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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秋评论汇总2

(2012-10-28 22: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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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别致新颖的重复与出新——评南鲁《初恋》

文□冷清秋

  

  有时候我常常想我们是不是也需要也写这样一些文字:与以往的书写甚至与别人完全不同,进入新鲜感的领域,运用着不太稳健的语言,采用着新奇却漏洞百出的讲法,摆弄着也许会是小说,也许最终只是酒言醉语的一堆字。

  当然这只是说说而已,但我想至少应该花费些时间和精力去做新的尝试和探索,目的仅仅是新,而不关注其它诸如能不能写好,能不能发表,甚至都不去在意会不会是小说。

  而南鲁同学的《初恋》,之所以给我阅读的惊喜就是因为他进入到了这样的“放松时间”。行进方向是“重复”。

  整体来看,这种“重复”与文中“初恋”这个主题切合还是比较好的。文中用一个下意识的梦和一个有意识的计划,来展示和强化“我”按步就班条理分明的预想,然后在实际的遭遇中,却身不由主,慌乱出错,整个剧本一下子变得面目全非,情节按排乱成了一塌糊涂。而这种“慌乱”对于“条理”的反制,恰就体现了初恋中的那种不安和失措。因此,开篇处通过运用字句上面一丝一板的单调重复,达到了强化“搭讪程序”的效果,为后面的错乱做了铺垫和烘托。

  但值得讨论的是,梦中与计划中的情节重复到什么程度上为好?

  是让梦中的情节描述嘎然终止于报出“高仓健”和“林青霞”之际?这一点儿也不“真实”的相遇(日本明星和香港明星?),是不是可以做为从梦中回转现实的铃声。然后再用清醒的意识来讲述整个的计划(当然再次讲到报姓名时,要报真实的名字了),这样,才不会让读者生出目前这种“是不是写重了”的疑惑。因此,这名字的处理和这个节点的把握,是全文很关键的所在。

  然后讲意味的提升。最后边的这个“云有点厚”的天气状况是放在“出门前”,还是放入到再后面些好呢?目前的位置来看,似乎“我”还非常在意天气,但我想其思索的重心应该是放在“巧遇”与“搭讪”上,天气似乎并不需要做为第一前提来对待。因为那是第二次相遇后的台词。

 但无论如何南鲁同学这篇《初恋》,让我们读到了他对“小小说该如何写”的探索和体察,这点可贵又不易。祝贺南鲁。

 

 

 

对真切和美好的向往——读贺向花《初恋》

文□冷清秋

 

 


  《初恋》看到现在,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运用了种种心思,展示了这样那样的手法和技巧,甚至有的同学在解题上还别出心裁。但有这么一位同学,就那么一板一眼地记录下来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别人、或者是从生活和阅读中总结裁剪出来的点点滴滴——写成了这么一篇《初恋》。
  对,我说的就是贺向花同学。
  一篇文章对于意思的传达有两个层面,一个是语义,就是词句内在逻辑上所传达的意图(通俗点讲就是句子本身的意思);另一个就是语言风格,这包括用词习惯,思考方式,句式特征等等。
  向花同学《初恋》这篇的文风,词句运用简单直接,没有什么技巧几乎不加修饰,很贴近一位少年的用语和心思,所以,可以说这完全是一篇用少年语言讲述的少年懵懂情事。这种语言风格上的生涩,和内中人物对于情感表达的青涩,之间的映照是恰如其份的,这点可能得宜于作者本身的年龄特征。实际上,一个年青人的文字变得老成固然不易,一个有年龄的人,想写出类似这种青涩的文字,也属于虽努力也不一定可能。因此向花若能利用好目前自己语言的这种特征,同样可以写出相得益彰的篇章来。
  自然,时光总会过去,文字中的青涩也会逐渐消退变得成熟多样,到那时,作者要面对的就不只是如何写好小说,还有更重要的以什么样的风格和方式来写小说了。
  所以,依着这个思索,我们也就更容易理解和能够全面地看待作者所选取的这个结尾了。不管现实中的情况是如何,作者试图在小说中营造一种完美,即便这不是一个普遍性的真实,但至少也传达了人们心中的那种真切的向往,即——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生活本就不易,文章中有时我们何不多多少少去成全一回。这是向花的选择,也是我们虽然不一定选,但也是乐于见到的完美结局。

 

“小小说”中的第一个“小”——评陈子赤《初恋》

文□冷清秋

  

  看到陈子赤同学的此次参赛作品“初恋”,不由得让我想起上期安晓斯同学的作品《诱惑》,两者皆是选取在有限的时空里,对于漫长往事展开追索和回忆。

  这种技法,是小小说目前一种很需要关注和研究的“应用”。因为我不加论证理所当然地这样想:

  小小说的“小”,决不是指篇幅;字数只是一个必要但不关键的因素。它之所以能称之为“小小说”,理当还体现在其它的方面。诸如“小中见大”式的“一叶知秋”,诸如“知微见著”式的“切片”式剖析。但在这些说法太过于“笼统”,这个所谓的“小”到底都会是什么呢?这些需要我们不断地去观察体会试验和总结。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上面说的这些都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往往和其它特征并举,只是在具体的某一篇文章中,某一个方面特别突出罢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子赤同学和晓斯同学这两篇作品,都是值得研磨的原始素材。

  当然在叙事策略的近似之下,具体操作手法上两者的差异也很明显。晓斯在《诱惑》中,把人物置于精心布置的房间内,然后通过对窗帘啊床单啊沙发啊绵延不绝的回想,蓄积人物的情绪,并借此展开往事的画轴。而子赤于“初恋”中,却是用1234这样的小节标号,把文章强行截断,目的则是要把人物的情感一次次用力归零。这种区别和差异,是因为前者是通过“铭记”后者则是试图用“遗忘”来传达同样一种情感:对于爱的渴求。

  因此一个在统一的篇幅内不断的蓄积,另一个把篇章切割以压抑情感的喷薄。

  当然,这只是两位作者各自的选择,所谓文无定法,把两各自的帽子换着戴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效果如何,得与失之间的衡量这些,就需要全新考量了。有兴趣的同学不仿想一想;但是下面这个即便是硬着头皮,诸位同学最好也是思索一下——

  “小小说”的“小”到底是指什么呢?

