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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练摊

(2013-06-17 09: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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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评论员王攀 假如将一个扯一块布,上面放几个杯子,挣几个小钱的练摊行为,上升到公务员法禁止的经商活动的高度,虽然理论上没问题,但在实际中怎么看都很荒诞。

“城管捞外快,占道摆地摊”。15日,网友“岔巴子”发布的这条“有图有真相”微博,引来近2万人热议围观。记者多方了解后获悉,图中的“地摊男”确系洪山区城管局一名执法队员。武汉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进行彻查,并给出公开回应。(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0版)
  的确,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这名城管不可以经商。但假如将一个扯一块布,上面放几个杯子,挣几个小钱的练摊行为,上升到公务员法禁止的经商活动的高度,虽然理论上没问题,但在实际中怎么看都很荒诞。
  那么该如何审视城管白天执法,晚上练摊呢?观察的维度只有一个:他晚上练摊的所在区域,在那个时间段是不是被允许。假如跟其他摊主一样,是被允许的,或者没有明令禁止,那么这名城管也同其他摊主一样,是可以在那儿练摊的。相反,假如其他摊主在那个地点、那个时间段被城管执法,而唯独他,因为城管身份而被网开一面,那才有问题。但很显然,从新闻中看这名练摊的城管并没有享受特权。换句话说,当他脱下城管制服,练摊的时候,跟其他小贩并没有什么不同。
  往好处想,一个城管去练摊,还可能亲身体会小贩的不易。在执法活动中,因为将心比心,感同身受,工作起来或许更文明。
  “城管捞外快,占道摆地摊”这句话,其实是体会不到摆摊的辛苦。正如一个摊主说的,卖茶杯的利润很低。武汉市城管委一负责人表示,如果该执法队员确系生活困难,可向组织反映谋求解决。这固然不错。可问题是,那么多小摊贩的难处,谁来解决呢?
http://s4/original/625e3a054df4fd7516dd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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