,一定要陪上一段时间,让老人熟悉城市楼房的生活及设施,让老人具备些必要的安全常识,也算培训上岗吧!年轻的父母也不要急着教孩子唐诗宋词,要勤嘱咐孩子不要登梯爬高上窗台,不要摸家电,开关,燃气,会咬手的。
    生活在继续,快乐在连接,这一切的基础是: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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