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而不简单——评安晓斯《艳遇》
文□冷清秋
安晓斯同学对于文字的掌控在众多学员中是比较突出的。这一期的这篇《艳遇》依然如此。为了便于同学们体会学习,下面就具体来提点几处。
先来看开头一个例子:
“爹您慢点儿,看好脚下。”小柱提醒走在前面的父亲老根。老根嗯了一声,继续大步往前走。
忽然,老根停下了脚步。他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哭声,就在前面不远处,有一个黑影。
在此处的描写中,先写了老根停下脚步的举动,然后才提到传过来的声音。这种因果倒置,是与现实中不符的。但为什么可以这样写呢?也许你早就有了一个比较简单明了的结论,但实际上,这牵扯到了写作视角状态的问题。因为有一种视角,是聚焦型的写法。它不全遵循现实的逻辑联系或是正常的时间序列,完全按照表达的需要来设定描述线路。
因此,它不是写老根听到了声音然后停下脚步,而是写老根停下了脚步因为他听到声音。前者的好处是适合写事件,属于最贴近真实状况的写法;后者的好处是可以突出主线和重点,有聚焦放大的效果。当然通常来讲,整体的叙述方式上是以前者为主,后者一般是用来做局部调节。
来看第二个例子:
老根走向前去,见是一位姑娘在路边嘤嘤地哭。老根关心地问长问短,听口音姑娘不像是本地人。问来问去,老根明白了。姑娘是外地人,爹娘给她包办了婚姻,她死活不愿意,就逃到了这里。
这一段有四个字很有意思,就是“问来问去”。在解释这个之前,需要点明的一点就是大家可能都多多少少碰上过这种情况,就是在写到兴头上时,回头一数,字数超了。有时还超到二千五甚至三千上。虽说“一千五百字以内”不是律条,但至少也是一个约定。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从上面提到的四个字中,你就可以感受出来了。问题在于写作时对于细节详略的约束。当然不止于这点,因为需要约束说明那内容确实有传达的需要,你不能真的省去。那么均衡点如何掌控呢?就此处来讲,解决的方法就是,转情节对话为背景讲述。就像看到的那样,直接归纳总结了没有直接写出的对话的核心内容。而通过“问来问去”这个讲法,又没有丧失对于对话过程坎坷的描述。
吃晚饭时,老根一家三口对姑娘格外的热情,姑娘也放松了许多。聊的多了,姑娘也明白了。小柱和她同岁,半年前和媳妇离了婚,媳妇嫌小柱太老实,没本事,天天骂小柱窝囊,还让娘家人抢走了所有的嫁妆。
姑娘流了泪。小柱也流了泪。
看着姑娘,老根老两口也流了泪。
就不说此处与上文间的省略了,单说这最后的流泪,这种无声胜有声的处理,这种有所节制的表述,效果就很好,就如“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一般,有时候“含蓄”传达出的是被压抑的情感,有一种凝固了的激荡。
同龄人总是有共同的话题。姑娘给小柱讲起自己的婚事,讲着讲着就哭起来。小柱也给姑娘讲自己的婚事,讲着讲着也哭起来。聊的时间长了,小柱也明白了,姑娘也爱看书,也是高考落榜回了家。姑娘的母亲是个嫌贫爱富的女人,说闺女大了,迟早得嫁人,非让她嫁给当地一个比她大许多的离了婚的暴发户,彩礼钱十万元。姑娘没法就离家出走了。
那天晚上,姑娘和小柱聊了很多。姑娘说说哭哭,小柱哭哭说说,聊的十分投机。
这里使用的手法和前面遇到姑娘时类似,也是转现实场景中的对话为背景综述。之所以可以这样做,一来是因为对话内容无出奇之处,写来没啥看头,二来是因为对于全局来讲,那虽关键但却不是核心内容,因此用综述而不用实描,可以节省叙述,凝练线索情节。
农村人的日子总是在庄稼地里打发。干了一天的活,老根和儿子小柱又在暮色里往家赶。沁水湾的庄稼人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地忙活着,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生存,默默无闻,无怨无悔。
一篇文章写来是要点题的。此段作用就在这里。农村人平常的生活,日复一日,没啥额外的添头。先前姑娘的出现,算是给生活开了一个呼吸新鲜空气的口子。惊艳一遇也就如此发生了。
问好晓斯,文字一如既往。当然,问题也一如既往。就是题材的过于陈旧。虽然在精练出色的描述下仍然有其可读的地方,然而对于喜新厌旧的读者来说,他们耐心又会有多久呢。这个问题,显然需要作者在今后的书写中,于笔端进行思索。
同一个情节的两种讲法——评黄平《艳遇》
文□冷清秋
万事都怕多想一下。黄平同学的《艳遇》前四段读着完全就是个楔子。“楔子”的作用是什么?下面是找到的一个解释:“楔子通常是为了给小说的背景作一番描述与铺垫,引出主要人物。”
显然黄平同学这个开头,起的就是这个作用。因为是楔子,所以还要把情节再转入正文,这就是为何第五段要以“这天”这样的时间切换来重新领起下文,并和前面四段形成区分的原因。
实际上,小说的背景如何来处理,以什么样的方式呈现,是很考验作者创作的一个地方。而且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作品的影响也非常显著。下面我们就以此篇为例来探讨这个问题。
我们做这样的设想,如果本篇是从第五段“这天”处开始,那么读起来会有何种的效果?
