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审理勿在庭外聒噪中失焦
(2013-08-29 01: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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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干预司法非理性执法者花边新闻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李某某案审理勿在庭外聒噪中失焦
文/时言平
昨日,饱受舆论关注和争议的李某某等五人涉嫌轮奸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两天。文/时言平
自从案情披露后,围绕该案的舆论博弈就不曾停息过。甚至,一起司法案件,并非放在法制版块,而往往被放置在娱乐新闻的头条。各种花絮、传奇、内幕……除了传递出公众对正义实现信心不足之外,更折射出失焦的非理性围观。
无论是热心过度的公众,还是嫌疑人家长,口口声声希望法律作出公正裁决。他们的内心期望果真如此吗?一些舆论对花边新闻的追逐,嫌疑人母亲未结案到国家 信访办上访,嫌疑人代理律师不断扩散证据链外的东西刺激舆论……庭审还没有开始,庭外已经辩论得热火朝天,这是尊重法律的态度吗?各方都呼吁法律主持公 道,但行为上却往往意图绕过法律寻求某种主动优势。信仰法律的社会,本该就事论事,不该让“题外话”覆盖了主旨。
该案终于进入庭审阶段,罪与罚,理应由法庭作出最终裁判。但是从萦绕庭审周边的聒噪来看,话题的失焦,必然弱化法治的威严。
法院已经明确:涉及未成年人,进行非公开审理。可是,不少新闻门户网站却纷纷做起了“庭审直播”的专题。案件不公开审理,怎会有庭审直播呢?而从所谓 “庭审直播”来看,要么是些庭外的边角新闻,要么是一些无图无真相的道听途说。庭审全貌不允许被展示,意味着任何“庭审直播”都有断章取义、捕风捉影的嫌 疑。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庭审直播”的噱头制造的舆论喧嚣,很可能影响到接下来审判的公正。
离开案件的轴心,“跑题”、“偏题”的聒噪,是对 法律不信任的表现。法治社会的建立,除了要执法者尊崇法律,同样重要的是,法治更要为公民普遍信任和敬畏。法律不仅仅是权益和诉求实现的手段,更是社会的 底线和信仰。无论以何种方式试图干预司法,都不是法治公民应有的表现。
案件正在审理,对于该案的评判,应该在庭审结案之后,而不是主观臆测和 天马行空的联想。法律有着其抵达正义的程序,即便是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不能接受,认为不符合公平正义,那也还有法律的途径去表达诉求公正。而当 下,我们应该相信法律,相信庭审的专业性和正义性,而不是在庭外追逐花絮,做无谓的聒噪。
如果说,该案审理能否客观公正关系到法治正义的话,那么场外围观的公众能否保持理性和平和,同样关系到公平正义。过度的聒噪和忧虑下的喧嚣,难免让公众对该案的审视,偏离案件本身。而过度的臆测和失焦的讨论,很容易消解法治理性,模糊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认知。
正义从来都不是想象出来的,而是靠公平公正的司法实践达成的。拿庭外花絮冒充“庭审直播”,噱头下的聒噪,折射出的是喧嚣和焦虑下对法治的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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