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爽又特么出书了!
(2014-12-17 00:04:39)本文原题目是《今晚我很伤心,比于一爽跟我聊天时还伤心》,后来我特么不伤心了就改题目了。
王伟看见卖唱的哭了说了一句“全是演员”,这是于一爽新书《一切坚固的都烟消云散》里的许多真话中最真的一句。人生下来那一声啼哭就是人生这出戏第一幕的打板声,我们表演哭表演笑得到一米一粟长成了个“人”,表演七情六欲好像人生非如此不可。
你看,这就是我不能看于一爽书的原因,因为她书里的四个字我特么就要开始聊人生了,一本书十来万字看完我特么得跟人聊一辈子人生了。我特别害怕自己动不动就想聊人生的嘴脸。那天于一爽跟我说起有人就能把吃饭这件事上升到对人生的态度上时我还持有鄙视态度,其实我也就是这种人,我觉得我过得挺累的,“累”好像是我跟于一爽聊天时最常说到的字眼,真的,这是我翻了我俩几百条对话记录总结出来的,这么严谨一点儿都不像我们大水瓶座是不是?我是水瓶座的败类,我觉得于一爽也是水瓶座的败类,而且比我更败类。
于一爽经常被我们指责不靠谱,约她七点吃饭,她八点能出现就算给面子了,不过我们的指责也不是真指责,已经成为和她固有的开场白,她要真准时到了我们还真有点儿措手不及——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呢?因为她爱迟到这件小事就说她不靠谱也只有我们这群人能说,若是不熟的人在我面前说于一爽不靠谱,我是会为她争辩几句,说不定还会生气的。我就是这么护犊子(好像有哪里不对),于一爽其实特别靠谱,这句话看着有点儿像骂人,但是是真话。她工作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我知道她对工作还挺敬业的,迟到的理由总是加班什么的,不过这也不重要,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已经出了两本书了,一般人可能觉得出两本书没什么,可我知道两本书有多难写,我一个无业游民说出书好几年了连一本书的字数都没凑够,她一个总在出差的人都能在飞机上把书给写了,而且写得还特牛逼,这么靠谱就是水瓶座的败类!
我本来打算严肃认真写个书评找个报纸杂志发一下的,可我鸡贼的转念一想,这年头谁还特么认真看书评啊(其实是我不会写书评),人人都有一颗八卦的心,我应该写点儿作者八卦才对,然后我跟于一爽说我要写你的八卦,于一爽说那你写我们怎么认识的吧,我真的特别想给她跪下,我这被酒精浸泡过的脑子哪儿记得住那么久远的事儿,那写点儿什么能让别人羡慕嫉妒恨我有这么牛逼的朋友呢?写于一爽喝酒那是大仙干的事儿,写她的恋爱可她一个已婚妇女哪有什么恋爱的料。你们以为我被难住了?完全没有,你看我什么都没说都已经写了900字了!
我刚给于一爽发微信说我看了她一篇小说很伤心,感觉人生太特么虚无了。她问我是哪一篇哪一段,以后她避着点儿写省得我伤心,我说《单一的生活摇摆的性》那篇,我还很事儿逼的给她念了那段话,她说我操你特么的自己本来就伤心就别赖我小说,那段话我就是凑字数写的。听完她的话我就更伤心了,麻痹的凑字数写的都这么牛逼,还让不让我以后写小说了?
说起写小说想到一件事儿,几个月前吧,于一爽这本书还在审稿的时候,高山约了一个饭局,我和于一爽还有这本书的编辑高磊,还有另外两个哥们儿一起吃了个午饭,说是要聊出书的事儿,其实也没怎么聊,倒是饭局散了大家在饭馆儿门口告别的时候说了几句,我特别害怕告别的场合,所以脚快走到路边准备打车,这时听到于一爽跟高磊说起我,于一爽跟高磊说你把泼妇打造成美女作家吧,我一听这不是骂我吗我立刻折返回去回敬了一句你才是美女作家呢。于一爽的招牌眯眼笑就出来了,她跟高磊说泼妇能写的面儿比我广,我一听这又像是夸我,我高兴起来,接着她又说她就是不会写爱情,我的心情又低落了,我这辈子最想写爱情可我真特么不会写,好伤心。于一爽就是有这种几句话就让我心情高低起伏像心律不齐患者的本事。过了好些天,我又跟于一爽吃饭,我问她到底怎么写爱情小说,于一爽说了一句我到现在还没揣摩透的话,她说你就把爱情当强奸来写。很高深的有没有?我的朋友很牛逼有没有?
我之所以问于一爽怎么写爱情,是因为她写了很多爱情。她在自序里说性是小说人物互相表达的重要方式,这在我看来这是她的胆怯,她把性拎出来说,却没说爱,尽管她整本书里都在表达爱,喝酒骂人找小姐不过是付出和索取爱的幌子。是什么让我们变得胆小,只敢做爱而不敢相信自己拥有爱情或者会拥有爱情?这个问题我也不敢往深了。
于一爽这本书里我觉得最打动我的就是那些细节,她的故事可能是虚构,但那些细节我相信全都是真的,书里写余虹走在一条又一条的斑马线上想这么小的城市怎么有这么多斑马线?这大概是于一爽出差去到某个小城市走在斑马线上问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会打动我,无非是很多地方我也有同感,甚至跟她有相同的感慨和疑惑。我想起几年前夜里我和于一爽在一个小饭馆喝酒,是一个小卡座,我们都有些喝多了,于一爽说起她爷爷去世的事情然后哭了,她靠在我肩膀上,眼泪沾到我皮肤,我起了一点儿鸡皮疙瘩,然后心就像被揪住一样难受,然后我也特么哭了,不知道怎么回事,跟于一爽喝过那么多次酒,说过很多当时觉得很牛逼闪闪的话,却一句记不得,能记得的就是这些似乎不值得一提的细节,也许有一天我会写一篇小说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只是因为女人的眼泪沾上了他的皮肤,起了爱情的化学反应。嗯,我爱上于一爽,可能真的就是因为她的眼泪沾上了我的皮肤。
最后要提一句的是于一爽在她新书的自序里提到我是她最好的朋友,我担心她这句话会不会得罪她其他好朋友,我也很窝心能成为她最好的朋友,嗯,要不要再去买十本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