与原文比最直接的就是,弱化了人物形象,突出了事件本身。也就是说这个楔子一去掉,全文主要在讲事件,而不是像原先那样在讲人物。这之间的区分在于,事件的话更突出其间的“共性”,而人物的话,更彰显的是具体的“特性”。也就是说,前者是要讲外在的“道理”,一种公共行为特征;后者则是在展示内在的自我选择,描述的是自我的内在倾向。
当然,突出事件的讲法也是有具体的人物的,因为这两种方法本就是水滴和河流的关系。但有所不同的是,前者事件讲述中的那人物,一般会倾向于抽象和符号化,以便去除个性,展现共性,以聚焦背后的事理。而这一现象,有时则被当成是故事和小说的重要区分。关于这之间的纠葛,可能这样来描述比较贴切——
番茄究竟是蔬菜还是水果?
这就如同有时争执一篇文章是故事还是小说一般。其实,那是理论家的事,对于作者来讲最重要的是把它种得有营养,对于读者来讲,关键的是它要好吃。
所以,在上面这个大前提下,这两种方式在目的上最终是殊途同归的,但它们所选择的路径却有所不同。而细心体会这之间的不同,不但可以让你对于小小说的故事化有更深的体察,更有助于拓展创作思路,丰富表现手法。
好了,问好黄平,这个楔子做得很有意思,结尾的呼应也很到位。
祝贺。
情节的双线切换——评牟喜文《艳遇》
文□冷清秋
传统章回小说或是评书中,切换讲述线索时,爱用类似这样的话——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来达到情节的转换,另一条线索的捡起。
现在的小说技法有了更多的尝试和改进,就小小说来讲,甚至还可以用类似电影闪回的方式,在不同讲述线索上实现更频繁地来回切换。牟喜文同学本期的作品《艳遇》,在结构上采用的就是这样的手法。好处是很明显的,之所以要切换,是因为先前的讲述已经把内在的情绪给推向了一个暴发点,为了保持这种态势,就需要及时换个话题,以便维持住这个临界点。当新的线索也达到了类似的状况时,再做另一次切换,开始讲述下一个平淡的情节。这样,在读者的情绪还未完全平息之际,新的情节又朝着另一个顶点攀去。于是,原本直线型的情节,就达成了“文似看山不喜平”的效果了。
当然还有一个看得见的好处是,这种不按正常顺序两线来回切换的讲述,使得读者猜测后续情节的难度加大。而等读者大致能把握住线索时,小说也来到了结尾。
下面说两个细节。一个是开头第一段。这样的写法很含蓄,效果却极佳。实际上,文学创作写到深处,就是灵与肉的冲突与和谐。然而这不是件简单的事。所以保守为计,如若还不能真正把握,虚写远会好过实描。因为功力不济的话,很容易写过界。因为这个度,没有某种真正的洞悉,是无从把握的。
再者就是结尾处,那个无异于晴天霹雳的短信,看上去更像是作者所施予的惩罚。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男人先前的行为和语言让人读不出是一个生命进入倒计时的状况。所以有时会觉得写作真的很奇特,好似作家手里的那杆笔真的掌握了文章人物的命运和生死权,随意笔走龙蛇,命运就会出现不同层面的转机。
但这实际上我一直再思考另一个问题:死亡或是死亡的威胁是对于一个人最大的惩罚么?我在一篇小说中看到过这样的情节,就是人物感觉死去是幸福而活着反是一种痛苦。
