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宝马警车有助警力大提升
作者/苦寒香来

(义乌交警大队宝马X6警车)
4月20日,“2011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在义乌国际展览中心开幕。有网友无意之中在开幕式上发现了一辆车牌号为“浙G7788警”的宝马X6的警车。于是网友发微博说宝马X6警车太牛!警察太有钱了也够张扬!并提出“配车和国际接轨了,不知服务和国际接轨了没?”的质疑。
宝马车是家喻户晓的豪华高档的国际名车。据媒体披露,这台宝马X6警车价值百万以上,属于义乌市交警大队的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接待重要宾客或在一些重要场合作为开道车使用。
网络媒体和纸质媒体对“宝马警车”提出了普遍质疑,认为这台警车属于超标准配备,甚至还怀疑到政府采购中可能存在猫腻,要求义乌警方给出说法来。网友们的这些质疑都是正当的,也是畅通网络监督渠道、表达网络民意的有力体现。
如果按照我国关于行政执法机关公务配车的有关规定,这台宝马X6警车显然属于超标准配备,应当受到清理规范。至于采购渠道或者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等等问题,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苦寒香来在这里并不是要讨论上述问题。只是想通过这起“宝马警车”现象,反思一下我所了解的警力装备落后的现实!甚至还因为这种警力装备的落后导致在具体执法中闹出不少笑话。记得我在一个县上工作的时候,我有一位在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任职的朋友,经常在街上看见他开着一辆破旧的长安牌警车巡逻,这辆车子除了喇叭不响其它地方都响。也经常听他抱怨说在县城一些地方发生治安纠纷,等接到报警通知后开着这辆破警车赶到出事地点时,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很多群众也责怪“你们啥子110哦,打了电话这么久才到?!”你说,这是怪人还是怪车呢?后来我到市一级工作,公安部门的警车数量比县上倒是多了不少,但仍然还是一些很落后、车况很差的车型,比如长安面包车、老式桑塔纳、猎豹越野等,有的警车还是超期服役,不但车速跑不起来,而且还影响安全。新款大众、丰田霸道等警车只有那么几台,还是领导使用,用于执法的大多还是车况落后的“老爷车”。与繁重的维护治安的任务相比,严重不相称不配套。由于装备落后,让“快速反应,打击有力”的要求显得力不从心。实际上,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的交通工具早已超过了公安部门的装备水平,甚至用奔驰、宝马作为犯罪工具的也不时出现过。以前有新闻媒体报道过:有几个重庆“富二代”公子开着保时捷、法拉利、奔驰跑车在成渝高速公路上故意高速飙车寻求刺激,全然不顾别人安全。高速交警发现后立即派车追堵制止,但由于警车车速太差劲,被甩出老远老远,最后还是通过车载电话告知前面多个收费站逐一安排拦截,才把五六辆豪华跑车逼停接受处罚。
公安部门是特殊的执法单位,要维护一方平安,任务繁重而艰巨。同时在执法中还可能面临很多预想不到的危险因素,这其中就包括现阶段警力装备落后带来的被动和无奈。“警车可不可以配豪华车?”要解决这个问题,必然涉及制度设计层面的东西,和现行的规定有冲突。国家正在逐步推行公车改革,连正县级领导配车都不能超过20万元,警车配备又能好到哪里去呢?在车辆配置上,应当把公安部门作为特殊情况来考虑,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提高警车配置标准。从前年以来,按照中央要求,各地实行了公安局长大扩权,有的地方公安局长要么进入同级地方党委常委并兼任政法委书记,有的则进入政府序列担任副县长兼公安局长。这种人事体制的调整改革,明显是为了强化公安部门在维护地方稳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公安局长的权力扩大了,警车的装备水平也应该提升档次。如果装备水平和职能要求相去甚远,那保障作用就难以发挥得更好。

配宝马警车有助警力大提升:图为上海警方配备的宝马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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