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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cissus的故事是我好朋友,一笔一划抄下来给我的。她的钢笔字很漂亮,尤其是英文的连写。
我们都喜欢这篇故事,并相约把它背下来。
其实当时是不知道为什么喜欢这个故事的。
看到身边的朋友一个个恋爱,然后失恋,然后再爱。而我们,似乎总是置身事外。我调侃她,以你的气质,怎么会没人追!而她也嘲笑我,以你的个性,怎么会…我们总是这样。
昨天收到他的信。他说,其实我们才是最适合在一起的人。
我心里暗笑。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们是同类。只是我当时的喜欢太本能,太直接。所以作践了自己。
他问我,你究竟爱谁?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了Narcissus.
是的,每次别人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我总是不置可否。我是真的说不出所以然。最好和我差不多吧。
你自恋啊?他问我。
也许。多年前,我以为我们是同类,以为你是我在另一个世界的倒影,所以我会喜欢你。这就是Animal Instinct. 只是你不喜欢主动的女生的。就像后来我永远不会喜欢主动告白的男生。
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但还是不愿意改变。因为那就是我,谁说一定要喜欢好看的呢!缺点也很好嘛。也知道瘦一点会比较好看。但是还是不愿意忌口。虽然我喜欢的王菲骨感到不行,但是她是她,我是我。只要喜欢,又有什么不可以。我书读得不好,是个笨小孩,但是对于音乐,电影,书画,建筑,诗词,我都有自己的感触方式。而这些,足以让我看任何事物都抱有趣味。让生活充满滋味。
好朋友告诉我,你这个就叫Narcissus.
我说,你也是。我们这叫臭气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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