当然这不能反证本篇结尾的处理不好,我只是想指出,关于“惩罚”这个词,显然有除了死亡威胁之外,更为丰富的其它的表现方式。说这个的目的,是提醒同学们多思索,什么才是真正锥心的痛,或是无法弥合的伤。
问好喜文,因为有这样的构架,使得原本平常的情节,变得如此生动而扣人心弦。
祝贺。
讲述者——评凰子《艳遇1》
文□冷清秋
一般来讲,第一人称叙述事件时,所谓的讲述者“我”,若不是身处事件的漩涡之中参与进程,就是站在事件边沿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而凰子这篇《艳遇》,却是两者皆备,不但让“我”全程参与事件的发展,同时却又一副超然的神态静观情节的转变。这种身处其中,却又置身其外的状况,是如何实现的呢?看过了文章的人知道答案很简单——“我”,是一条狗。
因为文章讲的是人与人的关系,所以身为狗的“我”,实际上是做为某种心机或是喜好交杂投射到事件之内的。这使得“我”必然会参与到情节之中,但因为这种现实的差异,也导致身为狗的“我”只能以眼睛“记录”发生在身边的事件,而无法真正的参与其内。不止是不能理解主人们的举动,也同样无法发表自我的意见或是建议,更无从说影响情节的进程。
这种“隔阂”,造成了一种冷眼旁观的效果。内在的人物或喜或怒或哀或痛或笑或骂,皆与已无关。于是这样出自“我”口的叙述,就有了更客观的效果,从讲述变为记录。
之所以要达到这种转变,是因为结尾所打成的那个死结。在关涉的两个人物中,也许作者或读者皆有各自的取舍,但抛却道德仅以情感来论,哪里又有什么对与错呢?男人想让对方背负内疚,女人希望对方能释怀原谅,生活充满了预料不到的选择和折中,就如五花肉一般交错,哪里会一切皆如所想。因此,男人最后抱着又爱又恨的狗痛哭流涕,因为那狗就代表了他那纠结的情感,象征着真实的生活。类似那种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说法在生活中比比皆是,然而真正的问题在于,那是你唯一的一锅。男人最后的痛苦也就在于此,女人把题目出到了极致,男人难以下咽,却别无选择。
因为无论是做哪种割舍,是中和对于女人的仇恨,还是放弃对于狗的喜爱,这都是一个曾经完整的“自我”的残缺。这种选择是如此难下,以至于除了“记录”这一刻外,任何的主观参与和建议都成了“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的多余。
问好凰子,这种往情感里撒沙的设计,把人物内在的心如刀绞熬制成了羹。
文体与写法的搭配——评章理申《艳遇》
文□冷清秋
有这样一件好玩的事,说一个画家展出了一幅画作,大家看了半天不明所以,问那是啥?画家说牛吃草。草呢?画家说被牛吃了嘛。那牛呢,人问。吃完了草走了嘛,画家气定神闲地道。
当然,这个例子广为人知,刨除戏谑的成分,这完全符合所谓的“行为艺术”特征。就是以非常态的,借助完全不同的展现形式和解读方法,来达到某种预设。这种现象自身的价值或者说“靠不靠谱”我们先不讨论,让人倍感兴趣的是,它背后呈现出来的信息——那么一幅画作是必须通过颜料在画布上呈现,还是说也可以仅运用想象在脑海中完成?
