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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系知识】关于同姓、郡望、本望及其他

(2011-08-31 12:57:31)
标签:

邝氏

宣城

《资治通鉴》

郡望

郡名

文化

分类: 崔氏踪迹

 

关于同姓、郡望、本望及其他

 

 

 

关于“同姓”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姓”不仅是血缘关系的符号,在其基本规定中还同时包含着地缘关系;同姓、异姓不仅是同或不同的血缘关系的标志,而且就其起源来说,还是同或不同的地缘关系的标志。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地缘关系决定了同姓和异姓之间的区别。以上这些特点虽然主要表现在姓氏的早期发展过程中,但在姓、氏已经合一,姓、氏的数量较先秦剧增的秦汉以后,同样构成了姓氏学的基本原理。当人们宣称自己属于某一显赫姓氏,并以此来表示自己的身价时,必须具体指明本人或本人所属群体曾经所处及现在正处的地域范围,以及这一地域范围与他所希望联结的某姓之地域范围之间的源流-派分关系:包括共同的姓源和始祖,自然出现的世系分支,因某种历史原因而发生的分支迁移过程,等等。总之,只有具备了血缘和地缘两方面足够证据的“同姓”,才可被认为具有历史合理性;否则这种“同姓”的真实性将受到广泛的质疑。宋人吕大钧读史,就读出了如下重重疑问:

王之氏一也,吾不知出于元城之王耶,宜春之王耶,邛城之王耶?刘之氏一也,吾不知出于陶唐之刘耶,奉春之刘耶,元海之刘耶?其能明辨而不惑者鲜矣。氏之马者,未必能辨其为马服之马及马矢之马也。氏之石者,未必能辨其周卫之石及后赵之石也。古之氏族繁而知之者反多,今之氏族简而知之者反少。

因此,得到当时社会正式认可、并能成为身分依据的,并不是单纯的血缘意义上的同姓,而必须是拥有同一姓源、同属一个地域范围的同姓。只有具备了这一条件的同姓,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同姓。

 

 

关于郡望、本望

 

在魏晋以后文献中随处可见的所谓“郡望”,就是这样一个以地缘范围来明确血缘团体性质的术语。郡望,即世居某郡,为当地人所仰望尊敬的显贵望族,如清河张氏、颍川陈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赵郡李氏等。还有著名的琅邪王氏、陈郡谢氏。秦观《淮海集》卷二二《王俭论》:“自晋以阀阅用人,王、谢二氏,最为望族。江左以来,公卿将相出其门者十七八,子为主婿,女为王妃。布台省而列州郡者不可胜数,亦犹齐之诸田,楚之昭、屈、景氏,与国同其休戚者也。”同郡,俗称小同乡,故郡望又称为“乡望”。《资治通鉴》卷一四六《梁纪二》,梁武帝敕曹景宗:“韦叡,卿之乡望,宜善敬之!”胡注:“曹景宗,新野人。韦叡以京兆著姓居襄阳,既同州乡,而韦为望族。”郡望又称为郡姓。《资治通鉴》卷一四○《齐纪六》,记齐明帝亲自批准,河东薛氏“乃入郡姓”。胡注:“郡姓者,郡之大姓、著姓也。”除郡姓之外,根据该姓所居地的远近、方位和行政区划的性质,还有州姓、县姓等多种名称。如《隋书·经籍志》谱系篇叙:

 

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纪其所承,又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

  

《新唐书·柳冲传》引柳芳所论,提到另一些名称:

  

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

  

用来称呼各地大姓、著姓的名称虽然不同,但对于希望与它们建立同姓关系者来说,都必须在姓号之前冠以明确的州、郡范围(所谓“本望”)之后,方具实际意义,外界才可加以确认和品评。如果要认同某姓,首先就是要认同某姓之“本望”。《新唐书》卷七一《宰相世系表》的体例,是先对各大姓加以尽可能清晰的地域划分,以此分出派系或房份,再以派系、房份为单位列出世系表。如裴姓,“定著五房,一曰西眷裴,二曰洗马裴,三曰南来吴裴,四曰中眷裴,五曰东眷裴。”如刘姓,“定著七房,一曰彭城,二曰尉氏,三曰临淮,四曰南阳,五曰广平,六曰丹阳,七曰南华。”如陇西李姓,“定著四房,其一曰武阳,二曰姑臧,三曰敦煌,四曰丹阳。”如赵郡李姓,“定著六房,其一曰南祖,二曰东祖,三曰西祖,四曰辽东,五曰江夏,六曰汉中。”等等。到后来,凡提到某一封郡,就会令人联想到某一著姓;有时地名竟可暗示某姓。没有明确地域范围的“同姓”,等于无根之人,来历引人怀疑;即使提拔,也非制度设计之初衷,故难以成为品评的标准。

  

北宋以后,郡望的情况变得十分复杂。凡较大宗族必有古老郡名,其中沿袭者有之,冒认者有之,含糊其事者有之,胡乱编造者有之;真假相间,不一而足。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二有“郡望”一条,对在郡望上的假冒现象有深刻的揭露:

