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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尽义务,我们的权利在哪?

(2011-04-25 22: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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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


  相关链接:http://news.qq.com/a/20110425/000757.htm


  这又是一次需要百姓尽义务的行动,申领驾照需要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新闻中声称捐献器官采用自愿形式,而非强迫。从表面看,这是一次发动全民参与的好事情。因为目前我们国家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有将近150万,而只有1万人能做上手术,剩下的只有等死一条路。国家这次倡导的器官捐献,是为更多的患者考虑,让患者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但这个新闻出来后,很多人非但不支持这种爱心行动,还认为这是一场被捐献器官的闹剧,并因此而责怪起来。就其根底,究竟是我们的人民冷血,还是我们的政府失去了公信力。


  是否还记得去年发生的血荒事件,我们义务献出去的血,制成血浆,被用来浇花,而献血的人在患病时却不能得到帮助。从而导致了民众的心开始变冷,献血的人没了,导致了血荒事件的发生。血荒事件投射出了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也让更多的人看到,医院和血站的暴力和监督机制的无序。


  谁能保证在我们签字以后,出事时医院不是尽力抢救,而是等着我们咽气。2010年统计国家每天的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死亡人数是250人,而2009年,平均每天的死亡人数还是186人,可以说我们国家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这么大的伤亡率,可以看出来的是某些人对生命的漠视。2010年的药家鑫案,受害人被药连捅了八刀,虽然法律维护了尊严,惩治了凶手,但那残酷的八刀却毁掉了一个家庭,更毁掉了人心中的那份良知。


  申领驾照怎可跟器官捐献挂钩,为国尽义务是我们公民的责任,但当我们在被捆绑的时候,我们公民的权利在哪?我们国家最大的特点,就是用自愿的名义去做被自愿的事。上级要求自愿捐款,可到了下级单位就变成了被自愿;老师要求学生自愿购买教辅,于是学生们都“自愿”花高价去买指定的练习册;上幼儿园,要求家长自愿捐赞助费,于是家长们被自愿的赞助。这些都是自愿,我们每天都活在自愿中。可我们的义务尽了后,是否应当得到相应的权利?


  器官捐献不能只停留在自愿和无偿上,国家更应该出台政策,捐献器官的人能得到什么保障,而不是一味用硬性规定,既然让公民尽义务,那就给公民应该享受的权利。别再需要我们的时候,说国外怎么做,当我们争取应得的权益时,却要我们考虑中国的国情。这种变相的器官捐献,很可能会引发出更多的问题来,当你用人权说事的时候,那就还给我们公民的人权。


  不要让我们被自愿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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