如果是前者,那么这个画家挂出一张空白画布的作为,就只能让人一笑了之。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就充满了前卫的想象,虽然留给人的疑惑也很多,比如既然可以是牛吃草,为啥不可以是兔子吃萝卜老鼠啃玉米?但是这也并非无解——就如同时装表演一样,T型台上的打扮虽然并不会出现在日常生活之中,然而那却是随后一段时期服装设计的风向标。所以虽然放出一张空白画布很夸张,但是这种放弃画面的静态布局,尝试用事物形体之外的其他因素来构图,并调动观众一起参与到创作之中,并把作品的完成时间延迟到观众参观的现场,这些新奇之处即便是昙花一现,但也算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罗罗嗦嗦说这么多是想指出,形式和解读手法必须搭配,然后才能达到某种效果。而这也正是章理申同学的《艳遇》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因为里面的情节完全没有展开,留给读者填充空白的线索也接近于无。这种状态,如果说它是蚂蚁或者闪小说,或者可以含糊过去,以小小说观之,似乎理申同学给出的仅是创作中的某个片段,还担当不起“篇章”的重任。
理解这个,需要你去辨析什么是小小说——我一直有这样一个想法,就是字数是小小说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小小说之所以是小小说除了字数限定1500左右,一定还有另外一些关键的因素存在以供区别。但那些究竟是什么,还需要我们在创作中慢慢探索。
同样的道理,蚂蚁或者闪小说也一定不会仅局限于字数上的区别,一定在文体特征和表现手法及解读方式上有自我的特点。理申的这篇文字有蚂蚁或者闪小说的倾向,文内的空白太大,情节收缩得过紧。这里我举一个闪小说以资对照:
风雪夜归人
文□司马攻
四九寒天,大雪纷飞,北风刺骨。
晚上,他独自一人生火取暖。
门外有敲门声。他打开门,一女子闪了进来,急步走向炉边烤火。
他大声地:“是你,你还有面目见我!出去。给我出去。”
“对不起,我不知你住在这里,外面太冷,我是来避
风寒的。”
“别说了,你马上走。”
“走,我出去会冻死的。”
“也好,今晚你就留下,天亮之前,必须走。”
他穿上棉衣,走出门来,坐在门前。
天刚亮,他妻子回来,见他冻在门口,大惊:“你、你,你为何坐在外面?”
他指着屋里:“你进去看看。”
她推门进去,坑上睡着一女人,是他的前妻。三年前
卷走他财物随人私奔的那个女人。
可以看到,主题的大小和情节的容量,与字数之间没有绝对关系的。闪小说之所以是闪小说,是因为写作手法上的某些因素。这就像小小说倾向于提升意境,倾向于通过事件的局部来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一样。
说到这里,也许我们已经谈到了关键————理申同学的这篇文字,于内在中讲的是一个“不完整”的故事。这里所说“完整的故事”指的是事件发展到一个节点,过了这个节点事件的内在矛盾就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化。这样说也许很空泛,但这目前已经触及了我思考的极限,所以这里暂且一提,随后有新的认知或想法了再具体和同学们探讨。下面我们到理申同学的原文中具体来分析这点。
内在的情节很简单,“我”从艳遇的梦中醒来,告知后,被妻子调笑,然后“我”感慨幸好只是梦没有辜负妻子的信任。
这样看上去似乎应该是一篇不错的小小说,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
其实,文章的重心在于结尾处的那份庆幸感,这种“还好一切都没发生”的关键点在于,那种对于美好和幸福失去的惊惧。但要衬托出这一点,就要把幸福和美好给晒出来才行。然而文中唯一可供参考的就只有妻子的调笑。你可以说那表达了妻子的极度信任,但我也可以理解为仅是夫妻间的打情骂俏,并不足以为据。这不是看法不同,而是因为那个细节的支撑分量还远远不够,说服力也欠缺的原因。另外,从梦中醒来到感叹没有辜负妻子,这之间的逻辑属于一种理所当然的情形——忠于自己的爱人,就如同人要遵纪守法一般不需要刻意强调。对于文学来讲,唯一需要强调的原因就只有一种:这种常识有被违背的可能。也许你可以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全文没有任何额外的补充,仅凭一个心理学现象,还不足于成为可以蕴含情节的铁证。这也是为何开头要讲牛吃草的原因。那完全就是一个极好的注解。
你是否真的可以把关键情节给丢进读者去“想象”?还是说有必要通过文字来显示至少是给予足够的展开思考的据点?
