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4688读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10-09-2188
(2022-04-01 05: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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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各马可伦理学》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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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幸福,第九章:对立法学的需要:城邦学引论【1179a34 – 1181b22】,努力懂得立法学是重要的。
【1180b21】所以,假如有人希望通过他的关照使其他人(许多人或少数几个人)变得更好,他就应当努力懂得立法学。因为,法律可以使人变好。
ταχα δε και τω βουλομενω δι' επιμελειας βελτιους ποιειν, ειτε πολλους ειτ' ολιγους, νομοθετικω πειρατεον γενεσθαι, ει δια νομων αγαθοι γενοιμεθ' αν.
Then perhaps as well a person who wishes to improve people, whether many or few, through his concern for them should try to develop a capacity for legislating, if it is through laws that we will become good.
这是第十卷[快乐]的第九章,在这里讨论的是第十卷第二部分的内容,就是“幸福”,而这一章的主题是:对德性只知道还不够,还必须努力去获得。德性以好品质为前提,而好品质需在好法律下养成。这种教育可由公共制度或个人来实施。但懂得立法学才能更好地进行教育。所以我们还必须懂得立法学。
这一卷所讨论的内容比较多,前面五章讨论的是“快乐”,从第六章开始的三章讨论了“幸福”。
这里是最后一章,要讨论一下如何实现德性的问题。那么如何成为一个好人,亚里士多德指出了三个方式,有些人认为一个人好是天生的,有些人认为人是通过习惯,另一些人认为是通过学习,而成为好人的。因为如何成为好人是这里的一个重要课题,所以在说了这三种方式后,亚里士多德还要对这些方式作深入的讨论。
接着亚里士多德继续讨论与道德德性养成相关的内容,这里提出的是关于法律的内容,亚里士多德指出,有些人认为,一个立法者必须鼓励趋向德性、追求高尚或高贵的人,期望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公道的人们会接受这种鼓励;惩罚、管束那些不服从者和没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并完全驱逐那些不可救药的人。
在此还要就想成为好人的人指出一个前进的方向。想成为好人就必须预先得到高尚或高贵的哺育并养成良好的习惯,并且将继续学习过公道的生活,而不去出于意愿或违反意愿地做坏事;如果只要具有努斯,生活在正确的制度下,并且这个制度有力量,一个人就能够这样地生活。然而,作为表达着某种明智与努斯的逻各斯,法律具有强制的力量。这种力量并不是由父亲或男人,而由法律来体现的,因为法律表达了某种逻各斯。在这里亚里士多德还要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上述的观点,斯巴达似乎是立法者关心公民的哺育与训练的惟一城邦或少数城邦之一。在大多数其他城邦,它们受到忽略。每个人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
然后亚里士多德从斯巴达的现象出发出进一步的讨论,所以,最好是有一个共同的制度来正确地关心公民的成长。如果这种共同的制度受到忽略,每个人就似乎应当关心提高他自己的孩子与朋友的德性。他应当能做到这一点,或至少应当选择这样去做。从上面谈到的可以看出,如果他懂得立法学,他就更能做到这一点。共同的关心总要通过法律来建立制度,有好的法律才能产生好的制度。只要建立了共同制度那么我们的行为就可以一致,法律不论是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是对于个别教育的还是针对多数人的教育的,都没有什么不同,就像音乐教育、体育和其他行业教育的情形一样。
在对法律的作用作了分析后,亚里士多德要回到前面说的,我们应当有一种像斯巴达城邦那样共同的教育制度,但当这种制度还不存在或不健全的时候,每个人就似乎应当关心提高他自己的孩子与朋友的德性。他应当能做到这一点,或至少应当选择这样去做。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对生活(方式)的调整有公共的和私人的两种方式,家庭就是小城邦,或者,城邦在治理的意义上就是大家庭,所以立法学可以通及这两者。既然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家庭与城邦可以有可比性,那么在此就要对在这两种环境中的共同体问题作一些分析,正像在城邦生活中法律与习惯具有约束作用一样,在家庭中父亲的话与习惯也有约束作用。由于有亲缘关系,由于父亲对子女的善举,这种约束作用比法律的更大。因为,家庭成员自然地对他有感情并愿意服从他。在此还要讨论个别教育好还是多人教育来得好的问题。
