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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节能补贴家电下乡消费刺激政策财经 |
家电零售业界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即:刚开始,促销(指包括广告、买赠、推广活动等在内的短期性营业活动,下同)如饮一杯味香色艳的美酒,喝进去的是酒,吐出来的翻番的销量;到最后,如饮一杯充满诱惑的毒酒,喝了上瘾,伤身伤神又伤心;不喝上火,担心闹心没信心。个人认为,推而及之,短期性消费刺激政策亦如是。
毋庸置疑,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对于家电流通网络的信息化经营、规范化服务,连锁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包括高能效家电补贴在内,三大政策对于满足城乡消费者不同层次的家电消费需求,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步伐,普及节能绿色产品,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推动家电消费“低碳化(节能、节约、循环)”升级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但是,三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政策有漏洞,执法有偏差;消费刺激效果很好,财政代垫款负担很重”,及到期结束之后所引发的消费透支等问题,却是大多数家电流通企业“谈政策色变”的根本原因。
上市公司文件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仅通程控股(000419.SZ)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款应收余额即达136.61万元,然而根据2012年4月19日财政部发布的财建[2012]163文件,财政部门要在2012年6月20日前对企业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完毕;12年11月16日发布的财建[2012]862号文件则明确规定十省市家电下乡清算报告于2013年4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湖南属十省市范围);二十二省市将清算报告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事实上,三大政策执行期间,财政代垫款“钱好垫,款难要”的情况非常普遍,个别中小微企业财政代垫款时点余额,甚至相当于一个月销售额,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的情况也略减不鲜。尤其是两大政策相继到期结束后,尾款难结,保证金难退的情况在各地也非常普遍。
“没有促消费政策,企业促销售的动力更足。”这是我最近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希望政府将政策的重心放在企业减税、减负方面,放在构建公平有序,统一开放市场秩序上来,利用扶持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进步,从而真正贯彻国务院‘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的流通产业长效发展方针,才是企业之福,消费者之福,社会之福。”(本文原发表于《中国商界》杂志2013年6月刊,如需转载,须征得本著作权人及该杂志社联合授权)
端木清言:现任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副秘书长、全国消费电子渠道商联盟秘书长,长期从事家电流通市场研究、海外情报编译及家电流通企业经营辅导等工作。新浪微博:http://weibo.com/bo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