而以上这些,也正是我说情节过于局促,事件没有讲完整的依据所在。这不是结论,只是一个分析,因为我目前对于这些也只是处于一种“感觉”之中。但是这里感谢理申的这篇文字,使得我有机会把心中的一些不成熟的想法给吐露出来。很期待和大家交流。
也感谢劳神费时前来阅读思考的你。问好大家!
你·在远方——评王建平《艳遇》
文□冷清秋
王建平同学《艳遇》里的这个结识情景设定——晓蔓和大成在火车上相遇,从全文来看很不寻常。因为它似乎从一开始就暗示了最后的结局。
火车上属于一种陌路相逢,车窗外的风景也是变幻莫测。其实这与人生何其相像,也正是因为此,我们才会有这样一个比喻:人生的列车。只是对于身患绝症的晓蔓来说,这趟车正在驶向终点。而于此之际,遭遇了生命中浓墨重彩的爱情华章,这算是欣喜还是苦楚?但不用晓蔓来苦恼,因为对方身为维和士兵的身份,无法回应她的那份渐渐被唤起的感情。
对于此,男人觉得是自己辜负了晓蔓,然而晓蔓知道自身的病症缠身,所以反而产生出一种淡淡的哀伤,为着对方的无法爱自己,为着自己的无法用此生去爱或是去等待对方。只是这点男人并不知道,全被读者看在眼内,于是这种两相辜负,双双背负痛苦,却无什么可以责备,反而更能激起阅读者最大程度上的共鸣。
这共鸣即源于有情人相聚却不能相许,也源自于人生的无常生命的残酷。
因此无论是男人要去的维和战场,还是晓蔓所要去的下一站“刘三姐的故乡”,这无非都是作者对于生活的一种形象概括。即生者仍要继续战斗,将逝者则对生命唱出留恋的赞歌。
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有些人,我们此生只能相遇; 有些人,永远在不知通向何处的路上。
在手法上,后半部作者没有继续简单顺延前面的情节,而是通过电话响铃,引出了后续的回忆。这种处理的好处在于,一来避免了讲述的单调,二来把具体的情节通过回忆讲得亦真亦幻,虽然就发生在不久前,听着却有万里相隔之感。渲染了彼此间的最后告别。再加上此时方透露出晓蔓的病症,则给这“告别”打上了“永别”的印记。于是晓蔓行程的下一站“刘三姐的故乡”,则成为了对于美好生命的一种向往和期待,但读者知道,一切也就只有到此为止,只能目光想送,而无法陪伴前行了。这漫长的路途中,仅剩那孤单的身影。
问好建平,小小说写到当下,主题出新已经几乎不可能,更多的努力应该是在写作手法和切入角度上,还有就是与众不同的个人化体验。所以这一篇如果说对于同学们有什么借鉴意义的话,那么就在于此。
文章的看点——评谢林涛《艳遇》
文□冷清秋
谢林涛同学的这篇《艳遇》,我们且放过情节上合理性的讨论,也先不去计较前后人物性格行为上是否统一,而是谈谈关于这个“背包”的问题。
因为两个背包一模一样是造成转折误解的关键所在,或者说它是个包袱,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响其实大家都能看明白很难甩出来。因为作者在前面就刻意地强调了这个特征,等于是给读者做了个提醒。之所以会这样,因为牵扯到一个写作原则,就是凡是无助于情节的细节,都不需要存在于文字之内。因此此处,如果林涛找不到一个需要它们出现的缘由,那么精明的读者必然会猜测后边是要有错拿这一情形的。当然还有另一种处理方法,就是根本不去详细地提及。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
一个小孩在把衣服往学校的更衣室内衣架上挂时,看到了掉在地上一顶漂亮的帽子,那是自己渴望已久却买不到的那种,于是趁别人不注意塞进自己外套的口袋里。坐卧不安地等到放学,拿起外套紧紧张张地一路小跑回到家中。可是关上门后,伸手一摸,口袋里是空的!难道是掉在路上了?可返回去找,却没有。不会是被别人捡走了吧?小孩子沮丧极了。实际上直到最后,小孩子才知道,原来当时自己过于紧张,把帽子错塞到紧挨着的另一个同学的口袋里了。
你看,在这一篇中,人家是通过“紧张出错”来达成效果的。而且是在最后才解释出错的原因,而林涛这篇则把原因解释的太早了。当然早也不是问题的全部,麻烦还在于,当这个包出现在情节之中时,在那个情形下,其实处于一种看不到真正用处的特写状态,而特写的镜头或是细节都是有着明确的意图的。这就导致,读者必须去关注强调包相似的意图。众目睽暌之下,把戏还怎么耍?
