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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云:“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知人不易,自知却并非难事。老子那话便是我们俗云“人贵有自知之明”的出处。“认识你自己”是做人的首要条件。一旦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那么很容易犯些偏执、张狂、不顾廉耻的毛病。芙蓉姐姐似乎就是这类人群中的“翘楚”,借助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她那毫无本钱的极度自恋和寡廉鲜耻的恶俗表演成为大众“审丑”文化的滋养土壤,于是一时间,仿佛舆论失去了统一的方向,追捧热炒者有之,嘲讽漫骂者有之,嗤之以鼻者有之,可叹同情者有之。原本善恶美丑一目了然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真是咄咄怪事。并且作为一种现象,它最大的功能恰恰是丰富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郑辛遥漫画说过,人前半生的脸是父母给的,后半生的脸却是自己修的。可见,修身养性,后天努力很重要。硬是拿平平的相貌和水桶似的腰大摆S造型,初见夸张,久睹辄生厌恶。玩笑话是:“生的不好看不是你的错,可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毫不顾及大众的感受,频频用所谓的“文舞”花枝乱颤,实在让人怀疑其人脑生贵恙。人的自我价值的体悟能力大致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感受,二是接受自己以外的人所给出的反馈信息得出的结论。所以,只要稍微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知道“张狂过度”就是一种“病态”。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更在于,丢自己脸的同时还容易把父母的脸、一家人的脸都丢个干净,稍有廉耻的高堂不免羞赧至死。难道芙蓉姐姐的毛病是遗传的?她的祖上有这么不要脸的吗?既然有胆魄不知分寸地提高出镜率,想必也不是真的胸大无脑。自恋的人都爱照镜子吧,芙蓉姐姐到底从镜子中哪里发现了自己的“美貌”呢?如果真的自我体悟功能失禁,那么对大众兼听则明,也大抵能撑出自己的斤两吧!
有人说,芙蓉姐姐张扬个性,无可厚非。这话就有点滑稽了。个性固然值得提倡,那也要看张扬的是哪种个性,用什么方法来张扬。如果个性是用来贻笑大方,以丑衬美,还要在厕所里扔石头,激起“公粪”,让自己臭名昭著,扬名千里,就真的不知所谓了。这跟鲁迅笔下的阿Q,自我安慰的精神胜利法则,以及王小波指出的借时代环境(当时是文革)的装疯卖傻实撒癔症实在是一回事情。这么看来,芙蓉姐姐的肆无忌惮,大社会环境也脱不得干系。
鲁迅先生打过一个比方,一个人吐了一口痰盯着看,不明就里的人围上来也看,然后慢慢围了一圈人,那么看不到围在外层的人急了更想看。为了一口痰,人们争相拥挤践踏。现在的名人大都有吐这么一口痰的习惯。媒体就是那些围在里层盯着痰看的人,并把这种价值取向交给大众。一件名人的旧汗衫臭袜子,甚至是用过的马桶,都变成奇货可居的商品,这样下去,一口“著名”的痰自然可以拍卖了。于是想要出名,在这个时代,非常规的方式太多了,有姿色的没姿色的,都可以靠“出位”来博人眼球,而且越夸张越变态,笑声骂声越大,收效就越好。甚至可以不惜卖丑,卖身,卖自己的不知羞耻。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变成了“出名要恶搞”。芙蓉姐姐现象的出现在这种社会心理下便不难理解。
不可否认,这实在是一种可悲的恶性循环。在真正良好的社会价值体系还没健全之前,浮躁之风经久不衰,超级女声与型秀男儿,木子美、芙蓉姐姐之流如雨后春笋般在缺少正确舆论导向缺失的网络时代大放“光彩”。大众的价值观常常便在形形色色的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迷失了方向。那些不负责任的“制痰者”和炒作“痰文化”,把“恶俗审丑”摆上台面,打着“雅俗共赏”虚伪旗帜的人,不仅强奸了大众的审美情趣和智商,也慰藉了少数人的龌龊心理。
和谐的价值理论下,一个人无论是在网上还是网下,都应该自重、自励、自省、自强。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对于粗俗的东西一笑了之,美的东西高山仰止。这才是正常的心态。当人们都能自觉地判断,对芙蓉姐姐这类的现象不屑一顾,一笑了之,也不再会有讨论的必要,也就不会存在有利可图的市场价值了。如你所知,《芙蓉姐夫》都这么唱到:“自称相貌美如花我看长得像青蛙,自称芳龄二十八我看还得往上加。脸大鼻塌嘴唇厚屁股上面全是肉,自称清华又北大气得两校都在骂。自称多才会舞蹈光扭屁股动作少,还说自己境界高原来为了填腰包。这个女人真讨厌什么事情都敢干,自知之明很重要可她偏偏整这套。白痴媒体还采访说她魅力不可挡,自称明星很耀眼我看纯属不要脸。谢谢谢谢谢谢各位大哥大姐,求求求您放过我的芙蓉姐姐!谢谢谢谢谢谢各位别再回帖,这种无聊炒作我们早已厌倦!”