  千万不要说是“字数”,因为那完全是一个不是答案的答案。

 


时与空的切换——评邱天《初恋》

文□冷清秋

 

 

  
  邱天同学这篇《初恋》,整体看着风格有点像电影剧本的梗概。这样处理的好处是,在频繁地切换时空和场景时,得以避免拖泥带水的各种交待,以省下无法缺少的过渡,使得情节变得更精练。
  也只有以电影剧本式的表现方式来理解时,才能相对圆满地解释在第一人称的叙事下,为何还会频频可以感知到那一直盘绕在周围的“第三双眼”(无论是从描述还是实际的可能,那双眼多数情况处于“我”的感知之外)。
  更为有趣的是,邱天同学这篇,和陈子赤同学的“初恋”以及安晓斯同学上期的作品《诱惑》,都在千多字的篇幅内,做了数次的场景切换,手法却又各不相同,值得关注的是,三种不同的切换,对于文章脉络的流畅和截断,产生了不同程度上的效果。
  其中,晓斯的文中,借着对于屋内家居的描述,不断的展开情节的回想和补充,这属于散文化的手法,效果是不同的场景,最终都着落在一间精心布置的小屋内,相互之间配合得体融洽。而邱天的《初恋》,用的是近于电影字幕的效果,那一次次关于年代天空大地和我心情的描述,淡入淡出之间时空改变。因为情节整体上是一个事件,所以这切换之间对于情节的间隔程度要比晓斯的程度大些。子赤同学的“初恋”,用的是小标题,毫无疑问对于情节脉络的隔断作用是最强的,原因也是因为全是零碎片段的回忆,何况主人公还一再的欺骗自我要遗忘,因此彻底在表面隔断情节是一种必要。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同样是场景切换,之所以方法各异,除了不同的作者对于内容的把握外,更重要的依据则是内容的需要。所以,很多时候,一个细节如何处理选择,往往不是好与不好,而是适合不适合恰当不恰当的问题。
  这就像是买衣服一样,最终考虑的是适合不适合人,而不是衣服本身如何。同样,情节或是细节或是设计再好,也要服务于主题的表达这个终极意图。
  最后我们来谈下本篇的结尾——
  因为是“初恋”,所以回忆或是叙述最终要或明或暗地返回现实的当下。邱天这个结尾用了两个布置来保证这种时空切换下的过渡平滑:
  先是从妹子出嫁时鞭炮声的刺耳,转回现实说我放下这篇小说关上门窗,通过“噪音的隔绝”巧妙地从过往的回忆脱身回到叙述的现实,这是时空上虚与实的清晰和隔断;然后从妹子离开时我强忍住泪,到最后放下小说的我忍不住泪落当场,这种逻辑上的承接和程度上的压抑与释放,则完成了情感上的不舍和一切终成回忆的最后缝合。
至此表里如一,这篇文章就最终完成。


凝视的目光——评李文明《初恋》

文□冷清秋

 

  
  李文明同学的《初恋》,写了一个名叫聂清的女子的情感琐事。
  没错,是“琐事”。
  因为情感这东西,无论对于当事人如何天惊地动,在外人看来,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就那么着。
  尤其是在多年后回想起来,已经渐趋成熟的心智,会有更多不同的判断和较为现实的选择。这就是做为情感另一面的象征的“我”。
  做为当年显然曾经共同追求过那个男孩子的聂清与“我”,在有情与无情,苦苦追求与绝然放弃之间,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也迎来了各自不同的命运和生活。但作者运用了一个技巧,就是避开“我”的“往事”不提,全文紧追聂清情感的颠簸起伏,最终在结尾,通过“我”的那番带有丝哲理味道的“时机”与“遇到”的感慨,来传达出“我”对于这曾经的过往的感观和结论。
  但真的是这样么?最后一段聂清那番执迷不悟的死心不改,让暗自庆幸做了不同选择的“我”无奈,但会不会也引起了另一个思绪: 当年之所以没有像聂清一样陷入到这样的泥潭,究竟是自己“理智”,还是仅仅是一种运气——没有遇到自己生命中真正的“严明”呢?
  会让人失去理智的“爱”到底是什么?没有被这样的轰轰烈烈所燃烧,是人生中的一种幸运还是令人惆怅之遗憾?
  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可以回答。因为在什么样的时间遇到什么样的人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那是一种命运,上天注定,无法更改和选择。

而这种“遗憾”,这种对于过往和那些或发生或没来得及发生或根本就不会发生的百般揣测,就是文学的生命本源。
  至少,这是我的理解。
文明这一篇,无论是在主题的呈现还是描述的技巧上,都让我眼前一亮,是一篇可以逐句分析评读的范文。但我不打算这样做,因为冰冷理智的分析,无法替代整体的阅读,好在哪里,最终还是要到文中去找,评论分析只是一个引子,无法真正取代阅读的体验,所以就这样吧。
最后,“聂清”这个名字,即有“耳”又有清澈的“清”,我想,这种充耳不闻和清澈见底的双重指向,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作者对于人物那种爱恨交加的复杂心情。因为直面难以抉择的情感时,何人又不是如此呢。
  再次恭喜文明。

 



生活就是这般,没有太多理由——评王东梅《初恋》

文□冷清秋

  

  这一期同题赛,同学们展现出来的水准让人惊喜,不知道是持续的学习开始显露效果,还是“初恋”这个好题目,拔动了内心,很多作品写得情真意切,文章的形式和表现手法,写作技巧与内容细节,多有可看之处。

  就王东梅同学这篇《初恋》来看,行文的简练不用说,最引人遐想的就是全文最后一段,那结尾前一句是对于上面谜团的揭示,后一句则是又重新布设下了更大的一个疑团。我们经常说,结尾要给读者留有想象的空间,而这“想象的空间”的一个最大化的极致就是,在结尾贴上“先前都是序幕,正文下面即将开始”,但“下面”是什么?是一个全文完结的句号,是情节已结束后排版上的内容空白。

  这个手法,和李文明同学的作品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通过写别人的恋情,然后隐藏或是略写做为叙述者的“我”的感情。

  写作在手法设计上是有模型的。创作上的模型有如花的种子,同一批种子,不同的作者却能种出形态甚至是花色各异的效果来。这从另一个侧面上说明,写作是一种事关个人品味和选择倾向的很个性化的活动。

  所以,对于结尾必然也会产生不同的感观。这种差异,除了是对作品的技巧和表现手法理解上的不同外,更重要的,应该还是在对于生活本身的理解上。

  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本身就很难说得清楚解释得明白,就好像你喜欢不喜欢一种食物,你遇到或是不遇到某种事物一样,这些东西就和运气和命运一般,似乎应该有所凭借,但是却又真得无从把握。

  所以,在我读来,除了当作一种写作技巧和表现手法外,我更多的将结尾最后一句的那种转折,看成是对于生活的领悟,许多时候就是这样,没有答案,不需要解释,事情就是这样发生发展着。

  如果真得想要一个理由,那么这责任不在作者那儿,而需要读者自行前去寻找,于文内,或是想象猜测里,也许是现实过往中。

 

 


照亮往事的灯盏——评徐建英《初恋》

文□冷清秋

  

  曾经的初恋,为什么多年后仍让人千转百恻念念不忘?

