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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是教育的失败

(2011-01-27 00:12:36)
标签:

育儿

家庭观

社会发展

家书抵万金

孝道

教育

      和老人分居的子女“常回家看看”将要写入法规是教育的失败。现代社会多种文化的发展,道德标准也出现多元化,一些人道德出现了滑坡,就是在“孝”上出了问题。要用法律强制“孝”,以是孝道的失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回顾我国古代传统的孝道教育是一套完整规范的体系,比如选拔官员把孝敬老人作为一项重要标准,父母或祖父母去世,儿孙要守孝,做官的要辞官在家守孝27个月,应考、嫁娶都要停止。可是现在父母去世有的儿女因各种原因都不能见父母最后一面。

    我们国家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老年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很多人难以做到常回家看看表面原因是工作忙、压力大,其实深层的原因是人们对传统孝道的淡漠。子女们不“常回家看看”首先是现代教育对传统文化道德教育的缺失。

    在“家书抵万金”年代,由于交通和通讯都不方便,古人很看重离别之苦。因此,古人讲“父母在,不远游。”而随着火车、飞机、电话的发展,联系也越来越方便。很多年轻人总觉得父母就在身边,回父母家的机会很多,买张机票就能回到父母身边,打个电话就能和父母通话,但是他们没有想到,冰冷的电话、短信,根本无法取代子女对父母亲情。

    目前,城市家庭的人数平均不到4人,随着社会发展,家庭规模减小,家庭中的子女减少,照顾父母的群体就越少。加上现在人口的流动性大,孩子陪在父母身边的时间就更少,老人在精神上的慰藉非常缺乏。“常回家看看”拟定立法反映了社会中传统孝文化的缺失。现代生活节奏快、工作忙、压力大,年轻人在时间和精力上可能做不到“常回家看看”,而从主观上城市方便、快捷的生活和多元化的娱乐、休闲、生活方式,让很多儿女们不愿意回家看望父母。“更深层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对人们的亲情观、家庭观、价值观的冲击。”现代人的亲情、家庭观更具有功利性,乃至盲目认为用钱财、物质来“孝敬”父母,可代替精神上的关怀。

    “常回家看看”立法可以警示人们对父母精神上的关心也是子女赡养父母不可少的义务,在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具有规范性和重要性。将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习惯的形成,“常回家看看”也许将会从法规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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