那么个别教育与共同教育相比究竟哪一种更优越呢,这与医疗中的情形一样。虽然一般地说休息与空腹都对治疗发烧有帮助,但对一个特定的病人却可能无效。一个教授拳击的人也不可能让所有学生都学一种打法。亚里士多德认为像斯巴达那样形成共同教育是好的,但个别教育也是有道理的。如果城邦不关心共同教育,那么只能个别教育,这一点,亚里士多德并不认为是好的。但当共同教育形成后,在这样的环境下,亚里士多德又讨论了个别教育的问题,那么这种个别教育与没有共同教育规定的地方的个别教育是不同的,在共同教育的制度下,以共同教育的方式对个学生进行个别化教育,所以亚里士多德要比较的这种个别化教育与集体教育究竟哪一个更好。
所以看起来是对一个人教育,其实反映的却是不关心共同教育与在共同制度下的个别化教育的差别。而在共同教育制度下,对具体的个人进行个别化教育这是应该的,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个别情况个别对待效果更好。因为这样,一个人更能够得到适合他的对待。这种个别化是在共同体制下的个别。
前面说了一种情况是斯巴达式的共同教养,一种是大多数城邦没有这种共同关心,只能由家长对子女进行个别的指导。亚里士多德赞赏斯巴达式的共同关心,但如果这种共同关心形成了,那么对于在实施的时候可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体的教养,一种是个别的教养,亚里士多德认为个别化的方式有个别化的好处。
但是前一句话说,不过,一个医生、教练或其他指导者,如果懂得了总体的情形或某个其他的同类情形,他就能最好地提供个别关照。因为,科学从它的名称以及从实际看,都是关乎于共同的情况的。亚里士多德究竟想说什么,如果接着前一句的关于个别化教学的好处的话题,这里说的应当是共同教育的好处。但这里提到的共同性的内容却是指学科的普遍性内容。从前面讨论的斯巴达式的共同性教养与其他城邦的个人教养,到具体教养方式上的集体化方式与个别化方式。
进而转向到例如医生医治的只是个别的病人,所以在这里则讨论医学作为学问是怎样的,所以亚里士多德说一个医生或一个体育教练,虽然在对具体的病人或学生进行工作时是以个别化的方式对个别的人进行的,但如果他懂得医学或体育训练,那么他其实是以普遍的学问对个别进行的指导。在这里指出,一个掌握了医学的普遍性原理的医生在对个别病人进行治疗时才会有好的效果,一个懂得了训练的普遍性原理的教练才能在对个别的学生进行体育训练时产生好的效果,才对对个别作出良好的关照。
在这里则接着上一句科学知识的普遍化与个别教养时的个别化的问题,亚里士多德继续在此进行讨论。当然,一个不懂科学的人也能把一个特定的人照料得很好,因为他从经验中了解如何能满足那个人的需要。这正如有些人仿佛就是他自己的最好的医生,尽管他对别人的病可能一筹莫展。虽然只凭可以做出不错的事情,但是如果想要学习系统的知识,就不是经验所能解决的了,但是,那些希望掌握技艺或希望去沉思的人似乎就应当走向总体,并尽可能地懂得总体。因为科学,如刚刚说过的,是关乎于总体的。
前面说过,对别人的关照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像斯巴达那样通过立法形成共同体来关注公民的德性教育,还有一种是大多数的城邦并没有这样的共同体,那么就由家长自己进行。如果形成了共同的教育,那么在共同的教育体系中是集体教育还是个别教育,这是各有好处的,而为了进行教育,就需要把握科学的普遍性。在此则还要进一步看,如果有人想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在他的关照下得到更好的发展,那么就要在前面的的要求下有更进一步的要求。
亚里士多德说:ειτε πολλους(多)ειτ' ολιγους(少), (许多人或少数几个人) …… whether many or few, …….
这是对上面关照目标的确定,许多人或少数人其实就是斯巴达式的共同僄的方式还是其他城邦里的个别关照。这一部分的内容在廖译本里放进了括号。
亚里士多德继续说:νομοθετικω(立法学)πειρατεον(尝试)γενεσθαι, 他就应当努力懂得立法学。 through his concern for them should try to develop a capacity for legislating,
前面说到有经验,有了经验,即使没有知识也可能做好一些事情的,例如关照病人。进一步就是要把握总体的普遍性。这里则说到为了关照公民的提高,还需要把握立法学。
亚里士多德说:ει δια νομων αγαθοι γενοιμεθ' αν. 因为,法律可以使人变好。if it is through laws that we will become good.
法律的作用是制约人的活动,前面说过,城邦应当为人的一生立法,因为,多数人服从的是法律而不是逻各斯,接受的是惩罚而不是高尚和高贵的事物。那么为了通过自己的关照使人形成德性的话,就一定要懂得立法学。
这一句话的邓译本是说:“所以想要通过关爱使人变得更好,无论是使许多人还是少数人,都必须努力变得有能力立法”,对于这一句邓译本有一个注解,指出:亚里士多德在这里主要是通过立法能力的讨论过渡到“POLITICA”,但对于伦理学来说,最重要的立法能力是人作为一个理性人格对自己“意志准则”的“内在立法”,这一点后来在康德的伦理学中得到深入探讨,城邦社会学(或法学)的外在立法和伦理学的内在立法(自律)共同构成一个良善的伦理秩序,这才是幸福的生活方式所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