  每场具体的初恋都可能有不一样的细节和各异的答案,但这些初恋的背后,那一成不变的指向却是,让我们初次感受到了爱与被爱的甜美,始聚终散的苦涩。

  所谓的人生百味,其实对于许多人来讲,这是真正的第一味。从此开始,一个小屁孩终于开始了成人之旅。至于这由“初恋”开始的人生最终走向何处,虽然那是另一场仍需要等待的悲喜剧,但毫无疑问,从初恋中得到的体验,给了尚且幼小的心灵涂抹上了一道或明或暗的色彩。而这,可能又多多少少影响了此后相当一段时期的人生选择。

  所以在徐建英同学的这篇《初恋》里,结尾处小沁能敞开心扉把往事和盘托出,却又能得到亲爱的另一半的善意回应,我想,小沁对于所得到的这种幸福感,正是促使她对于安瑞内疚和回忆不止的直接缘由。

  当然作者还设置了些具体的细节,诸如每晚的接送,微小的瓜瓜果果,甚至是挺身而出的保护。但从多年后再以成人的眼光来回看这些,虽然甜美或是感激,却不足以构成如此的刻骨铭心。

  那么时间和成长到底在早已凝固的回忆中添加了什么佐料,才会让小沁这般纠结悱恻?

  显然是命运的捉弄。是幸福天平的倾斜。

  为什么同样是两个人,生活走向却如此不同?从分手和思念及等待和追寻开始,迎接小沁和安瑞的是这般迥异的结局。

  所以,小沁的回忆和无法释怀,更多的是对于命运竟要这般安排的无言抗议。

  然而,人生就是人生,就像分支的河,一经别离自此除了死亡之海外再无法相聚。

  但是初恋终是无法忘去的,安瑞的不幸,更多的是让小沁明白自己的幸运和幸福的不易。能做的就是去更好的珍惜,因为她的小小的幸福里,有着另一个人用一生做出的成全。

  在写作策略上,小沁的幸福越是大,安瑞的不幸就会越是突出。所以,建英选择让小沁向所爱道出这过往的一切和曾经对于爱的执着,是一个大胆却效果明显的选择。也许会有争议,但是毫无疑问,对于一个男人,能接受所爱向自己倾诉这过往,并给予尊重和理解,恰如其分地给予回应,对于小沁来讲,或许已经是一个女人所能承受的,情感上的完满的幸福了。

  而这幸福感的漫延,却又在无限放大着安瑞的不幸,让小沁甚至读者无法心安。

人生有很多选择,安瑞后来都面临了哪些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那修整一新被街灯照亮的巷子,却在做着某些喻示,只是此时,安瑞已经死去多时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


在两种人称视角上展开双重叙事的可能——评孔爱丽《初恋》

文□冷清秋

  

  孔爱丽同学的《初恋》我反复读了又读,虽然情节并不复杂,但是在叙事上,出现了多种叙述人称混用的现象。这给讲述视角带来颠簸跳跃的同时,竟然也有着生出另一番阅读味道的可能。

  一般来讲,在与人内心的距离上,第一人称叙事最近,第三人称叙事最远,第二人称叙事则处于两者之间。但是“第二人称叙事”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因为所谓的第二人称讲述,事实上是隐藏了讲述人“我”的“第一人称叙事”。但是,因为讲述时,“我”是完全站立在人物“你”的内心,完全用“你”的视角来感知外在的世界,尝试用“你”的知觉去体会这自身的冷暖,所以这和单纯的第一人称叙事又有明显的不同。这一点,在形式上尤其容易与“隐藏人称代词‘我’的第一人称叙事”所混淆。但是只要注意到叙述人所站立位置的不同,这两者间的界线还是黑白分明的。而孔爱丽同学在人称处理上的错搭,可能就是疏忽了这点所致。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从第一段来看,既然第二人称进入到了叙述层面,那么第二人称讲述视角从全文开始就建立了起来。本段结尾虽然出现了明显的“我”,但也并不会动摇这一点。问题出现在如下的第四段:

  “什么为啥?我懵懂了。”

  如果这一段还不太明显的话,那么到第六段则就把这一问题给完全显露出来了:

  “我腾地一声站了起来,你要是专门来告诉我你现在很有钱,那么对不起!”

  在解释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看一个句子:

  他说我认为你完全做错了。

  这是第几人称叙事?目前还无法说,来看下面三个扩展后的例子:

  例一:他说我认为你完全做错了。我就一下子恼了,吼道究竟有完没完!一点破事要追究到什么时候?手中的盘子当地磕在水槽上哗啦一声碎了,一同碎掉的还有我对于幸福可怜巴巴的最后那点张望。

例二:他说我认为你完全做错了。这话在不同的场合被他使用过很多回,但你都只是听,并不作声。是啊,争执有什么用呢?争执除了往共同的伤口上撒盐,除了把仇恨摊得更大,把幸福煎得更小外,还有什么用呢?就是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你从来不作声,就那么默默的用一种空洞把自己给紧紧包裹起来。但是这却被他理解为更大的抗拒。你觉得这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沟通,全是时光的下水道里经年累月淤积而成的误解。

  例三:他说我认为你完全做错了。说完把门呯地甩上,出去了。这呯的一下,似乎一下子把时间给掐断,整个屋子里的一切突然都凝固了一般,连座钟那摇摆的咔嗒声也变得分外苍老。泪就这样在她的眼角干涸了。

  临时写这样的三个例子,用以说明,人称叙事与人称代词间的区别。

  可以看到,在最初的句子中,出现了“我你他”三种人称指代,那么究竟是第几人称讲述,后面给出的三个例子告诉我们了,辨别的核心是讲述者所站的位置,而不是表面上出现了什么人称指代这种表象。

