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工作报告点名辛龙故意杀人申诉案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检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检察工作予以回顾,在“加强诉讼监督,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部分,报告明确指出“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并具体说明:“检察官既是犯罪追诉者也是无辜保护者。……谭修义因一起灭门惨案被判处死缓,羁押2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罪,同时督促公安机关继续追查真凶。有罪则决不允许逃刑。辛龙杀害女友后制造坠亡假象被判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全面复勘现场、重新鉴定、完善证据,依法提出抗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其死缓。”
2023年2月27日上午,辛龙故意杀人案再审二审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作为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和死者弟弟张某参加了庭审。
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我发表代理意见时被审判长打断两次,提醒我应针对民事部分发表意见。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本是密切关联的,作为代理律师,我自认为尽了自己的职责。
目前,虽然还未从法院得到本案二审裁判文书,但我相信,该案的结果已经很清楚了。
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不仅为国追诉犯罪的检察官应该客观公正,其实为人辩冤白谤的律师也应该客观公正,检察官和律师都要为了公正和法治而努力,都要有战斗精神。
有人认为,庭审探究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我不完全同意这个说法。公正地认定犯罪必须依凭证据,但证据的背后是事实真相;如果认为在刑事审判中只有证据而没有事实真相,显然是教条而片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