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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裁
(2007-06-21 23:54:00)
标签:
杂谈
数天上班时间都不见踪影.
连声招呼都不打.
以后咱事事都用经济制裁来解决问题.
人我就不跟公司抢了,爱怎么用怎么用吧.
精神损失来经济补偿.
克扣工资,凡上班时间内(早起床——晚19:00)没有主动联系过我的话,第一天就自动付出100元人民币,连续沉默的第2天则扣除200,以此类推,不设上限。
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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