  所以爱丽同学文中的问题就在于,从第四段开始,叙述视角突然从第二人称转向了第一人称。

  通常来讲,小说在结构上至少有两个层面,一个是背景讲述,一个是具体的事件。在第二人称叙事中,人称代词“我”整体上是处于“讲述背景”上的,就算偶有突入事件层,但最终也会被重新拉回讲述层面。但爱丽在这里,直接就把“我”给推进到了事件层面上,并且没有拉回。因此,就直接出现了片刻的第一人称讲述,在后面与第二人称讲述又交杂着出现了几回。还有就是,后边的情节中把对话时的引号省掉,结果原本完全被包括在对话中的“你”和“我”外露出来,更是加剧了这种辨识上的困难。

  但即使有这种不利,然而,对于一段过往的情感来说,可能它的里表是完全不一的。所以,用第一人称来讲述外在的现在,然后用第二人称从当下描绘向曾经的过往,两者交差叙述,这不失一个好的尝试。但是前提是,要找到如何让两种人称叙述界分限明的方式。

我也在想,为何在爱丽的文中会出现如此复杂的情况(不是简单的“好”与“不好”,而是有出混乱,也有出现让人很有想象余地的苗头)?对人称把握的不到位应该只是原因之一,剩下的,我以为也许是在创作时,作者进入到了某种状态,有一种想充分表达的渴望,于是有意无意间,就以叙事人称混搭的现象,体现在了行文中。写作时语言上的功力是其一,另外想象上的能力或是知觉也是分外重要。

所以,这一篇,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不管叙事人称的混搭造成了何种的后果,至少在我看来,是很给人想象的,这种虽未真正爆发但是仍无法令人忽视的光闪,使得即便本文整体来看“人物在行为上与其年龄有些不太匹配”,但仍不失一篇很有看点的让人遐思之作。




时间见证一切——评吴建华《初恋》

文□冷清秋

  

  餐馆里给客人上菜,不能只端上来一个空盘子然后说:请品尝。

  但是小小说却真的可以这样做。

  这就是吴建华同学的《初恋》和其他人最大的不同之处,他只写了结识和终成正果,而空白了交往的过程。

  一段感情,从怦然的心动,到相许相守终生,执此两端,可以说可感可叹之处就皆已齐备了。具体的交往过程,体会也许各有深浅,但是详情却多半大同小异。说起这个,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对于一篇小小说来讲,最不利的情形是什么?

  我的答案是:情节陈旧雷同。

  但是真实的情况就是那么般,地球上的事,你总不能讲到外太空去。那么解决的办法是什么?

  建华同学的这篇文章就给出了一个示范:切入手法的选择。

  具体来讲,就是不再讲一个有头有尾,有高潮有结束的完整情节了,而是掐头截尾,中间抛弃。

  为什么是要抛中间?因为在一场关于“初恋”的同题赛里,最不缺的怕就是恋爱的具体场景了。因此,如有可能避开这个,那么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避开了“雷同”。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都要规避,像有些明知山有虎,偏朝向虎山行的同学,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这即所谓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是,一个凭的是勇的功力,一个借的是眼光的巧妙,因此虽是同台竞技,但是戏法变化各有不同。

  这里想说的不是熟高熟低,而是想指出,多知晓和掌控一种方法,在随后的创作时就多一条可以考虑的路径。

  除了结构,在细节上建华同学也很有用心。他不说此情的深浅,而是用三天结识,十年相守恩爱来反证当初的心境。这个远要比用语言来表白更能契入人心。所以,这个特意对三天的强调,其实是在以“轻”搏“重”,给后面的“一晃十年”打好底色——

  谁说初恋是青涩和懵懂的,初恋也可修成正果。

  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还是什么比这更让人愉悦的呢!

 

 

 

总觉得生活当有其底色——评王建平《初恋》

文□冷清秋

  

  建平这篇题目原本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主要来讲情节的“传统”(妈妈的“陈旧”往事)和“新潮”(女儿如今的心声半开),这种新与旧之间的相得益彰,即不失厚重,又能生动活泼。看似只是简单的对比,但在情节主题和阅读氛围上却达到了某种平衡。可是想了想,觉得作者既然这样书写,自然是意识到这是“好”的,所以决定转而谈另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文中“过量的巧合”。

  “过”与“不过”,有时只是一丁点的问题,但就是这一星半点,直接决定着阅读的口感,也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了作者创作倾向。

  我说的是汶剑死在去探望“小常宝”路上这个细节。

  也许“死亡”本身就是一种不可撤回的表白,和无法补救的懊悔。这对于主题的达成具有良性的效果,但是副作用是,不够深刻。而且这一死,把爱直接变质成了愧疚和终生的不安。表面上正向,其实在感情层面起到的却是负的效果。

  更为关键的是,“让人物死亡”其实是写作上的一种偷懒。因为若汶剑不死的话,作者就得交待这男人的出路在哪里,因为他不可能终生不娶。而一但心仪她人,又怎么交待对于“小常宝”的感情?如果脚踩两船——哪怕只是精神上的——对另一半则会背负上不道德和不负责任重担,人物形象受损。

  所以“死”是最好的。当事人可保情根深重,“小常宝”则可借此铭记终生,而读者也能掬眼泪半捧。然而唯独就失了深刻。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人物只要不死,这情感就必须要做出抉择。汶剑可以前来探望,但是探望之后呢?生活是拒绝没有结局的任何事物的。没有结局,在生活中往往就意味着出局。可如果真的散场了,这感情的戏还如何继续演下去?缺失了一个主角,配手戏变成了哑剧,这种临时变阵,让作者通过什么来和读者持续交流?

  所以,这就到了考验的时刻了。就到了你一定要发掘出生活更底层的东西。比如说,到底什么是爱?或者,什么是对于爱的执著?汶剑如果已经用行动表达了自己对于爱的坚持的话,那么“小常宝”又能做何种的回应呢?毕竟,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彼此的家人,社会的舆论,这些观众席上的因素,何时发酵?

  你可以说这只是写一段往事讲一个曾经无果而终的感情,不需要那么复杂,也不想考虑和在文中表现如此之多。当然,话是可以这样说,但还是那句话,小说不是写在云彩上的,有些因素可以不在情节中具体出现,但是却不会不在人物的意识或是行为或是事件背景中表现出来。而那些,也许是动力,也许是很现实的压力。

  我们不是在大海边谈情说爱,我们是在描述生活。可以浪漫,但底色却仍是现实。

  所以汶剑这饱含深情地一死,看似效果很好,其实却是与生活中的无奈,隔了虽然是薄薄的那么一层。其实,只有借“小常宝”(其实最好是叙述中的旁白),能把这生活中的无奈传达到位时,汶剑的死与不死,反而就不是真正重要的事了。所以真正的问题是,主题的椅子上,究竟坐着的是谁?

