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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回忆录

(2009-09-26 05:33:26)
标签:

杂谈

分类: 口舌没^纪律--想到说
学张发财老师,twitter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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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用过那种大砖头一样的能打电话又能防身的大哥大,想买手机的时候,北京已经开始运营八位数的(模拟的是七位数)数字信号手机了。
 
  第一只手机购买日期是1994年,型号是诺基亚2280,购机费加上入户费、选号费一共花了我12800元!就这,还是托了一个朋友打了折拿到的价格。买完我就去办公室上班,心情挺复杂:万一电话响了,我是接还是不接?当时用手机的基本是做生意的土老财,我一个小编辑哪好意思显摆?很快发现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大家其实都有了手机,只是平时不打开,或是置于静音模式,弄得跟地下党似的。
 
  刚成为移动用户不久,就赶上电话升位,原先交了选号费的对称号码一下变得毫无意义,而且很不好记,沮丧!不过和我们领导的号码相比,我的还算好记——他那时经常给我打电话,核对自己的号码,不然打不了寻呼台。当时寻呼台也足够落后,连来电显示都没有。
 
  早期使用手机非常节省,一边打电话一边紧张地盯着液晶屏上的时间,如果刚好是59秒,就像捡了大便宜,心情非常舒畅。反之,则懊恼异常。来了电话,一般就直接掐掉,然后用座机打过去,因为那时是双向收费。后来接电话不要钱了,有的朋友还顽固地坚守着这个习惯,每次遇到这种人,我都在心里鄙视个底儿掉。
 
  手机用了一年左右就出了个事故,在瞎鼓捣的时候,把语言设定不小心改了,不知道是哪国文字,只好求教高人,一个学外语系毕业的同事坚定地告诉我这是捷克文,但她自己是学斯瓦西里语的。
 
  最早的手机比较大,两年后我换了个爱立信,不是因为别的,就因为个头稍微小一点、方便。有人看了,问我:“你怎么用了个女式手机?”手机小了,就可以不放在包里。一般人的习惯都是加一个皮套,别裤腰带上。电话一响,一撩上衣,尽在掌握。接完电话,再撩开放回去,相当拉风。但别腰上的缺点是:弯腰时手机容易滑落。我有个叫二哥的朋友,喝酒丢了两个手机。直到现在,每次酒席散了和大家道别,他都会用右手和你握手,但左手紧紧捂住裤腰的右部——姿势相当难拿——都是当年丢手机闹的。
 
  手机也改变了个人的生活方式,没有它你会觉得缺少了什么,有了它,有时候又会觉得无处可藏。王小丫爱睡懒觉,她的一个经典笑话是这样的:演播室来电催马上要录像了,小丫迅速打开临街的窗户,在汽笛齐鸣声中大声解释:“我已经在路上,天哪,二环堵死了!”挂机后,关窗上床,拿个回笼觉。
 
  对我来说,短信是手机进步的明显标志,手机越来越电脑化。最多的时候,我手机里不仅存放了两千多个人的电话,还建立了近一千家饭馆地址、菜肴和联系方式的短信文件夹,因为这个方便调阅的短信包,经常现场给朋友推荐吃的,时间长了,他们甚至叫我美食家什么的。此外,手机里还存着沈宏非发给我的几百条段子——他是我的黄品源。
 
  手机型号式样越来越多,直板、翻盖、滑道……越来越像时尚消费品而不像通讯工具——我有一次就把家里的空调遥控器带上了班。手机的功能和配件也来越多,一个人在路上自言自语,举止古怪,很快就能看见他带着耳机或蓝牙。有一年我带着武装到后槽牙的新款手机去意大利,发现他们外国人的电话式样相当土鳖……还没等我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手机就被偷了,只给我剩了个蓝牙耳机。
 
  手机信号的覆盖也越来越好,无论电梯还是地铁里都能看见有人在边说话边走柳。就是手机被偷的那年,我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拍片,夜宿一个小村边上,四周全是沙漠,居然也有信号。不过晚上我正打电话,信号突然终止了。第二天早上,我到村里唯一的小店买东西,抱怨了这事,售货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对不起,是我嫌吵把基站关了。”说完就去里屋,我手机信号立马满格了!  
 
  去年《见证》栏目做了一个系列《我们身边的三十个细节》,试图从民间影像记忆折射三十年中国社会的变迁。策划阶段,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手机。通讯改变生活,铺天盖地的移动电话让三十年前负责人工插转的的话务员早早转了岗,人和人的沟通变得如此便捷、紧密,这几十年里,好像还没有什么比这个领域的变化更明显吧?
 
 
《新周刊》的稿子,勿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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