同样的道理,前面开始不久,就以背景讲述的方式,把“我”的一切竹筒倒豆子给讲了,这样的处理效果不是很好。原因有二。
一来,这么一大段的旁白,夹在前后情节化的鲜活描述中很呆板;
二来,把矛盾和我的麻烦在这儿说完了,后边人物心思和行为的转折点怎么形成呢?这就是下边“我”的举动有油滑不实诚的原因所在。解决的办法,就是把这一背景综述给掰碎了,随着情节和人物的心理一点一点传达出来。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说不可以弄出大段的背景旁白,而是因为那是许多人的习惯用法,所以这里反而要注意克服这种下意识的习惯。
这样做是有好处的,就如同林涛在此文中,一反常态地先让男帮女,然后又让女帮男,达成一种即时的回报。这种双向的互动,在此次的作业中是很有特色的,虽然期间也有没处理好的地方,但是既然是作业练习,那么就不怕出错,唯一关键所在是,要有至少一个看点出来。对于此,林涛这篇显然是做到了。
恭喜林涛,因为在我个人看来,与其写一篇四平八稳却毫无特色的文字,反而不如写一篇漏洞百出却有看点所在的篇章。因为在练习写作时,稳重并无太大的益处,真正需要的是尝试和突破自我。所以有问题不算什么,唯一的问题在于是否有收获。
这世界的中心——评欧阳永清《艳遇》
文□冷清秋
欧阳永清同学的《艳遇》中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在前半部人物消沉的情景下,几乎每一个句子的开头都是固定的人称代词“他”。这种在形式上的频繁提及达到了一个刻意突出的效果。使得这个人物“他”成为了所有线索和视点的出发点,就像一个圆的中心点一般成为了一个独特的存在。
而这显然是和人物“他”的心境有关的。极度颓废和丧失对生活的渴望,使得他对于这个世界再无留恋,值此之际,在这举世皆无意义的情形下,对于他来讲,自己就成为了这世间的唯一,或者直接地他本人就是这个世界,就是一切的全部。这是一种生命的收缩,或者说是在找不到活着的目的后生命意识的一种回返,回到哪里?回到自己不存在之前,通过的方式就是死亡。
如果可以这样理解,那么就很容易解释后半部分,对于“他”这个人称代词在使用上的弱化或者说是节制。因为“他”的世界重新打开了,“他”本人不再是这个世界的中心,而是成了围绕着妻小旋转的一颗小卫星。
说这些是想告诉同学们注意这样一个现象,如果频繁地把某个词置于段落的开头的话,会达到一个强调的效果。至于具体强调了什么,当然需要看实际的情形。而一般常见的使用方法就是人称代词或者说是人物名字,就像永清同学的这篇一样。但我相信这只是情形之一,肯定还有其他的使用方式,不过那需要大家不断的投入思索和实验,一起去探索了。
除了这个,永清这篇文章在这次同题赛作品里还有两个让人感兴趣的地方。一是作者在情节上设计了两次相遇,这一点是与众不同的。这种方式,使得整个事件更完整地呈现在情节之内,符合传统的阅读习惯。这样说的原因是,一般来讲,现在常用的变通方式是通过回忆或是谈话中的提及来完成这先前的一半相遇。而叙述的重点放在重逢上。可这一篇不适合这样来,因为心灵的救赎重在现场,而不是过后的感恩,因此全文的重心是在前半部。但永清的用心之处在于,这再次的重逢,放大了先前的善举,如果没有当时那份开解,那么对方妻子怀着的,如今将要诞生的另一个小生命,还会存在么?这也是为啥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的原因吧。当然如此设想的话那么也许你说她搭救了几千人——虽然夸张——但从生命的传承来讲,也不是说不过去。不过那都是后话,这里我们就不再做议论。
另一点是,情节的新鲜感。当然我并不能确定这个情节是全世独此一份,还没有第二个人写过,但是就目力所及之处,无论是公园这个事件背景的选取,还是人物劝解方式的设计,是让人耳目一新的。这就是我要指出的另一点,同学们在写作时,如果可能,就要考虑是不是变化一下场景什么的,世界这么大,生活如此多彩,哪怕都是街头,但你写的也必定是“这个街头”而不是泛泛的和别人一模一样的十字路口。
问好永清,一篇作业里呈现出这么多看点,很难得。再接再厉!
