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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出租车改革 |
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民意。两大意见稿中的亮点不少,其中包括:新增出租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出租车“份子钱”可协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专车”使用性质要登记为出租车客运,私家车不得接入专车平台。
专车是通过网络约租,乘客在家里等候就能坐上车,非常方便,价格不定可以商量。专车的出现肯定对原有的巡游出车很大冲击,抢了他们生意。需要政府做好平衡,不能减少出车的收入。出租车的改革,是一次利益大洗牌。利益博弈的失衡,导致改革姗姗来迟。不得不说,网络约租车是一个搅局者,它的出现,推动了出租车改革的提速。作为已经不太新的新生事物,网络约租车的出现是一个必然,其廉价高效的服务,是市场效应得以充分发挥的有力体现。政府将其纳入管理范畴,使其规范化、合法化,是理所应当的。
但是,我们不能仅满足于网络约租车的合法化,还应当减少限制,促进其健康发展,使其市场搅局者的角色继续保持。改革不是保护哪一方利益,政府的职责是维护市场健康,均衡各方利益。从目前来看,网络约租车的价格优势对巡游出租车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而巡游出租车是政府定价,的士司机不能也不够条件自行降价“促销”。如何维护好的士司机的利益?显然,不能通过抬高网络约租车门槛、削弱其市场竞争力的方式,来迁就巡游出租车,因为这样会伤害乘客利益。更重要的是,这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
其次是平衡多方利益。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调整,必须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既不能“拉偏架”帮出租灭了专车,也不能活了专车、死了出租。叫车软件优步在欧洲扩张之时,就曾引来出租车司机抗议。新旧业态如何此长彼长,而不是此消彼长,需要错位竞争、相互补充,全局考量。改革方案应尽力体现这种政策引导,使二者在差异化经营上各美其美,成为城市客运系统中的并蒂莲。
这时候,政府还有很重要的一件事要做,那就是逐步放开出租车价格,将政府定价改为指导价,以方便出租车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过去实行政府定价,是担心出租车违背公益原则,对乘客乱收费,如果市场竞争足够充分的话,乱收费行为会受到市场之手的无情惩罚。正因如此,政府也没有必要对网络约租车的低价经营作出限制,因为网络约租车企业不可能干赔本的买卖,何况它们真要是干这种傻事,政府也干预不了,毕竟它们还可以通过发放优惠券的形式来变相低价销售。
一个民族的繁荣,取决于创新活动的广度和深度;而政府对待创新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行业的发展高度。认可专车,规范专车,为行业进步注入了新的活力,既顺应乘客需求,也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对巡游出租车服务的改善更是一种有益的提醒和倒逼。继续倾听各方声音,分清政府和市场的职责所在,破除更多阻碍出租车行业改革才会更加行稳致远。城市交通体系的完善,市民出行的便利,也才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