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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基金会公益营销杂谈 |
21日《中国商人》杂志社组织了一个在京各地商会组织秘书长沙龙。很多著名的驻京商会组织的秘书长都参加了。因为晚上约好了有其他的事情,所以先走了。在场听到很多人的想法,也触动了我的思考。沙龙上没有机会发言,就把自己想说的话写了出来。如下,请批评。
在普遍情况下,组成一个社会的就是三种形态的组织,政府组织、企业(盈利组织)、社会组织(NPO、NGO或公益组织)。这就像一个桌子的三条腿,缺一个都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在计划经济中,我国没有意识到社会组织的作用,也就不太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各级政府才逐渐认识到社会组织的价值。特别是汶川地震后,社会组织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空前凸显。有些急难事件,民间组织出面能够做好的事情,政府出面就可能做不好甚至出问题。因为民众对政府的要求是绝对公平,对于民间组织的要求是大致公平急难先行。我参加过国家减灾中心和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在5-12一周年召开的一个研讨会,总结我国在抗震救灾中的经验教训的时候,不仅是国际观察者,包括我国的官员,都一直认为:我国在汶川地震中表现是非常棒的,各方面的“预案”都非常完备;唯一的不足、遗憾或者“教训”是,对于民间组织在应付急难事件中的作用没有充分估计到,“预案”不足。
严格来讲,商会应该是非盈利组织(NPO)或者非政府组织(NGO)的范畴,也就是公益组织(或者民间组织、社会组织)的范畴。听到在商会各位秘书长们的发言,了解到各位在第一线卓有成效的工作,作为公益组织的观察者,我知道,我国公益组织的研究者对于商会这种特殊形态的公益组织的研究走在了实践的后面。正是有个汶川地震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开始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实际上,在我看来,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无论从运作的成熟度上,还是所起到的真正“社会组织”的作用上,商会组织都是走在前面的。在我国逐渐重视社会组织发展大形式下,商会组织应该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现在,深圳已经放开了慈善类社团、经济类社团、环保类社团的登记,不再需要主管机构,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就行。这是一种大趋势。也是我国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一个信号。各位商会的秘书长们,对于我们,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挑战。以前,因为有政府的支持,或者其他方面的准入门槛,我们已经成立的商会在各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如果真的放开,那我们就可能会面对竞争。像香港,有中华商会,有中华总商会……等等,商会林立,哪家做的好,哪家能够真正为会员做实事,会员都会到哪家去。当然,从我国的发展模式看,我们的民间组织不会一下子放开,可能对于重复设置的民间组织还会在登记上有一定限制。但是,各类商会组织对于新形势应该有一定的紧迫感。
对于商会的发展,结合各位领导提到的一些问题,从旁观者的角度,我从一下三个方面谈谈我的看法,请各位领导批评:
1.商会的基金会化。很过位领导提到了商会的“产业化”问题。实际上,我理解,他们想说的是“商会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商会应该收一定的会员费;但是,简单的一点会员费的收入,可能难以支撑商会做一些大型的,有利于会员发展的事情;也难以真正把商会组织做大做强。还有,因为商会的会员全部是商人,大家基本都会用“商业”的思维去思考问题乃至指导商会的发展。这就是“产业化”这个词汇的又来。据我了解,有些商会实际上已经这么做了。当谈,关于“产业化”问题,我已经听到了,好几位领导也很冷静,说“要慎重,搞不好会出问题”。我认为这种态度是合适的,因为商会毕竟是民间组织,社会组织,或者叫“非盈利组织”。我想说的,要实现商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商会要做的是“基金会”化,而不是“产业化”。