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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开房案”何时不再被舆论推着走

(2013-08-21 22:34:47)
@评论员王攀

  曾经备受关注的海南万宁“校长开房案”,在刑事案判决后逐渐淡出舆论焦点,受害女生的境遇也不再受人关注。新学年开学在即,5名被校长带走开房女孩升初中仍无着落,怕被歧视不敢出门。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家长所称的万宁市教育局局长欧先强核实情况,欧称已经不担任局长,新的陈局长已经到位。记者拨打陈局长电话,他称刚到任两天,尚未通过人大任命,家长说孩子不能上学应该找教育局,但陈局长匆匆挂断了电话。(法制日报)

  从义务教育考虑,保障这几名受害女生正常入学是一个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从她们“校长开房案”受害人身份的角度考虑,当地官方不仅要保证她们顺利入学,更要把她们安排到一个相对新的入学环境,以此消除这一案件给她们造成的心理阴影。但遗憾的是,当地教育局不仅没有对她们进行心理辅导,也没有选择一个更适合她们的学校,甚至连本该录取她们的所在片区的两所学校,也没有她们的名字!这是歧视,更是失职!

  说歧视是因为,她们已经参加了毕业考试,而且按程序应该被录取,但就是因为她们的身份,两所学校拒绝了她们,这是明显的歧视;说失职是因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对受害女生事后救助,这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但当地政府在这一案件刑事部分处理结束之后,对几名受害女生就采取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后来向她们发录取通知书,也是在媒体曝光之后的补救。

  实在想不到海南万宁市一些职能部门记性这么不好!才感受到被舆论围观的滋味,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回到了本性!回顾当地官方在这一案件的处理上,明显存在失误。最典型的莫过于,几名女生被性侵的医学鉴定事实上的出入,以及万宁警方先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嫌疑人批捕,后又以强奸罪起诉,并最终以此定罪。当然,罪名的改变可以解释为正常。但问题是,在受害家长不断亮出物证和舆论持续围观下,这样的改变很难说只是对案件的认识问题。

  在我看来,女生被包括校长在内的两名政府公职人员性侵,这是事前预防的失败;而后警方在处理案件中的漏洞,则是事中处理的失误。可以说,在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这一事件上,官方事前预防、事中处理,都是失误不断。

  吃一堑长一智,按正常逻辑,事后救助上总可以有所改进吧?谁知道,在舆论关注度降低之后,他们别说对几个女孩做无形的心理辅导,甚至连基本的入学权利都不保证了!没有媒体的关注,他们就不愿意履行职责。当下需要做的是:对她们积极进行心理辅导,尽快消除这一事件对她们的心灵创伤;然后再考虑安排一个适当的学校,避免歧视,从而走出心理阴影。

  海南万宁市,难道还需要再来一次舆论围观才去做这些吗?舆论推一步走一步的作风,该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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