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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儿童节,支付宝用户发现自己的昵称被强行加了一个后缀“宝宝”。有人反映还改不回去,不过我去试的时候发现还是能改的。但我还是相当不爽,支付宝有什么权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我的昵称?儿童节统一加“宝宝”,父亲节要给男性用户都加“爸爸”不成?
我并不是唯一对此感到不解的。有科技媒体发表文章表示,支付宝擅改昵称是对用户安全感、选择权的冒犯。
但这件事情中最令我不解的还不是支付宝的放肆,而是大多数支付宝用户的态度,他们没有感到被冒犯,而是欣然接受或是无所谓。看到质疑支付宝的言论,他们还觉得别人“敏感多虑”。
36氪昨天在微博上发起一个调查,截至目前已有两万人投票,投票结果令我大开眼界。54.7%的人认为“这个创意很赞,宝宝就是宝宝”,17.8%的人认为“很有意思,但不喜欢被强制,希望可以修改”,只有11.3%的人“讨厌支付宝随意修改我昵称的做法”,另有3.5%的人“不喜欢宝宝这个称谓”,12.7%的人“无所谓”。
我真没想到这么多成年人喜欢被马云叫“宝宝”。但看完调查结果,我知道自己无权代表“多数用户”来抗议支付宝,我只能代表我自己,顶多代表一小撮“刺头”。
多数人的支持就意味着支付宝做对了,反对者都是没事找事吗?这里有一个认知误区,并非所有事都可以由“多数同意”赋予合法性,因为少数人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
比如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被召集在一起,召集人提议把王二麻子的钱平分了。张三、李四都同意,王二麻子反对,两票对一票,是不是王二麻子的钱就该被分了?如果真是这样,就是多数人的暴政了。事实上,王二麻子的财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再多的人同意平分也不行。
支付宝昵称的问题也一样。对那些喜欢做“宝宝”的人,支付宝改他们昵称没问题,但是支付宝无权修改其他用户的昵称。不能因为一部分人喜欢做“宝宝”,就把所有人都改成宝宝。而且“多数赞同”的结果是事后调查,支付宝并没有事先征求用户意见。
一个昵称并不是多大的隐私权问题,但这件事反映出商业公司多么不把用户的自主权放在眼里。用户在使用支付宝的过程中,双方已经默认达成了一种契约,即昵称是由用户自己决定的。
现在支付宝单方面撕毁契约,上演“霸道总裁”的戏码,它当然可以说是为了给用户一个惊喜。可是如果在生活中,有人大半夜翻墙进你家送惊喜,你感受到的一定是惊吓。最重要的不是他送的是什么,而是他是翻墙进来的。同理,这次支付宝强行改你昵称,谁知道下次会改什么?
对于那些当了马云的宝宝之后还喜滋滋炫耀的人,我没什么可说的。你们有乐的权利,但请不要对那些“刺头”冷嘲热讽,他们捍卫的东西也在庇荫你们。
文/ 西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