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的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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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世纪前期的罗马帝国
公元211 年2 月4 日,皇帝塞普提米乌斯· 塞维鲁在远征途中病逝于不列颠的罗马军团基地约克,享年64 岁。皇帝的位置立刻被塞维鲁的两个儿子——23 岁的卡拉卡拉和22 岁的盖塔共同继承。因为塞维鲁很早便安排好他们兄弟二人共治,因此皇位继承进行得非常顺利。但是卡拉卡拉无法忍受和性格温厚的弟弟共同分享权力,甚至不顾当时母亲也在场就将自己的弟弟杀害了。公元212 年2 月12 日,距离他的父亲去世仅一年时间,卡拉卡拉终于如愿以偿地独揽大权。因为元老院一直对盖塔的能力持怀疑态度,所以也没有追究卡拉卡拉谋杀弟弟的行为,并且承认了他的独裁统治。而就在此后不久,一项法令便贴满了罗马帝国的大街小巷和广场回廊。
在开始讲解卡拉卡拉皇帝的“公民权法”之前,希望读者朋友能够将自己卡拉卡拉盖塔的认识从现在的21 世纪退回到2000 年以前的古罗马帝国。虽然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理所当然地拥有平等的权利,但在2000 多年以前的古代社会,这却并非那么“理所当然”。毕竟在1600 年之后才出现人权宣言,在1800 年之后才出现普通选举法。尤其是相比于因为“血缘”不同而没有公民权的雅典而言,不分人种与民族全部授予其平等权利的“公民权法”,在当时可以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大进步。
了解了这个历史背景之后,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下面的内容。每个人都是罗马公民!
罗马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所有的政策都是以法律的形式颁布的。这个被称为“安东尼努斯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的法令规定,凡是居住在罗马帝国范围之内的自由人,全都拥有罗马公民权。至于作出这项决定的原因,身为颁布者的卡拉卡拉在公告之中是这样解释的:
我不应该只让我的臣民们分担守护帝国的责任,也同样应该与他们分享帝国的荣誉。通过这项法令,曾经那些只有罗马公民才能够享受的荣誉,现在将平等地沐浴在每一个国民的身上。
从此之后,罗马帝国的特色之一 ——“罗马公民”(romanus)与“行省居民”(provincialis)之间的区别被彻底废除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的差异,在公元212 年,即罗马帝国建立250 年之后,终于完全消失了。不仅仅是曾经胜利者与失败者之间的区别,在人种、民族、宗教以及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不尽相同的罗马帝国之中的所有居民,将全都享有和罗马公民同等的权利。这完完全全是一项具有跨时代意义的法令,甚至可以说自从尤里乌斯· 恺撒以来一直坚持同化政策的罗马帝国,至此终于宣告完成。就连对公元4 世纪之前的罗马帝国的政策一向持反对态度的基督教会,都对这项法令从人道的角度给予了肯定。
可是,这样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令,却很少被那些研究罗马历史的专家和学者所提及。首先,关于这项法令的描述就非常少,也基本没有人正面提及此事。就算偶尔有人提到,对此也没有一个正面或者是负面的评价,最终使这项法令变成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