表面的事件讲述得很好了,而也只有同时回答好这个问题,这一篇在立意上,也才能卡到一个更好的位子。

但是上面说的这一切也许统统都不做数。因为小小说到底要承重几何,是一个很值得琢磨和验证的问题。所以,且说且看且想且行吧。

 



细微之处见真功——评安晓斯《初恋》

文□冷清秋

  

  细节代表着真实,也传达着生动。安晓斯同学的《初恋》,有幸得到雪弟老师百忙中出手指点,而且指的就是一个细微却又关键之处,所以我们便借机学习一下。

雪弟老师对于结尾改变的力度相当强,而且效果也很显著,因为结尾被削去一半之后,人物内心的那种精神状况更为突出。

“初恋”这种题材,一般来讲都是“老掉牙”的那种,而且多属于“过去的事”。时间这个休止符把它永久“暂停”在了读者阅读的时空之外。所以,如何把其和读者所身处的“现实”产生关联,是很必要的一点。因为我们不可能真的去关心诸如火星上的一沙一石,所有的关心最终都要设法返回读者层面,这样才能产生“打动”的效果。

  所以,雪弟老师拔冗趋简的效果就很明显了:张娟所回短信的诉说,泛着一层对于亲爱的另一半心牵肚挂的微光,像夜半昏黄的街灯一样,不强,却很显眼。把这个做放大效果,独占结尾并让情节嘎然而止,一下子焦点就从过往的“初恋”转向了当下的“爱情”。“初恋”是过去的往事,而“爱情”则是如今的进行时。这样戏码一下子从“完结”转换成了“演出中”,读者就由听众变成了观众,切入的程度自然就更加深入了。因为“初恋”这种“过去”你不讲也不会死人,而当下的“爱情”因为身在其中就不由得你不去关心。当然这种心理很微妙,但总有你需要考虑的时候。

  为了更好地理解雪弟老师的意图,就有必要猜测一下晓斯同学,为何当初在结尾处做了那样的铺排。其实,“铺排”这个词应该就已说明了问题——散文。

  晓斯的结尾是一个散文化的效果。而“铺陈”在散文中是一个惯用的手法。

  小小说写到现在,有以杂文手法入小小说的(像有些官场类型的,比如蔡中锋老师和程思良老师的一些作品),有以散文手法入小小说的(像我比较喜欢的紫书姐的作品),有的以类似说明文手法入小小说的(像小说先生弧笑弦的作品,特点是像说明书一样节简,在文字间作者本人让开视野后退得很远,一切全由情节说话,通常节奏推动很快)等,当然这样的说法也许不够严谨,不过大体上这些行文上的不同也就如所指的那般。

  因为雪弟老师是评论家,所以对于小小说边界的所在很为谨慎;而晓斯是写作者,因此更倾向于抓住时机对于小小说的书写做更多的可能性上的探索。所以对于结尾选择的不同,我以为体现的就是这种的文体意识上的差异。一个是要确保小小说之成为“小小说”,一个是不断的试图闯过界线想看下不同的效果。前者保证了小小说的独立存在和流向的发展,后者则有可能把小小说的边界推得更远。

  正是评论者和写作者的这种各自的努力,对小小说认知所做的标记和涂抹,使得小小说这种文体得以不断的明晰与确认,并最终从短篇小说的侧翼中脱离出来,成为真正的独门别户。

  还回到原文的结尾,雪弟老师之所以做出了那样的判断,除了文体上的潜在因素之外,在写作技巧上的原因是,在那样的一个场景中,短信的内容应该退居次要,突出的应为人物的内心。因此,那则“老公中风了”有这个功效之外,其余的无非是在表达人物内心的纠结和苦苦坚持。这些其实只要通过固执的、不断响起的短信滴滴声(这样比一则短信的内容更为简洁),通过张娟无法言表的神情,通过司机从观后镜里瞥一下那个不明所以的女人,就足以传达到位了。因为有些事很容易解释和读懂,有些事即使是永不褪色的时光,也无法解开情感中打成的死结。

  这之间的考量是很复杂的,但老师之所以为老师,功力便在此,何须多言,一语中的。

  因此雪弟老师虽然说得简单,但简单背后所展现出的功力和其中的深意,晓斯自当细心,方能全部领会。

 


万般心事诉与何人说——评谢林涛《初恋》

文□冷清秋


  我一直以来有这样一个看法——可能不太成熟,但我是这样想的——小小说写到现在,所谓的“好”与“不好”,很可能更多的要取决于文章讲述的方式。文笔属于建筑时的水泥,但读者切实感受到的是建筑外在的风格,和内在的表面装饰及家具摆设。因此一个好的讲述方式,等同于一个热情洋溢的邀请,更容易获得来访者的好感。

   所以,谢林涛同学的《初恋》采用了日记体——日记体本身没有什么稀奇,可因为是想别人所未想,做旁人所未做,于是——这个手法使得阅读产生了新鲜感,让文章本身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写得更好的篇章不是没有,可是林涛此篇让人耳目一新的光彩却无法被掩盖。

   除了结构外,手法上也有很值得琢磨之处。我是指,小说内第一、第三篇日记采用的是书信体,人称对应上是“我”对“你”;第二篇日记则采用了记叙体,人称上是“我“对”他“。

这种讲述人称的来回切换,缘由是什么呢?  你或者也可以把它当成作者书写时的一个疏漏,造成了人称上的不统一,但无法忽视的一点是,人称的切换带来了心理上拉远推近的效果,而且这远近是与文章内在的情节相呼应的。所以如果这不是作者的有意设计,至少也是作者书写时的下意识所为。如果遵循的不是文法,那么便是真实的心理感受在文字上的直接呈现。  但不管如何,日记体的形式给了这种人称切换以便捷的可能,而这种切换也贴切地反映了人物心境的变化。

只是还有一点疑问,小说结尾最后一段,看上去不像是“1988年12月9日”日记的内容,但是因为借着剧烈的情感这根藤顺延了出来。那么问题是,这最后一段,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呢?

日记之外人物的突发哀痛?超出文本讲述的全能视角的喟叹?情感强烈之际放弃文法外在形式的直抒胸怀?

我无法作出判断的还有,诉说真相的困难,何以会是母亲眼中”女婿“这样的”半子“身份,而不是婆婆面前的”亲生骨肉“这种血浓于水的深情?

