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敬立《韩赠公双松入祀乡贤记》
【崔敬立,明代万历二十六年淄川县教谕,山东临清,举人。】
戊戌(万历二十六年,1598)季冬,累赠通议大夫、山西按察使双松韩公(五世韩弼)始以贤祀于乡也。
先是,邑侯吴郡沈公(沈琦)循荐绅学士议,上其事于督学使东阳徐公。未几,沈公以忧去,郡广文闽潘公来署事,亦以为请。又未几,潘公以内迁去。今邑侯苏门郑公来,仅逾月,而督学使会有新命,侯代,乃允所请,若有待也。惟时郑侯率所属具祭为文,延主于庙,不佞(崔敬立)生等亦以职与执事焉。而一时环桥门观者,颂声已藉藉矣。
夫西京以迁(西汉以来),迄今千三百余载,与是典者,平津(公孙弘)而下才八人,而我盛国居二,盖异数也。
粤明年己亥(万历二十七年,1599)春,里人王生维翰者携诸父老来,曰:赠公之肇祀也,
吾侪以简贱故弗得颂言于上,且具数尺之石在,愿徼惠先生。不佞曰:“谓何哉?”一人前曰:“吾淄古为般阳,地号岩邑,诸韩称素族久矣,至赠公始,以经术显。至大参公(韩萃善)、中丞公(韩取善)而始,大韩为德于乡也。吾不能缕指矣。”顾吾民无商贾利计,独在垄亩频争,常苦岁无以输公家,而诸贵显所复者众,公私几两绌矣。或者创行条鞭(明代一条鞭税制)而不敢出,乃大参公、中丞公首倡是义,而诸乡先生复佐之法竟行,而民便画一,韩氏岁益田租且不赀矣。
不佞曰:然。一人前曰:故事诸贵人有大役(需要大量劳力方能完成的徭役),率仰给于公,而公计户口授事有差。大参公、中丞公曰:奈何以吾家而扰扰耶?凡有大役者,且悉解橐中充之,毫不以惊里闬(乡里),而诸贫困且得以身为佣,幸存活矣。
不佞曰:然。王生复前曰:吾侪意在德赠公,而数数然称大参公、中丞公者何?盖赠公弃养且三十余年所,吾而有与公同世及奉颜色者,有与后时同沐遗德者,窃开夫子之家治,而两公孝友弥甚。乃今两公恩泽入人者深,而赠公潜德远矣。夫贤两公,岂非贤赠公耶?不佞曰:有味哉子之言!(言之有理)
予按志于表墓者曰:赠公以明经(科举之一)起家,已入对大廷,游成均(太学)矣,无何,遂弃去,曰:吾有母而不能养也,岂沾沾于五斗为哉?乃归,侍袁太淑人膝下,十五年如一日。周人之急,不以无为解。有田千亩,岁常不给。邑博士(县学教谕)为里中豪所中(中伤),公首诸文学(府学中的官职)白见冤状,事良已。盖公天性纯孝人也,故遇缓急则恩行,当冤抑则义见,于谅易直,总一孝耳。
乃今大参、中丞虽在林壑(已退休),而身负朝野重望,且冲和恬淡,超然有物外想。一赠公矩矱(规矩)云,因为之说曰:公固靳一第也,而两公继成进士;公固薄一官也,而两公几致主恩。生已廪禄县官,而没则庙食兹土。且其诸子若孙,甲第文学,彬彬然称盛一时,而公实手辟之也(首屈一指)。乃今荐绅与之,学士与之,里无少长群聚而歌舞之,岂偶然哉!岂偶然哉!【《韩氏邑乗》卷一所载该文结尾还有】子长不言乎?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大,可以喻大,信非虚也。王生辈欣然曰:先生知言哉。遂镌诸石。【原载《淄川县志》卷七】
清代《淄川县志》卷七
该文开头与结尾的书影
大参公
韩萃善(1539-1599后),字克一,号约庵,山东淄川韩家窝人,韩取善之兄。万历二年进士。历任常州府推官、南京户部主事员外郎中、山西太原府知府、浙江按察司副使、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被乡人尊称为韩大参。【丙戌(万历十四年,1586)升浙江副使韩萃善为陕西参政】由同年进士(状元)孙继皋手札可知,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韩萃善在职。
中丞公
韩取善(1546-1618),字克从,号惺庵,山东淄川韩家窝人,韩萃善之弟。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初授工部主事,后改户部,历任主事、员外郎,官至山西按察司分巡冀北道按察使,曾任辽东巡抚,在抗倭援朝问题上极力主战,后因辽东失事被解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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