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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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碎片。 |
分类: 木纹。 |
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分别之前,他吻了她的脸颊。她笑着答应他的邀约。
可是他等了一晚,她失约了。我想她这样做是对的。
临走前他叫人给她送去她最喜爱却买不起的钢琴。暮光中她看着钢琴时欣喜满足的笑容,令人动容。如果他可以看到,会有多么高兴啊。那个画面就像穿越人海和街道落在她的身上。
最后她弹奏着钢琴。母亲在准备晚饭,丈夫抱着女儿过来,在她耳边轻啄一下。她笑着,转过头去看着窗外的夕阳。也许那个时候她怀念起那个孤独、可爱、一脸络腮胡的男人。
《Once》有很多个译名,《情难独奏》《一次》,但我却觉得《曾经》是最动听的一个译名,有着琴弦的余颤。
像是一场关于音乐的片子,钢琴声,他与她的歌声,小提琴。没有精巧的修饰,甚至没有太多关于风景的镜头。大多数时候就像是一个长镜头在静静的转换,故事中只有两个人,当然还有我们喜爱的音乐。也许这样的故事在每个人身上都发生过,所以它得如此质朴,才能侵入你早已坚硬的心灵。也许你某一天走在街头听到一首歌,看到一个人,你就会想起这个故事,然后会心一笑。
他是流浪歌手,白天唱着流行歌,晚上唱自己创作的歌曲。她是卖花女,就是在他纵情歌唱时伫立在他面前,进入他的世界。多么猝不及防啊,一个人,就这么伶伶俐俐地出现了。可能你都不知道,她会给你多少惊喜和改变。
那时的你一定也不知道她可以听懂你的音乐,并且第一次问你喜爱的人在哪里。这样的开场白或许并不好,可是在我看来足够动人啊,因为那么真实啊。她在夜色朦胧的街头,独自一人伫立在他面前倾听他用歌声嘶吼出离去的爱人的思念——然后她鼓掌,扔给他一毛钱。他愤愤不平,才给这点?
她第二天又来找他,他们一同去琴行里奏琴唱歌,共进午餐,他在公车上给她唱歌——她屁股后面像拖着个兔子灯一样拖着个吸尘器。真是一个特别可爱的女孩。那时候你不得不在心里赞叹一句。
那天晚上她就随他回家了,请他在自家店铺里给她修吸尘器。他有邀请他留下来,或许是寂寞太久了。可是她拒绝了,因为心里有寂寞的人,那个时候并不是拥有着爱情。
然后他来给她CD,想她道歉,他是个特别真诚而善良的男人。然后她邀请他回家了——听她同她母亲用捷克语谈话,看她的女儿满地乱爬。
这个画面其实像极了一家人,父母孩子在一起,欢乐而美好,可是他们两个才见过两次面呢。但是我相信,是音乐穿过千万里来让他们相遇的。
她带他去乐器店,向他介绍自己最喜欢弹的那架钢琴。她已经在引领他进入自己的世界,两条平行线就这样有了交点。当他们一个弹钢琴一个弹吉他合奏时,我相信那一刻,他们在旋律中找到了灵魂的契合点。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才可以找到彼此的节奏。
只是他们都有各自的过往。他有个分手后还思念多年的前女友,而她,有个大她好多岁的前夫。他们最激越最淳厚最真挚的感情,都付给了不懂珍惜他们的人。那种感情不会再有了,所以他们在遇见时,是那么小心翼翼。她鼓励他去找回前女友,找回曾经的爱,唱歌给她听。其实这两个人在这里就已经找到了彼此心里的世界,只是,很多时候,他们背负着太多的过往而无法回去。
而且他们并不是两只在荒原上行走的受伤的困兽彼此舔着伤口,他们总是无忧无虑乐观豁达的小人儿。他们没有郑重其事的名字,她是girl他是guy,这芸芸众生中无法辨别身分的渺小卑微的两个人幸福的命运,也许随时都会被我们撞见。故事一直伴着歌声在慢慢地进行着,或许到最后打动你的不是故事,而是歌声,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本身需要的就是一场能让我们感动的线索,听得到的爱情,或许可以称之为。或许不是,谁知道呢。
歌手交给她一首曲子,要她去写词。她欣然接受。CD机听到没电,她穿着拖鞋披了件大衣就跑到便利店买电池。装上电池后也不顾众人的眼光,一路走,就着耳机中的旋律唱自己新写的词。If you want me ,satisfy me……好像是对过往的控诉,又是对新生爱情的希冀。只是这样的希冀,终究只能以歌词的名义,委婉地表达。只是那条街道中还有那首歌中有他们的记忆。或许某一天,他们各自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听着,会想起吧。
在他们相处的最后一天里,他用摩托车载她去兜风。她像小孩子要糖吃一样要求他教她骑摩托车。她只是为了要求而要求,仿佛他答应了就是答应了把她带走。这是她对他最后的任性了,隐忍的任性。而他却死活不肯教,仿佛一旦应允了,日后就再无相见的理由。他们都太不会说爱了,更多的是珍惜这种感情,他们眷恋着对方,仿佛已经很久很久。只是最后还是要走散的。
只能在最后,你的世界我曾经经过,聆听了你的悲伤和落寂。
也许他们默然相爱,也许他们认为彼此是今生唯一的灵魂伴侣。
也许他们会走某一些时刻互相想起而不打扰,那些想念随着时光漫长。
可是至少他们相遇,然后分离,永远住进彼此心里。
陌生人,可以渐渐相爱。可以不牵手,不拥抱,不做爱。只希望为彼此带去永生难忘的温暖。
最后,他踏上梦想之旅,她拥有了完整的家庭。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