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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街小巷、广场、车站、校园门口以及一些娱乐场所,经常看到穿着校服或学生模样的孩子,手拿一支香烟,吞云吐雾的吸着。从她们的眼神里时常可以看到几分不屑和狂妄,让人甚是担忧。吸烟不仅影响未成年人身体健康,而且对其心理和行为也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助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吸烟的未成年人不一定犯罪,但犯罪的的未成年人基本都吸烟,”对此社会相关机构或部门虽早已形成共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关注和倡导“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伤害”,但对此问题的关注度和倡导度还远远不够,这种不够首先表现在与未成年人接触最多的学校、家庭都未形成普遍认识。尽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章,明确任和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未成年人买到烟酒仍没任何障碍。
生活环境的影响
有许多老师和家长经常当着未成年人的面吸烟,并认为“这无所谓”,而这与孩子的吸烟有着直接关系,多数未成年人有过为家长购买香烟的经历,这就使未成年人更机会直接接触香烟,久而久之,他们会认为香烟和油盐酱醋没什么区别。校园周边经营者售烟情况严重。国家烟草局等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不予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但烟草经者似乎没受到阻碍,无疑使得未成年人极易取得烟草,甚至还有的经营者竟论支卖烟给未成年人,更加助长了他们的不良嗜好。
烟害教育令人堪忧
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把未成年人吸烟看成是“不良行为”,并要求家长、学校要履行“预防和制止”的职责。有的家长看自己的孩子在家里不吸烟,就以为不吸烟,可是在出来家门就吸烟。有的老师看学生在教室课堂不吸烟,也认为不吸烟,可出了校门就吸烟。可见,家庭及学校对未成年人吸烟有害的认识及教育还远远的不够。
给于未成年人更多的关注
未成年人无论从心理和生理都未发育成熟,对于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尚无完全的辨析能力,要劝阻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不仅是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需要。所以,社会各界应当携起手来,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无烟环境。
首先,应加大吸烟有害的宣传力度。只有加大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教育,才能让未成年人充分熟悉其危害,从而让未成年人远离香烟或主动戒烟。尤其在家庭、学校日常生活学习中,多为未成年人提供吸烟有害的教育的渠道。学校还可以把是否吸烟对学生道德评价的一项内容,相信通过这样的方法,一定会在未成年人的心里筑起一道远离烟草伤害的“防火墙”。
其次,加强对家长,教育工作者的宣传教育,促使建立无烟家庭、无烟校园。有关部门应通过学校、家长培训等机会,,加强对家长和教育工作者自觉履行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烟草伤害的责任,做到不在未成年人面前吸烟,不让未成年人买烟,將香烟放到未成年人接触不到的地方,为未成年人创造无烟家庭及校园环境。只有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不吸烟,才能真正为未成年人树立不吸烟的榜样。此外,家长和学校还应积极配合,对未成年人在家和学校的表现多进行沟通和交流,对未成年人予以足够的关爱、理解支持,促使形成健康人格,成为一个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人,从而远离烟草等伤害。
再次,建议烟草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烟草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执法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者依法进行处罚,將法律规定切实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伤害。
未成年人不仅是家庭的,更是社会的,他们需要全社会的保护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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