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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超速”,跑太快容易露马脚

(2013-03-20 08: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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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博客

杂谈

要真有个不测,这就不是“因公超速”的问题了,那是“因公殉职”
  □王攀
  17日晚,新浪微博上认证为“华藏寺高速交警”的官方账号发布消息称,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抓拍到甘H00002牌照的越野车以194公里时速行驶,超速达61%,并同时公布了该车的照片。记者18日上午从武威市政府了解到,超速车确系武威市政府某位副市长乘坐车辆,之所以超速是“工作原因”,副市长对车速“没感觉到”。(3月19日人民网)
  最新的消息,当地政府19日下午通报,超速驾驶时副市长不在车上,是其他工作人员乘坐该车执行公务。当地已对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理,对同车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这就否定了此前当地官员通过人民网回应的内容。
  不妨再看看人民网的详细报道:武威市政府一位官员18日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车牌号为甘H00002的汽车确系武威市政府某位副市长乘坐车辆。“当日是北京来了一位领导,肯定是工作原因导致的超速。平时不可能开这么快。”这位官员说,他已与乘坐车辆的副市长联系过,“他当时并没感觉到司机开得有这么快”。
  正是人民网这个报道,让“因公超速”一词火爆网络。现在突然又否认副市长在车上,那么到底是此前有细节有对话的回应说了谎呢,还是现在说了谎呢?假如不是“因公超速”的回应引发网友板砖,还会否认吗?
  更奇怪的是,“华藏寺高速交警”也否认发了这条微博。而记者在“华藏寺高速交警”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发现,以“环兰高速春季交通秩序整治”为话题的微博从3月11日开始,共发布近10条,除车辆超速外,内容还涉及套牌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一曝光事件,“华藏寺高速交警”否认官方机构所发,“可能是某个个人发的”。为什么否定呢?既然“甘H00002牌照的越野车以194公里时速行驶,超速达61%”属实,那又担心什么呢?
  当然,最有意思的还是这个“因公超速”。“因公超速”,亏想出来,估计也没办法了,不因公超速,难道还因私超速?公车私用,更不行啊。于是就因公超速吧,岂不知,老百姓把权力交给你、让你做公事,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不是让你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超速属违法。今天可以因公违法,明天是不是就可以因公犯罪呢?还真别说,一些官员不就是觉得为老百姓办点事儿、为当地发展做了一点贡献,就骄傲起来,“因公”腐败的吗?因公超速,哎,知道你荒诞,请你不要这么荒诞好不好。
  最后还想提醒一下,在高速上194迈的车速,那基本上是拎着脑袋跑的。你车是好,越野车,可你人是肉长的啊。要真有个不测,这就不是“因公超速”的问题了,那是“因公殉职”。到那时候,倒霉的可就不只是你自己了,还有我们这些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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