当然这些问题也许并不须要回答,因为情感哀痛之际,也是理智之阀失灵之时。

问好林涛,这篇作品除了情真意切之外,也很有看点。

 

   


生活馈赠的礼物不是“痛苦”而叫“成长”——评张迎春《初恋》

文□冷清秋

  

  “博远经常喝高。喝高话多的他就会再次说起他的初恋。每说一次,晓雨的形象都会在弟兄们的眼中完美一分。”

  开篇处读到这句话时,我就在想张迎春同学的《初恋》如果下面持续地,把晓雨完美初恋情人的形象推高到顶点后,转而通过“第三人”(也许是喝酒的弟兄们中的一个,也许是另外的其他人)的眼光进行,甚至切入到“第三人”的恋情,或者干脆让“第三人”对于这个传闻中的“晓雨”生出莫名情愫,那就好玩得多了。要是“第三人”是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伙,而又对博远这项目组老大的为人和能力钦佩有加,那么就更好玩了。只是,这岂不是要成了肥皂剧的恶俗桥段了么?所以,我们还是简单些——

可不可以从博远对于初恋的难以释怀中,来写另一个人的初恋呢?切入点就是博远这样一个事业有成的人,醉言醉语中对于晓雨的完美塑造,结果给他人所带来的遐思。

所谓言者无意听者有心,且不提这人暗生情愫,但当博远本身遭遇到现实版的晓雨后,被硬生生的生活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而这个被博远先前话语所误导的人看在眼中,晓雨这种完美形象则开始四分五裂,然后他就在疑惑,这博老大所念念不忘并让自己产生向往的,究竟是这个后来居上的项目主管晓雨,还是其记忆中的被命名为“晓雨”的某种虚妄呢?

  这种难以辨白,虽然表面上是多年后初恋情人不再堪回首,往事只成追忆,实际内在展现的却是生活的潮水对于情感礁石的冲涮。

  迪克牛仔嘶哑着喊道“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愿意等待”时,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已经不言而定了。只是博远仍固执在自我的想象之中,不肯直面相对现实。

  因此最后那一拍两散的结局,与其说是纠结,不如说是生活重新步入正轨。只是,博远似乎并没有明白这一点,仍然——至少在言辞中——与心中的那份过往继续纠缠。

  但这是他自己的事,我们本着尊重一个“成年人的选择”的态度可以不管,可是作者的写作倾向呢?这时,先前所设计的“另一个人”就可以登场了。如果博远代表着对于情感执迷不悟感性的一面,那么这“另一个人”就代表着在情感选择中我们理性的一面。让他对自我做出选择,来和博远达成平衡。

  这样,把人的感性和理性分别释放在不同的人物身上,远比单边只描述其中的一面更显“真实”。

  此外,从技巧上来讲,博远对于晓雨的执念是用漫长的时间所酝酿的,“另一个人”伸手从博远的执念中掬水而饮,跃过时间这个障碍,直接达到深情一刻,也会是个比较有趣的尝试。就是把恋情的不同阶段分布在不同的人身上嘛。说到这里,会不会有这样的一个状态呢,文中三个人物,分别处在“恋前”“恋中”“恋后”?他们合成了“恋情”的全部。这三个人物相互间也许是有关联,也许没有,总之,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放开了去想。

  还回来说迎春同学的这篇《初恋》。其中处理最值得人玩味的就是,博远心情的转变是因为“大家复杂的眼神”。这点很有意思。因为显然大家对于博远先前一再陈述的“初恋”有了很现实的怀疑。这种怀疑是对于博远行为本身的反问,是对于他智商的猜疑——

  他究竟是一个犯花痴的男子,还是一个情根深种的男人?这苦苦的与过往纠缠不止,究竟是一种痛失美好后的自我惩处,还是经事不够的情商过低?

  经此一役,博远实际上形象大跌,他所念念不忘的初恋事实上也一去不返了。

  最后清秋把下面这句话送给那些需要或者可能须要舔伤口的人们。因为虽然付出了未必会有收获,但是唯有付出才会有成熟的那一天 ——

有时候失去不是为了让你痛苦,而是要你借此快速成长。

博远不明白这一点,但是你要懂得。

 


新瓶与旧酒之间——评庭院深深《初恋》

文□冷清秋

 

 

 

  小小说虽然已经波澜壮阔三十余年,但文体形式的研究和确认目前还处于发展探索之中,因此小小说到底有多少种写法,还不得而知。   但有一种写法效果是很明显的。就是压缩在有限的时空里,于局促中把情节展现出来。庭院深深同学这篇《初恋》,把地点设定在海边的张望,始终让人物处于焦灼的等待之中,一步步地把情绪推向饱满,以至于最后跌入痛苦的深渊,把思念幻化为一只誓把大海填平的鸟,这种歇斯底里,这种永不停歇的苦苦坚持,这种以命相博的惨烈和无望,最后都被那满腔的悲愤熔铸为一位少女对于爱的执著。

  中国古代神话传说自开天辟地以来,有三个悲情人物,一个是撞不周山的共工,一个是逐日的夸夫,还有一个就是本文中填海的少女精卫。以我有限的阅读经历,少女精卫应该是传说中最后一个,对于爱有着执著信念的绝唱了。再往后,无论是同样身为传说的哭倒长城,还是文学创作下的六月飞雪或是记录中的大旱三年,都再不曾出现过精卫这般看似弱小,实则豪气云天的女子。为了爱无所畏惧无所顾忌,也许疯狂,却是真的让人痛之惜之。

  所以我觉得,庭院深深同学选取的这个人物,就“爱”和“执著”来说,人物形象已经达到了一个顶点。选对了角儿,剩下的就是如何把戏给排好了。

目前作者把结尾停留在陶渊明的诗句中——那是一千六百多年前陶公的独家感受——实际上削弱了前面的努力。因为诗句中指向的是“英雄志”的情结,而作者从诗句的字面中撮合出了“儿女情”这一情愫。这个想法很大胆,也很有效,即借用了神话人物,又与诗句相区分开。这种同中之异,决定了作者不能仰仗前人的讲述来达到自我的目的。

因此,在我看来这个结尾,即可以以少女对于爱情执着的升华为结束,也可以更好的延伸进“现实”,来传达作者的某种情怀或者赋予更强烈的“现实感”。

问好庭院深深,这一篇很有想象力,在众多的“初恋”里也极具特色。

Hi,米雅——评欧阳永清《初恋》

文□冷清秋

 

