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王攀
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迫在眉睫,而银行又是建设信用体系的重要力量之一。问题是,一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银行更好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是银行傲慢和霸道的现实。
5年前,浙江宁波杨先生一张没有透支额度的银行卡产生了5分钱欠款,5年下来,超限费、滞纳金、利息已经滚到了694.96元。另外,因为5分钱的欠款,他被列入了央行不良信用顾客名单,这使原本今年准备购房的他,更多了一丝委屈。(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15版)
不明不白让客户欠5分钱,又不明不白在5年后要客户还694.96元,碰到这样的银行,是杨先生的悲哀,也是我们的悲哀:我们的个人信用记录,都掌握在这些银行手里。
杨先生的卡是贷记卡,而且没有透支额度。退一万步讲,假设杨先生确实欠银行5分钱,也假设5年时间把这5分钱欠款变成694.96元的规则存在,那么,银行是否该从杨先生所言“再穷也不会欠银行5分钱”的常识出发,及时通知杨先生呢?
杨先生的卡是单位工资卡,要通知到人并不难,可银行却在5年后才通知客户。银行不该是纯粹的趋利者,它还有社会责任,而且是全国人民的信用记录者——这个身份要求它负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现实却是,银行自己都说不明白的5分钱欠款,却闷头赚钱,且以客户的信用不良记录为代价。
银行的这种傲慢和霸道,非常不利于中国的信用体系建设。中国信用体系不完善,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人说是6000亿元。数据或许不准,但至少说明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迫在眉睫,而银行又是建设信用体系的重要力量之一。问题是,一方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银行更好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是银行傲慢和霸道的现实。
银行应立刻纠正傲慢与霸道,一是以最快的速度查清“5分钱欠款”的情况,而不是躲躲闪闪,含混不清;二是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解除对当事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三是审查5分钱欠款和近七百元利滚利的银行规则,并及时调整;四是反思工作方法和态度。尤其是需要说明的是,要为当事人提供最大的便利,而不是在出问题后,把烦恼和折腾一股脑地丢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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