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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6日

(2013-02-26 17:52:13)
http://s3/mw690/61e7f4aahd69d958e6ec2&690

    两方说法总结来说就是,发行方华谊称自己是中国地区票房最大收益方,而投资方比高、文化中国则称投资方才可获净收益70%分成。对此,资深电影投资人、制片人安晓芬,她表示两方的公告都没有错,但都只说对了一半。安晓芬向新浪娱乐详细讲解了一部电影利润分成的几大部分。

  她假设某电影投资1亿2000万,其中1亿是制作成本(投资方),2000万是宣发费(发行方)。等到电影上映后,假设获得票房10亿元,这 10亿元首先要向国家电影基金交纳5%和交税3.3%,剩余9.17亿元,这是这部电影的净票房。这部分钱的57%是归院线和影院所有,片方无权控制;而 剩下的43%就是投资方和发行方的收益,即9.17亿元*43%=3.9431亿元。

  假定这部分钱就是《西游》投资方和发行方共同的收益,那么根据发行方华谊与投资方的协议,应付12%的发行代理费给华谊,即3.9431亿 元*12%=4731.72万元。而因华谊是发行方,支付了2000万的宣发费,所以这部分钱除减去发行代理费和宣发费,才是投资方能拿到的收益,即 3.9431亿元-4731.72万元-2000万=3.27亿元。

  而因华谊在发行该片时与投资方签到了保底发行协议,因此还能分到投资方最终收益的30%,即3.27亿元*30%=9810万元。因此华谊最终 的收益就是9810万元+4731.72=1.45亿元。比起其他两个投资方比高和文化中国,共同分3.27亿元(如果刨除成本1亿元,就是2、27亿 元)来说,华谊获得的利润的确更多。当然,以上数据都是假设数据,但运算过程是适用于真实情况的。

  此外,安晓芬还提到,去年华谊与各院线签订了一个协议。关于这个协议的具体内容,安晓芬也用举例方式说明,“以下数据都是假设,但方向是真实 的,例如协议里写票房分三档,3亿元以下,3亿元至8亿元和8亿元以上。3亿元的时候,院线拿57%;3亿元至8亿元,院线拿55%;8亿元以上,院线拿 53%。而一般来说院线拿57%,这样协议等于当电影大卖时,院线会让出一部分利润给发行方华谊。所以如果再加上这部分钱,华谊绝对是票房最大收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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