曾经的“初恋”,若不是“爱过”,便是像欧阳永清同学此篇《初恋》般,充满了“错失”的心酸和悔恨。

究其原因,无非是在突发的情感中,掺杂了太多的现实因素。诸如相貌,家庭,技能,地位,习惯等等。当然,这些是组成二人情感生活的全部背景细节,但恋爱之所以不同于婚姻之处,就是因为这些只是背景细节,而不会成为交往过程中的主体。因为爱与不爱只关乎这个人,嫁与不嫁才会关涉到更为完整的社会生存背景。

可是此时此际,人心是忐忑的,顾虑是方方面面的,性情也可能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便是本文中所有问题的由来了。二十二岁情窦初开的“我”,可能没有能力也没有技巧去看穿名为“米雅”的这个女子的心思。彼此交往了解的不足,使得“我”更不可能预估到,“米雅”母亲的遭遇给这个女子心灵上造成的烙印。这创伤甚至改变了米雅的人生观。

所以这也是让人感兴趣的地方所在。所有的一切懊丧,皆是起自于这上天的“恩赐”——因为正常情况下,这样动人心神的米雅,是与这般毫不起眼的“我”绝缘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讲,这起错失并没有超过一场常规的人生际遇。而真正成为纠结的,其实是米雅若即若离的行为,言辞闪烁的态度。

米雅是真的“爱”“我”么?从文章中的情节来看似乎如此,然而细心体察之后,你会发现,其实其心里充满了对于自己身为女人的哀伤,还有对于那不确定的人生的彷徨。

从母亲那里,米雅心甘情愿地“继承”了那种情感的不测,预设了自己人生的某种结局。所以,她现在一直在做的,只是如何来规避意识深处的那份凄惶。

而这也就决定了,“我”只是一个备选项,米雅目前在乎的不是“我”本身,而是“我”这样的某类人。这也是为何米雅能如此平滑把自我的感觉切换到另一个人身上的缘由,而起因表面上的“我妈非要我走”,毫无疑问带有一种不言而明的喻指。

这也是为何街头重逢时米雅为何要向“我”做这多解释和另设期待的起因。表面上留有余情,实质上反映出的则是情感的漂泊无根。在这女子看来,此身托于何人都无所谓,只要能让她生出一份安全感,而这安全感的产生不是来自于对方的忠心,而是仰仗于对方的无力背叛。

这样的米雅,她的人生装盛的不是自我的青春,而是母亲未能饮完的那坛苦酒。

可是这样真的好吗,米雅?

无论是挑选一个不会轻易背叛的另一半,还是在结尾处言之凿凿地讲明是她“舍弃”了“我”,无非都是一个心无所倚的女子的自我保护。

可是,这样真的行吗,米雅?

这样的困境并不是没有机会打破,设定人生结局的剧本也有重新改写的可能,只是这更多的要仰仗贵人的出现。

只是,以这样方式来择偶的你真的还有机会么,米雅?

当再次相遇时,在街头交错而过的你,身后拖着的是自己亮丽的身影,还是依然是你母亲那苍老的一生?

祝福你,米雅。

永清同学这篇想写“我”的失意,但是我却非明看到了那个女子背后的落寞。心有不忍,故而舍“我”而就她。问好永清,再接再励。



在时间序列上跳舞——评郭溅添《初恋》

文□冷清秋


写作在时间线上,对于事件的讲述至少有这样几种——

过去——现在;

现在——过去;

现在——过去——现在;

现在——过去——现在——过去——现在;

郭溅添同学的《初恋》采用的是最后一种,通过一次回乡时的偶遇,不断的从现实追溯过往,带出了曾经的一段如今来看依然让人无限感慨的往事。

这种不断的在过往和如今跳跃的方式,把因与果之间的关联临时斩断,这短暂的间隔,实现了讲述上的错位与对比,最终达成了现在文字中这种让人百感交集的效果。

但溅添同学这篇《初恋》真正的功力,还在于结尾处对于主题不动声色的升华。一个看上去很可能是一件“嫌贫爱富”的庸俗情事,通过“我”和母亲寥寥的对话,一下子把讲述的话题从“人品”推升到“命运”和“生命的困境”。

可以想象,农村中,一个被贴上“克夫”标签的女子,将会忍受着怎样的被妖魔化了的余生。我的心由此颤动,是因为如果这是上天的“报复”的话,那么未免太过于残酷,残酷到“我”这个当年的“受害者”也不忍猝睹的地步。如果“我”如今已不再恨她,那么上天可以收回这种没有边际的严厉么?

当然不能,这就是各自的命。说不清,道不明,无法预测,不能更改。

真正的无力是什么?就是你看到了,却像隔着汪洋大海一般,只有旁观。

当曾经炽烈的爱冷却并重新散发出淡淡的温情时,对于个人情感和命运的关切,就转向了对于某个群体的凝视和反思,这时个人的胸怀,便升格为一种群体性的情怀了。

这种效果的达成很自然,这个从作者只用了十数个字来完成就可以间接反映出。那么如此水到渠成的效果是如何造就的呢?

其实稍一“回忆”一切就都明了——

“我”初次表白时结果高考落榜。当然这似乎不能算什么,但是当“我”后来考上军官学院,重新交往后出现意外事故,两件事联系起来就不太一样了。再加上现如今的寡居,似乎都在印证着这女人是丧门星的“现实”。因此可以看到,这种“结论”本身就隐含在情节转折之中,先前之所以没有表露,只是因为整体还处于断裂状态,经过母亲这一个“克夫”的总结,原本散乱的细节,一下子凝结成沉重的现实。而这份超出预估的沉重,不但让“我”心生悱恻,也让读者不再去锱铢必较这女人曾经的德行,反而去关注这命运的公平与否,人生的时运莫测了。

问好溅添,虽然内在也有些许粗糙的地方(比如“我”碰到石头上和成为植物人这组细节——太电视剧化了),但整体上设计的自如和效果的显著,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结尾处转折和升华的平滑,很不易。可能很多人都在学欧·亨利式的结尾,但所谓的“欧·亨利式”,不是简单的情节打一百八的反转,而是让剧情能以瞬间漂移的方式弯道安全超车。

所以,这篇整体来看在悬念和转折和主题的升华上做得很不错。

祝贺。

 

 

说不完,道不尽,是细节——评安晓斯《初恋2》

文□冷清秋

 

 

 

 