产业化是针对盈利组织说的,经营,是为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基金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一种民间财团,他的主要人物是从事“社会公益”工作——可以通过委托理财、投资参股等方式保值增值;但是,所得收益股东不能分红,只能用于自身事业的发展。商会做基金会,因为有丰富的商人资源和商业智慧,是最容易成功的;希望以商业的方式“可持续发展”,做“基金会”,也解决了商会“产业化”后管理的难题——1,因为不用给股东分红,只有理事会对一些重大事件协商,这样就不会因为权利分配为题在商会内部产生分歧;2,国家对于“基金会”有严格的审计、披露制度,类似上市公司,对于每年用于管理费用的成本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只要严格依法办事,实际上也能够解决商会会员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的怀疑——基金会的钱,国家管着呢,一定不会胡乱花销。当然,商会“基金会”化,需要一系列的设计,比如怎么把目前商会的一些事情“项目化”,加强其“公益”的成分等等,都是比较专业的;需要熟悉这方面的机构进行设计。够优机构参与了一些基金会的设计和组建,愿意就商会的“基金会化”方面和各位领导一起探讨。
2.商会的软实力。商会帮助会员解决一些生意上的事情,帮助他们生意做得更好,这当然是好事情。在我看来,长远发展,商会还需要在软方面为会员做一些事情。刚才听山西商会的领导讲话,说到山西商人的形象问题。他说的非常好,山西商人真的从明清开始,到当今各个领域,乃至现在几乎成为“过街老鼠”的煤老板,都为民族经济发展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但是,为什么山西商人总是被人批评?实际上,这也是我们商会需要做的一个工作。改变各地商人的形象问题,对于每个会员,最终会有好处的。还有,我在想,帮助商人挣钱很重要,帮助商人更好的生活、有品味的生活可能更加重要。很多商人,挣钱挣钱挣钱,但是生活实际上很辛苦,内心甚至可以说很空虚——他们需要关怀,需要提升……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挣的钱越多,可能越危险。只有解决了商人们的追求问题,才能解决他们的基业长青问题。前段,够优机构协同《中国商人》杂志发布“中国仁富榜”,就是希望从“使命”方面探讨商人的基业长青的密码。上期《中国商人》做的“中国商人犯罪报告”,后记是我写的。我在想:在一个制度不健全的社会,对于商人的诱惑是非常多的;如何才能更安全?就是要有一个严格的自律。这种自律必须来自于商人自我的修改,商人对于自身使命的清醒的人士。我们商会,可以做一些这方面的事情。让我们的商人,生活的更潇洒,更自由,更受人尊重。多少年市场经济了,为什么我们还有仇富?社会贫富不均的原因可能是主要的;但是,商人和商人组织,对于商人形象方面研究和提升不够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们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使命毕竟不是帮助商人挣多少钱,而是要帮助商人更好的生活,让我们生存的这个社会更美好。实际上,社会更好更和谐了,每个商人都会受益。
3.商会的专业化管理。商会做很多活动,也有个专业化的问题。商会的具体情况我了解不多。但是我接触的很多民间组织,很多事情都自己做,不太跟外面合作,这是部队的。我想,商会有商业的基因,这方面应该好一些;但是,作为一个提醒,我还是愿意说出来。就是,商会要多和外面的专业的机构合作——比如和专业的公关公司合作,每年举行一些活动,提升商会的影响力和形象。像联想的公益创投计划,影响力很大,大家都以为他们花了不少钱,实际上,据我了解,联想在这方面投入的现金只是数以百万计。这就是专业团队的力量。还有会务公司、展览公司乃至旅行社等等,不一定都是自己去做。要多和社会上一些专业公司合作,这样才能让商会的秘书长从繁杂的事物中解脱出来,专心思考商会的一些大的方向和未来,把商会工作做的更好,让商会更有竞争力。国外一些大的社会组织,甚至会邀请大型咨询公司做专业的发展咨询,花钱了,但是组织的竞争力、影响力更大了,事半功倍。国内的一些公益组织,他们有些实际上也聘请了专业的品牌管理公司管理他们的品牌,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但是,好像这方面,他们不愿意多说,好像社会组织聘请这些“外脑”很丢人,或者实在乱花钱。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商会有商业的基因,我想在这方面,应该给其他社会组织做一个好的榜样来。
我就讲这么多,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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