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聊斋续异------聊斋体微型小说之一百《淫贼》

(2013-03-23 12:42:48)
标签:

手机博客

聊斋

小小说

警示故事

分类: 世界纵横
                     淫 贼
    冀之保定,有某贼者,乘乱寻隙,窃得某女之手机。女唇红齿白,肤脂貌花,婀娜时尚,喜好自拍。手机多储靓照,搔首弄姿,扮酷卖萌。
    贼翻阅手机相册,垂涎女之姿色。淫心正起,女电话打入。女诘责曰:“君何持我之手机?”贼曰:“路遗所拾。”女求返还。贼曰:“可,仅需汝陪吾春风一度。”女愤而挂机。贼淫心难耐,复回拨。女曰:“机身不还,只还存储卡可否?吾需用通讯录及相册。”贼腆颜曰:“还卡亦需君陪寝。”女羞怒,挂机而报警。
    警授意将计就计。女乃谓贼:“陪尔一宵,还我手机,君其守信也。”贼赌咒发誓,定将履约。女曰:“吾于某宾馆某房间候君,请携手机速来。”贼跳踉狂喜,饮咖啡,服伟哥,昂然而至。甫进门,为警执获,以盗窃勒索罪拘捕。贼淫梦方醒,而悔之晚矣。
    和庄评曰:嗜酒者伤于酒,溺色者败于色,贪财者毁于财,逞气者丧于气。或曰此贼拙笨。或曰聪明者焉需做贼。然识得破,忍得过者,世间几人也?节欲则安,无欲更刚。此贼之败,无它,贪欲耳。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