安晓斯同学文字上的叙述功力是不用挑剔的,所以这里只谈细节设定对于主题表达所产生的张力。
  这个问题之所以会出现,除了写作方式不断改进的内因之外,更重要的是,现在的读者,更倾向于从自我的感受中作出判断,而不是“听取”一种事先设定好的结论,也不再愿意“遵从”某种固定的观察视角。这种个人存在意识的提升,反映到创作中就是,作者不能再简单明了的“告诉”读者“意义”为何,文章到底是“讲了什么”。
  即便你是要从事一种“孤独的书写”而不打算事先考虑这些,但从提升写作质量的角度来讲,这也依然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实际上考虑到小小说的题材特征,以及读者现实中的能够感知,这个问题可以简化为:细节是如何打动读者的?
  为了避免空泛,下面就以晓斯的《初恋2》为样本来做一个具体的分析。
  这一篇因为是同题赛,所以题目上无法写成《欠你一块牛排》之类的,又因为“讲述的功力”是写作者“应该”具备的基本工,所以再扣除这一点的话,文章整体几乎就成了流水账。没有明显的漏洞,但也少有让人心动的欢喜。
  究其原因,除了写作策略上采用了顺延的正常时间序列外,缺乏可以传神的细节也是关键之一。下面我们具体来讨论这些。
  正常的时间序列下情节想要好看,如果不是靠悬念迭起,便是仰仗书写者平实的叙述能力。但平缓叙述上造成的情节沉闷,往往须要悬念来中和,所以其实这两者通常是并存的。晓斯的这篇《初恋》一个问题就在于悬念不够。如果不用悬念,那么就只能参杂进“有趣”来调节,可这须要更多的细节来实现。所以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细节。要申明一点的是前面说文中“缺乏细节”,不是指没有细节,而是说细节不够。像月娥关于裙子之处就是细节,但很关键的小刚却没有真正可以对应的具体描写。当然,作者写了,虽然不多但就在关键的结尾。但是请先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言情小说和主写感情的名著在写作设计上的区别是什么?
  我个人的一个直接感受是,前者中爱就是人物的一切,后者中爱是人物的一种羁绊。这种“羁绊”,一种直白的表现就是“放不下”。但生活的现实却须要人物“放下”来继续前行,那怕只是表面上。
  而这种“放”与“不放”在人物心理和行为上的纠缠,就是达成人物情感表达之处。
  一个人在生活中是肩负着许多责任的。抛开这些责任来写哀痛,是言情小说的拿手好戏,效果好但问题也很明显,就是没有节制和约束的情感倾泄,会产生苍白感。
  (像晓斯前一篇“初恋”通过短信来阻断汹涌的情感潮水的奔袭,这种“节制”做得就很到位;并不是说总要如此,但大多时候总得如此)
  然后就这篇《初恋》来看,小刚结尾处的那份“恭敬”(用在此处这真的是个很糟糕的词),似乎传达出的是弥补“心愿”,但这怎么可能!虽然那泪语看样子也在显露心中的悔恨,可这种“心愿变相达成”的结局,不但是作者情节设计上的错招,也消减了人物情感上负担的沉重。
  这样的说法可能太过于苛刻,但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设想:
  店员问先生您打包的牛排要几分熟?
  “几分”?小刚愣住了,说都行吧。一般都要几分?
  一般是八分熟的样子,不过每个人的口感都是不一样的,先生。 那究竟要几分?小刚的泪一下子又落了下来。
  如果可以,我会叫它《牛排几分熟》,当然同题赛中那是不可以的。此处我的目的在于,一来想说明这样的一个细节,通过无法购买到合意的牛排,更能传达出那种无法补救的效果。还有就是,情义的表达不一定要到坟头,在更早处也可以实现。而这节点的选择就指向了本文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情节的陈旧。
  原因你看到了,是作者节点选择得太靠后。通往祭奠的路有很多条,但到了祭奠处的场景就只有同质化的一个了。
  因此,这所谓的细节,牵连出的远不是局部,也关设到了整体的构思了。
  问好晓斯,既然你的写作已经达到了这样的水准,所以我在评议时自然也要水涨船高。若有苛刻之处,希望当能谅解。


“保鲜”过去,“认领”现实——评马发海《初恋》

文□冷清秋

 

  马发海同学的《初恋》,给女主人公设定了一个让人无法心平气和的结局,这可能是为了最后时,为“我”的那种痴心不改和心中的祝愿打底色,只是,事情要从里而不是表来判断——表面上这种对于过往美丽的“肯定”,在文中,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对于“现在”的伊余的拒绝。

  虽然这对于悲惨现实的“拒绝”,看上去也是“理所当然”,但这种认知判断上的隔阂,造成了“我”和现在的伊余之间无法跨越的障碍,其结果就是,伊余已死。

  这显然对于表达“我”的情深是不利的。这只能说明我对于伊余的爱仍停留在幼童时,当年还可以称得上是怦然心动,现在却只能被当作是肤浅了。

  什么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指的就是对于心怀爱意的人来讲,样貌就是一张皮,关键但不重要。

  当然,我能理解发海是想用曾经的美丽,来抵消现在伊余的身遭不幸,但作为一个成年人的理智,应该明白,这种妄想除了安慰自我外,并无其他的功效。所以问题就在这里:

  最痛苦最须要同情的是伊余还是“我”?

  “我”的这种对于现实的拒不接受,因为没有其他情节的支撑,最后的效果是除了保鲜伊余在“我”心中的美丽外,再无二用。问题是,记住虚妄的过去,而不接近真实的现在,这是祝福还是逃避?

  解决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当年“我”向伊余承诺时,让伊余轻轻地嗯一声。然后在现在的结尾听到真实情况时,内心震动之际,轻轻唤出一声“伊余”,然后结束全文。这样当年女孩满怀甜蜜沉甸甸的一诺,和现在飘渺无声的“我”的一声唤,跨过漫长的时间完成了一次应答,这一应一答之间,那种往事的芳香和现实的煎熬就混合一处。同时这一呼一应之中,当年的承诺被冰冷的现实瓦解,“我”内心的那种悱恻和无法梳理的懊悔也得以传达出来。

  另一种就是,让“我”听到这样处境的伊余,仍然在坚守着对于家人的承诺,和生活顽抗,保护着千疮百孔的小家。这和“我”的“失言”(承诺要给她幸福)形成对比,对于这样的一个女人,即便身遭不幸(年华老去,生活困顿),当在其精神的感召之下,觉得她“还是那样美丽”时,“我”的这种表达才不会苍白无力。

  自然,说到这里,你会发现,更好的办法就是把上面的这两者结合,共同在文章中呈现。但这显然是发海同学须要考虑的事,所以这里我就不再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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