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连载------《菏泽广播电视报》2014年11月27日48期连载《耳机购销合同为何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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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机购销合同为何不成立?
案例
某无线电公司得知某师范大学正在修建多功能语音室,即向师范大学发函,称自己正生产x型外语听力教室用耳机,每件单价25元,如需要请于10日内答复。师范大学接函后第5天复信称;我校愿以每副单价20元购买该型号耳机800副。后因设备故障,无线电公司不再生产耳机,故末对师范大学理睬。一月后,师范大学要求无线电公司履行合同,无线电公司认为合同未成立。师范大学向法院起诉,要求无线电公司赔偿语音室不能及时安装的损失,并要求实际履行。
法院驳回了师范大学的诉讼要求。
法理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