说“意象”——评陈子赤《艳遇》
文□冷清秋
陈子赤同学的《艳遇》情节看上去很简单,前后就是两个吻的事。但是,从手法上来讲,却是很切合小小说的写法,就是放弃讲述整个的事件,而通过一个细小之处来传达出所要表达的主题。
当然,之所以能达成这个效果,跟讲述的方式直接有关,全文开头在事件上,是采用了倒叙补述的方式。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层层揭开疑团,先提及甲,然后说甲是谁,接着带出乙,再来讲乙是怎么一回事。当一切背景都交待完成后,就再转入正常的事件里,接着往下讲。在效果上,这相当于一个特写,把“吻”放在焦点下,成为整件事的讲述来由和发展背景,不过于细究吻之后的意味,而去把人物纠结的心情置于轻轻的一啄之下,构成事件的整体。
那么问题就来了:没有什么充足的情节,这看点在哪里呢?
有句话叫做“千言万语尽在一言之中”,有许多事情,说出来了没什么意思,但是不说却又憋屈,因此,找到恰当的一个方式,简练地让人物把这种焦灼释放出来,就成为了关键。而子赤同学选择的,就是这轻轻的一吻。
这一吻,最初是钩起了满心的渴望,接着后来轻轻的一下,以吻代诺,如同约定三生一般,又给了人物定心针。这种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的处理方法,产生了一种美感,得以让这嘴唇的轻触,从动作抬升到了某种心境,这种两相悦两相许的状态,营造出了脉脉温情。
像这样虽未出口,却已道尽千言万语,并被读者心领神会,就是因为这吻营造出了相应的意象。
实际上,人物的名字一“云”一“月”也显示出了作者的这种意图。
这种以营造意象为手法来达成主题的方法,属于不容易掌握的表达形式,好在子赤为我们做出了一个榜样,有心的同学自当用心体会一下。在这里再次感谢子赤同学。
场景切换与开篇——一评李宝忠《艳遇》
文□冷清秋
李宝忠同学这篇《艳遇》,与其它的同题作业相比,最大的一个不同或者说特点,就是有着频繁的场景切换。迪斯科舞厅内、宾馆门前台阶上、酒店包间中——当然,三个不算多,然而考虑到别人的通常是只有一个,有的虽然是有两个,其中之一形式上因为是回忆或者处于非关紧要的状况,所以场景中的细节就有点倾向虚化。
为什么要说这个?因为场景切换意味着情节有了新的动向,而重新出现的陌生化的背景,也有助于提供新鲜的细节,缓解阅读心理上的疲沓。更为重要的是,一个新的地点在情节中出现,使得读者失去了猜测后续方向的准头。因为那样的一个状况下,事件可能从任何一个方向上发生。这期间的意义在于,打破了读者对于情节节奏的预想。因为身为作者,你是不可以在文章的半路上就让读者轻易超车的。
自然,处理的方法不止这一种,比如你可以通过文字的功底来让读者不急于跑向结尾,可以用让人深醒的见解让读者驻足长思,也可以甩出悬念的钩子使得读者亦步亦趋不敢稍离等等,方法多多,不一而足。所谓的运用之妙,皆存乎一心。
此外就是,写作的长进关键在于多想。宝忠的这个开头先是笼统地讲了下君这个人的特点,然后通过“那年夏天”一句切入正式的情节。这样的开篇,属于一个范式。可范式的麻烦在于,虽然它的功效可以百试不爽,然而因为大家频繁使用,在开篇形式上也会生出清汤寡水淡而无味的可能。更关键的是,你要设想如何开始,你的文章才能长出一个“凤头”。那么可不可以这样呢——
以“君32岁那年夏天,单位派他去北方的鹤城去办一项业务”做为全文的开始,然后再接上“我的朋友君对女人挺挑剔的……”这一部分来中断情节介绍人物背景。介绍完了,继续开头处的情节讲述下去。
你若问这样做有什么好处,我只能答未必会有什么好处。这只是一种尝试和改变写法的努力。你只有去不断地想,不停地尝试,比较,思索,总结,试验,再总结,然后才有提升的可能。