  

五季之乱,谱牒散失。至宋而私谱盛行,朝廷不复过而问焉。士既贵显,多寄居它乡,不知有郡望者盖五六百年矣。唯民间嫁娶名帖偶一用之。言王必琅邪,言李必陇西,言张必清河,言刘必彭城,言周必汝南,言顾必武陵,言朱必沛国。其所祖何人,迁徙何自,概置弗问。此习俗之甚可笑者也。

  

对此我们当然要持有足够的警惕,以免轻信上当。不过,有些宗族的郡名虽然在真实性上相当可疑,但若追究其得名的过程,却也能发现一些有趣的历史事实。如宣城邝姓就是一例。邝是古姓,罗泌《路史》卷三○《国名纪·杂国上》:“旷,邝是字书邝,古国,有邝氏。”《姓苑》:“邝氏,广东南海、高要多此族。”自邝氏有文字记录以来一直到南宋,邝氏历代子孙没有离开过广东,始终散居在南海、广州、番禺、新会、从化、花县、东莞一带。“宣城”,安徽宁国府宣城县。据《开平泮村溯源家塾序文》:“祖,谆公,字愈平。(南)宋进士,官京城尹。女选皇妃,封宣城侯,食采其地,故郡焉。”邝谆因国舅身份而获赐侯爵,爵名“宣城”。但事实上“宣城侯”之“宣城”与皖南之“宣城”,只是名义上的巧合,并无实际居住关系。不仅邝谆生前没有去过宣城,在他死后,他的三个儿子一元、一声、一俊兄弟也没有去宣城,同在广东河源为父守制,故而直到民国初年,宣城尚无邝氏族人居住。“宣城侯”之“宣城”演变为采邑之“宣城”,进而成为邝氏宗族之郡名,完全是一种人为的安排。《订修宣城世谱序》记载,谆公因得罪权贵致仕南归后,将家藏白金黄铜及彝鼎等宝物分给三个儿子,但恐后代久而健忘,乃立宣城郡名,使后代子孙、儒士生员龙虎天下者,知宣城郡皆邝氏之一脉。但立郡事宜需报经朝廷方能生效,邝谆未及批准,就得病去世。《谱序》云:“一元、一声、一俊兄弟于谆公逝世后,同在河源,乃谋立邑郡而分居。”又,《重修宣城郡族谱序》称:“谆公与何氏夫人逝世后,三子庐墓服阕,议欲分居。后念同是谆公所出,乃思立郡,以笃其情。奏于朝,制曰可,因赐宣城郡之名。”文献的记载很清楚,邝氏之“宣城”郡名,是出于邝谆父子的自动提议和朝廷的追封;“宣城”之郡名,实循“宣城侯”之名而定,并非因皖南宣城县而产生。在这里,郡名与实际的和历史的生活地域出现了分离现象。而且这一分离确实具有可以理解的原因。

  

尽管如此,上述分离现象在北宋以前基本上不存在。魏晋至隋唐的郡名大致可以反映某姓的地缘范围。表现在魏晋至隋唐以来谱牒的编撰上,就是出现了大量以姓氏为记录对象的总谱、韵谱和郡谱。其实,这三大类谱严格说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谱牒,而应该是在两汉、魏晋南北朝至唐代众多类型的独立谱牒基础上,经过总结和研究之后编辑而成的谱学文献,目的是为了制定一份经过官方正式认可的地域-姓氏对照清单,防止出现重大的混乱。

研究表明,谱牒尽管可以有多种体例,但其共性,应较多地表现为对某一宗族世系和人物的集中记录,而谱学则是在对各类谱牒进行整理、综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概括性成果。以贾(弼)、王(俭、僧孺)谱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以姓氏源流为主要整理对象的姓系学,就反映了这一重要特征。他们根据社会各阶层已有各种类型家谱、家传和家族文献的记载, 清理当时各主要区域内的姓氏来源、分布情况、代表人物、世系简述;通过综合的叙述,表现出各姓在政坛上所处的层次和等级。柳芳对那一时代的谱学发展状况和谱学大家作过如下概括:

晋太元中,散骑常侍河东贾弼撰《姓氏簿状》,十八州百十六郡,合七百一十二篇,甄析士庶无所遗。宋王弘、刘湛好其书。弘每日对千客,可不犯一人讳。湛为选曹,撰《百家谱》以助铨序,文伤寡省;王俭又广之,王僧孺演益为十八篇,东南诸族自为一篇,不入百家数。弼传子匪之,匪之传子希镜,希镜撰《姓氏要状》十五篇,有所谙究。希镜传子执,执更作《姓氏英贤》一百篇,又著《百家谱》,广两王所记。执传其孙冠,冠撰《梁国亲皇太子序亲簿》四篇。王氏之学,本于贾氏。……

据柳芳的总结,六朝以来的谱学,就是一种力图按区域来综合当时所有姓氏的“姓系学”(柳芳所著即名为《姓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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