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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一记者在火灾现场采访,被一群身着警服者打断三根肋骨”的新闻,在奥运“满屏刷”的朋友圈挤出一席之地。
里约被传的那么凶,但我们被派去里约的记者没事,倒是在国内正常采访的记者被打住院,着实尴尬。
8月10日下午,山东德州市格瑞德南厂区一租赁企业失火。当晚10点,当地电视台《民生直通车》栏目记者钱云飞现场采访时,摄像机被抢,遭到多人殴打。经医生诊断,钱云飞三根肋骨骨折。
对此,德州市公安局称打人者系“数名公司员工”,但被打记者所在的《民生直通车》栏目官方微博称,当地警方“出动大批警力野蛮抢夺设备并殴打记者。”双方所言相悖,令真相扑朔迷离。
目前,该案件已经立为刑事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但一些显而易见的疑问,甚至悖论,当地警方却没有回答。
疑问一:
当地媒体《民生直通车》栏目的记者公布了被打记者所拍摄的一名“警察”的照片与其警号的后四位数。更具体的是,被打记者钱云飞还描述了一打人男子“该男子30来岁,平头,身高175左右,穿着一身警服,警号是083919”。
那么,这个警号存在不存在,是一查便知的事儿,若存在,找出这个警号对应的警察,也是分分钟的事儿,对比之下便真相了然。为何回应如此艰难?
对于当地警方来说,在高度信息化时代,如果自己被冒充,早一分钟公布真相和证据,就能减少太多的质疑和冤屈。而晚一分钟释疑,就会遭受更多的指责和不信任。
疑问二:
德州市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调查动手者并非民警,“火灾现场维持秩序的人员和民警很多,但是打记者抢东西的并不是民警。”
那么,诡异的是,现场那么多民警(这是警方承认的真民警),当一群身着警服的人在群殴记者,真警察就没看见?如果看见了,为什么不制止?
总之,在那么多真警察在场的情况下,还能发生“冒充警察殴打记者”的情况,令人匪夷所思。维持秩序,既然是现场民警的职责之一,现场记者被打,那当地警方至少也有渎职之嫌。
疑问三:
德州警方称,已将涉事的尹某、张某、刘某等8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也就是说,涉案人员相当明确,而且就在警方手中,诚如通报所讲,他们不是警察,是“公司员工”,搞清楚他们为什么穿着警服打人,就那么难吗?
△当地媒体的详细报道http://v.ku6.com/show/6c_dbKq14-SLG1N2vt1-Ug...html?from=my
虽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不宜公开,但对“身着警服”一事释疑,应该不难。要么是工作效率太低,要么就是已经动笔的圆圈画不圆了。
可以提个醒的是,3根肋骨骨折已达到轻伤标准,行凶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处罚,无论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总要有人来认领,还是“罪归原主”好。
公众的疑虑倒不完全是担心真相被人为设置,还有着对时间流逝引发关注力锐减的无奈,尤其是奥运热点此起彼伏的当下。这么直接的三个疑问,还是早点解释清楚好。
毕竟,舆论是最没有耐心的,无论是绵绵无期,还是低调处理,最终都会凝固成对当地警方的不良印象。对谁,都不好。
日前,围观群众获得了不影响正常执法的围观拍摄权利。有网友看过这次记者被打的新闻说:“幸好被打的不是一般的围观群众,还可以曝光。”但不幸的是,如果连被谁打了都无从得知呢?
文:与归
来源: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