是该歇歇把芙蓉们菊花们晾一边了!
郑辛遥漫画说过,人前半生的脸是父母给的,后半生的脸却是自己修的。可见,修身养性,后天努力很重要。硬是拿平平的相貌和水桶似的腰大摆S造型,初见夸张,久睹辄生厌恶。玩笑话是:“生的不好看不是你的错,可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毫不顾及大众的感受,频频用所谓的“文舞”花枝乱颤,实在让人怀疑其人脑生贵恙。人的自我价值的体悟能力大致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感受,二是接受自己以外的人所给出的反馈信息得出的结论。所以,只要稍微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知道“张狂过度”就是一种“病态”。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更在于,丢自己脸的同时还容易把父母的脸、一家人的脸都丢个干净,稍有廉耻的高堂不免羞赧至死。难道芙蓉姐姐的毛病是遗传的?她的祖上有这么不要脸的吗?既然有胆魄不知分寸地提高出镜率,想必也不是真的胸大无脑。自恋的人都爱照镜子吧,芙蓉姐姐到底从镜子中哪里发现了自己的“美貌”呢?如果真的自我体悟功能失禁,那么对大众兼听则明,也大抵能撑出自己的斤两吧!
有人说,芙蓉姐姐张扬个性,无可厚非。这话就有点滑稽了。个性固然值得提倡,那也要看张扬的是哪种个性,用什么方法来张扬。如果个性是用来贻笑大方,以丑衬美,还要在厕所里扔石头,激起“公粪”,让自己臭名昭著,扬名千里,就真的不知所谓了。这跟鲁迅笔下的阿Q,自我安慰的精神胜利法则,以及王小波指出的借时代环境(当时是文革)的装疯卖傻实撒癔症实在是一回事情。这么看来,芙蓉姐姐的肆无忌惮,大社会环境也脱不得干系。
鲁迅先生打过一个比方,一个人吐了一口痰盯着看,不明就里的人围上来也看,然后慢慢围了一圈人,那么看不到围在外层的人急了更想看。为了一口痰,人们争相拥挤践踏。现在的名人大都有吐这么一口痰的习惯。媒体就是那些围在里层盯着痰看的人,并把这种价值取向交给大众。一件名人的旧汗衫臭袜子,甚至是用过的马桶,都变成奇货可居的商品,这样下去,一口“著名”的痰自然可以拍卖了。于是想要出名,在这个时代,非常规的方式太多了,有姿色的没姿色的,都可以靠“出位”来博人眼球,而且越夸张越变态,笑声骂声越大,收效就越好。甚至可以不惜卖丑,卖身,卖自己的不知羞耻。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变成了“出名要恶搞”。芙蓉姐姐现象的出现在这种社会心理下便不难理解。
不可否认,这实在是一种可悲的恶性循环。在真正良好的社会价值体系还没健全之前,浮躁之风经久不衰,超级女声与型秀男儿,木子美、芙蓉姐姐之流如雨后春笋般在缺少正确舆论导向缺失的网络时代大放“光彩”。大众的价值观常常便在形形色色的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迷失了方向。那些不负责任的“制痰者”和炒作“痰文化”,把“恶俗审丑”摆上台面,打着“雅俗共赏”虚伪旗帜的人,不仅强奸了大众的审美情趣和智商,也慰藉了少数人的龌龊心理。
和谐的价值理论下,一个人无论是在网上还是网下,都应该自重、自励、自省、自强。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对于粗俗的东西一笑了之,美的东西高山仰止。这才是正常的心态。当人们都能自觉地判断,对芙蓉姐姐这类的现象不屑一顾,一笑了之,也不再会有讨论的必要,也就不会存在有利可图的市场价值了。如你所知,《芙蓉姐夫》都这么唱到:“自称相貌美如花我看长得像青蛙,自称芳龄二十八我看还得往上加。脸大鼻塌嘴唇厚屁股上面全是肉,自称清华又北大气得两校都在骂。自称多才会舞蹈光扭屁股动作少,还说自己境界高原来为了填腰包。这个女人真讨厌什么事情都敢干,自知之明很重要可她偏偏整这套。白痴媒体还采访说她魅力不可挡,自称明星很耀眼我看纯属不要脸。谢谢谢谢谢谢各位大哥大姐,求求求您放过我的芙蓉姐姐!谢谢谢谢谢谢各位别再回帖,这种无聊炒作我们早已厌倦!”
是该歇歇把芙蓉们菊花们晾一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