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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脚美女与恋物、恋手与恋足的人

(2013-04-23 14:45:15)
标签:

希腊脚

性少数

滚床单心理学

肖雪萍

婚姻

情感

分类: 新书节选

希腊脚美女与恋物、恋手与恋足的人

 

本文节选自《滚床单小心理学》第七章 那些鲜为人知的性少数

 

最近网上风传“希腊脚”,让我想到《滚床单心理学》里有因靓脚而爱上美女的案例。所以发在这里与各位共享。

 

芸39岁,离异后与15岁的女儿一起生活。本来到了这个年龄她已不再奢望什么浪漫美好的爱情,但是高大、英俊、富有的超却在此时走进她的生活。经过半年的恋爱,两个人顺利的步入了婚姻。婚后的超对芸更加的周到体贴,他把芸的女儿安排进去贵族高中,还频繁地赠送芸各种贵重的礼物,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芸一时间都有些不敢相信是真的。

超给芸买了好几千双鞋子,各种颜色,各种款式风格的,都有很多。每到了夜晚,他就会温柔地拥着芸,说不完的甜言蜜语,温柔情话。超有一个比较特别的习惯,那就是喜欢抱着芸的脚睡觉,在滚床单的时候,还喜欢让芸用脚帮他自慰。

虽然感到超的爱好特别了一些,但还好芸都可以接受。可是有一天晚上,超竟然请求芸穿上高跟鞋站在自己的脸上!这让芸不由自主地害怕起来,她很担心自己是不是找了个心理不正常的丈夫。可是超却告诉芸,她最吸引他的,就是那一双美足,让他一看见就要为之发狂。

超是怎么了?他真的是不正常吗?他就是传说中的“恋足癖”吗?

 

在生活中,确实有一些人像超这样,更能激发其性欲望和兴奋的不是女人的身体,而是女人身体的某一部分,比如头发、手、脚、臀部等。还有些人的性欲望来源是各种女性内衣,尤其是那些已经穿过的内衣。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望,他们中的不少人甚至铤而走险,冒着被骂作“流氓、精神病、不正常”的风险,费尽心机去偷窃女性内衣,然后用做自慰和性幻想,以达到性的满足感。

在心理学上,他们被称为“恋物癖”,且这个群体几乎仅见于男性。一些心理学家反对“恋物癖”这个称呼,认为“癖”这个字眼带有某种病理的、歧视的意味,所以建议改称“恋物者”。

 

由于滚床单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也常常被人们和道德、秩序等联系在一起,所以每当媒体报道那些因偷窃女性内衣而被抓获的人,总要带着某种揶揄和鄙夷,同时那些不小心被抓住的可怜的人们,也常常因此遭到名誉的毁坏,朋友的唾弃,甚至为此丢掉工作。可见人们有多么憎恶有这样行为的人。确实,站在那些因内衣被盗而又羞又恼的女性的角度来看,这些“内衣大盗”确实很让人厌恶,可是却鲜有人知道,他们这样的行为背后却隐藏着诸多不可为外人道的痛楚和苦衷。

 

恋物者特别的性偏好往往影响其滚床单的质量,甚至有人对常规的滚床单方式没有兴趣,进而影响两性关系的建立,从而造成内心里极大的困扰。

由于恋物者的性欲指向是物而不是人,这使他常常进行单向的情感连接,导致一定程度上的自卑和自闭,影响人际关系尤其是两性关系的建立和发展,这种与人的正常情感需要不相符的习惯,会让恋物者的内心有一定程度的矛盾和纠结。同时,有些人即便建立了两性关系,也会由于他特殊的性偏好而影响与伴侣滚床单的质量,因为有些恋物者对常规的插入式滚床单并不感兴趣,这给他们两性关系的发展带来很大的挑战,这种情况下恋物者们的内心就会尤其痛苦。

 

由于恋物者们特别的性偏好,让他们容易感到焦虑和孤独,进而造成心理问题。

人都有被群体接纳和认可的心理需要,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人愿意做那个与群体差异过大的人。如果是在原始社会,与自己的族类有明显的不同,将可能被驱逐,会有生命危险,在有些动物世界里也有这种情况。

恋物者的性欲满足方式与大部分人都不一样,这会让他害怕被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害怕被视为“流氓、不正经”而影响正常生活。这样的势必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从而造成抑郁、焦虑等情绪,若长期处在这种情绪状态里,则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心理问题。

 

恋物者的行为与他本身的道德观念和个人意志力关系不大。其成因比较复杂,多认为与个体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性教育不当等有关。

一个人有恋物的性偏好,并不意味着他道德观念不够强,或者是意志力薄弱无法克制自己的性需要。很多恋物者都有一定程度的社交障碍,即缺少与他人进行互动的基本能力,在人际交往上表现出退缩、回避。由于对异性有渴慕但是却缺少建立关系的能力,就退而求其次与异性身体的一部分产生连接以满足自己。

还有些人是在成长过程中,无意间用异性衣物自慰获得性满足之后,就沉迷于此,之后形成惯性,到成年后无法轻易戒除,继而形成依赖。另外也有人是因为从小被教育性是肮脏的,不道德的,因而把性欲望从人的身体转向物,等等。不同的人可能就有不同的成因。

 

用先进的心理学视角来看,恋物者并不能被视为“性变态”或“有心理问题者”。

原则上来说,恋物者只要能带着自己的性偏好参与正常的生活,就不应视其为有心理问题。也就是说,恋物者可能会由于对自身的不接纳而导致情绪和心理上的障碍,也可能会由于其缺乏社交能力而导致心理上的困扰,但是其“恋物”的偏好本身不应被视为是心理问题。在性偏好这个问题上,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只要其性偏好能够通过正常的可被法律和道德接受的渠道来满足,不至于对他人造成伤害,就不应被指责或被惩罚。在本节开篇的案例中,如果芸能够接受丈夫的性偏好,愿意用他喜欢的方式满足他,而不是被迫那样做,那么超喜欢芸穿着高跟鞋站在他的脸上,这个请求本身也就变得很中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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