好了问好宝忠,不断地切换场景可以强化小说的情节性,这一点,在本文中是比较突出的。只是对于这女子的来去,原因有点含糊,我做了些设想,只是这些设想在文中找不到充足的依据,这里也就不提了。
情到深处恨更浓——评袁媛《艳遇》
文□冷清秋
袁媛同学的《艳遇》讲了个“法不容情”的揪心之事。自然,这四个字实际上已经有点超出了具体的情节,因为叶子在知道了真相后,还没来得及表露态度,小说就已经结束了。可是却不难猜测,叶子在随后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因为她“必须”保证“法律正确”,而男主人公的逃离,实际上则是出于维护“道德正确”之举。
写小小的一篇豆腐块文章,还得考虑到这样的社会影响,也许会很让人郁闷,但是从情节的设计上看,却也在体现着作者的聪明。因为,这需要中和“观点倾向正确“和艺术创造上的”拒绝自我束缚“间的冲突。
我们既然就生活在这样的现实之内,所以放弃抱怨,即便情绪抵触,但是考虑一下如何来适应才更为实际。之所以要做这番思索,是因为小说作者不是道德标兵或是法制宣传干事,何况小说艺术的目的也不全在于维护某种观念秩序。所以,
为长远之计,学会在夹缝中跳舞,弄懂如何在不损伤小说本身的前提下,来适应现实,才是一个两全之举。而这,也就是袁媛同学此篇给我们树立的榜样。
从这样的背景上来重新审视此篇的结尾,方能领会作者在艺术手法和现实限制之间这个度的把握。这点真得很重要,因为这种左右逢源,类似于在端一个扁平的盘子,而里面的水却随时都会溢出来,所以这种平衡感和手劲儿,就是身为一个写作者必备的基本功了。
这并不是写作本身的问题,因为在现实中其实限制是无处不在。无论做任何事,都会碰到这样那样的边界或禁区,不是说不可以逾越,而是会遭遇到不想遇见的后果。所以,小心接近谨慎表达,对于写作者即是一种约束,也是一个基本的考验,这使得作者要找到一架合适的梯子,不用翻墙,就可以领略到另一边的风景。而这,恰恰也是技巧甚至小说艺术发展和自我提升的动力之一。
当然还是那句老话,文无定法,这里讲的也仅是一家一时之言,目的在于提出问题,供同学们闲暇时思索。
再回到文章之内,本文的一个关键在于,如何不露声色地传达出人物的矛盾心境。因为这牵扯到结尾“转折”的合理性。为了容易理解,举一个实际的例子:
王奎山老师的《打野猪》中,从红薯地写起,讲一头野猪被刘东赶得惊慌失措,不料想,竟然冲进村子,在众人围堵中折身跑进了学校。还好学生还没上学,大家关门打狗,野猪情急之下,不顾一切撞破一扇木门,在大家目瞪口呆之中,里面尖叫着冲出来赤裸裸的一男一女,男的是孩子都多大了的学校的校长,女的是学校一位还没嫁人的老师,而他们都是刘东的好友。刘东事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没有想到两个好友会做出这种事,他更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缘故,让两人东窗事发。在这里,人物情感的失控,和刘东对于事件掌握的失控,是相得益彰的。这样在结尾突然出现那样一个事件,就成了真正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了。这,才是真正的转折。所以,袁媛细心思考一下本文里这种事先的底色是否打好,不止是对于本文,对于今后转折的运用和理解,也会很有好处。
好了,这里要感谢袁媛,给大家提供了契机来探讨这样的一些问题。
父与子——评梁晨风《艳遇》
文□冷清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