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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我与篮球那些难以启齿的事

(2017-09-11 17:24:59)
标签:

随笔

杂谈

莉莉菲

情感

校园爱情

分类: 「随笔°」

「文字°」我与篮球那些难以启齿的事

你投篮就像跳舞。我把手中新买的篮球投向篮网的时候,想起了这句话。

我是在罚球线上单手甩出去的,它在空中旋转着画了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后穿针入网。

黄色的翻毛皮亮丽、手感不错,即使离开了手,皮肤上还带有它绒绒的触感。

 

那年,我们高一,在一个周末的早上,你说要教我打篮球,我也是站在这条俗称“1+1”的罚球线上,穿着浅咖条纹的毛衣和绿色校服裤,学着你的姿势,看准篮板,把球用力掷出去,每掷一球,为了保持身体平衡,我也跟着在原地转了一圈,你便给出了那样的结论。

依稀记得,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玩篮球,力气小,没技巧,在你这个“流川枫”面前,真的是笨拙透顶。

你站在旁边当捡球员,很有耐心,脸带微笑,眼梢上提,眼波流转。

有时球连板都没碰到,有时反弹到边上,你捡起轻轻朝我抛过来,力度控制得刚刚好。

你对我的喜欢都藏在这些细节里,我是知道的。

而这些喜欢,是从第二学期初调位后你坐在我后面开始的。

可是我们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政教主任,只要看到一男一女稍近距离说话都会被叫到教导处问话。

更不幸的是,你还是教导主任的二公子。

可我还是去过你家——学校给你爸爸分配的新建的教师套房里,在你家人都不在家的时候,我们在你房间的窗口往外看楼下的风景,北向的窗口,除了凛冽的风还有你的味道。

我似乎是在向你爸爸和政教主任耀武扬威。

然而所谓青春无敌,青春无悔,又有什么能阻止得了呢?

那时学校偶尔会放露天电影,大家搬着自己的凳子去看,黑灯瞎火的教室偶尔有几个不想看的同学滞留。

那晚我有事折回教室,你也跟着回了,没有凳子你就直接坐在我旁边的桌子上,就着窗外的微光,黑暗中你的眼波透亮如同折射着光的水球,我无法形容那刻的陶醉,也无法忘记那刻的震憾。

后来有一晚下晚修,大家都走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刚想起身,你从书桌里取出一枝黄玫瑰饰品挡着了我的去路,磨砂玻璃的花朵里面液体流动,透明的塑料硬包装也挡不住飘出来的淡淡香气。

见我迟迟不接,你着急并紧张地问:“要吗?”

那感觉放现在看来倒有点求婚的意味,我应该接过,然后低头小声应答:“Yes,I do.

但是那晚我杵了半分钟,我不是不明白你的用意,只是加剧的心跳和惊喜令人迟钝。

玫瑰的确有着定情的神秘力量,那晚以后,你的球友死党都知道了我们的关系。

情人节的时候,我收到了人生第一束真正的红玫瑰,你选了三枝来表达心意。我藏着掖着瞒过父母带回家,天天换水,想延长它的花期。

明明每天在一起上课,明明你的呼吸都直接扑在我的头发上——你把桌子一寸寸往前移令我前胸后背都贴着了桌子边沿。

但我们还是每天共同写一本日记,那日记本是方正的硬皮抄,密码锁锁着五颜六色的彩页和密密麻麻的文字。

我叫小猪,你叫小猫,每天下晚修时我写好给你,你带回家看完写好第二天一早再给我,如此循环,一本写完再换一本,我以为能写到天荒地老。

多年后,你已经成家,偶然一次电话中你告诉我,那些本子你还保存着,扉页上还贴着我一根头发,写着64公分长。我让你给我,你不同意,说那是你最珍贵的回忆。

 

你是班里男篮的王牌,定制球服的时候,你直接用了我的生日来做号码,那时候的局面是这样的,无论是级内比赛还是跟老师们打,逢打必赢。你是场上的“流川枫”,我是场外的“赤木晴子”。

再次去篮球场的时候,我已经得到了你的真传,投篮不用跳舞了,命中率也高多了。

我开始学你的二步半上篮。

原来有一天,“赤木晴子”也会上场追随“流川枫”的飒爽英姿。

但是步伐还没走稳,球还没进篮,高二新学期开始,教室里已经寻不到你的面孔,你的窗口依然亮着灯,但那已经住了别人。

你跟随你爸爸上调到其他中学去了。

疼痛得不能自已的晚上,我无视晚修的纪律,拉死党陪我去街上给你打电话,你不接,我就让她换号码继续打。

但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明白,男人一旦下定了决心,就再无挽留的意义。

而我是那种轻易不投入,投入了又不易抽身的人。

班主任看出了我不在状态,关心地问我什么情况,我笑笑说,丢了一只篮球。

一学期的感情可以算一辈子吗?可以的,因为那是初恋。它的确很甜,但甜到哀伤。

 

高二体育课考二步半上篮,向来体育优秀的我,十个球只失了一个,女生中第一,令很多男生都惊呆。

后来我又模仿哥们你的原队友宝的“穿档”控球,他说“赤木晴子”甩着64公分的长发在球场上比比赛还精彩。

大学系女生赛,傍晚昏暗的光线下,我站在罚球线前连续两球穿针得分,但我依然不能熟练地运球,指甲还是很容易被折断;我还是肺活量低,跑不了几分钟就支持不住。

毕业后,你有要跟我再续前缘的意思,但我清楚,篮球已经彻底离开我的生活了。

这些年,去出入境办签证也会偶尔联系你帮忙插队,因为你做巡警,人脉广。

此时的你,就是电话薄中的一个名字,是回忆里的一抹不轻易暗淡的色彩,不需要时常提起,却永远也不会忘记。

谁说的“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也不可以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我觉得再体无完肤的伤害和再刻骨铭心的深爱都会淡忘,不能做朋友或不能成为敌人都是因为还忘不了或放不下而已。

真正忘了或放下了,我们之间就恢复成了淡如水的关系。

曾经那些不好对现爱人启齿的事,也就能够云淡风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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