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部分学校的家长为买月饼,颇费周折。因为他们要完成孩子交代的作业——征集月饼献爱心。学校发出“自愿捐献”通知,家长心理很微妙,感觉被迫完成“任务”。
本周一,孩子在越秀区某省一级学校读书的张女士收到学校一纸通知,建议捐月饼给孤寡贫困人群。“关键词是‘自愿’,但我感觉肯定无法自愿。”家长丁女士表示,孩子今年刚上一年级,如果不响应学校的“号召”,担心以后孩子被老师“看不起”。“昨天才发通知说要捐献,今天就要交货了,团购都来不及了。”丁女士很为难。
南都记者在市内部分小学了解到,中秋节前献爱心月饼到福利机构、孤寡老人家中,并不只是一两间学校的倡议,有相当一部分学校都会发出类似倡议。“我们献月饼从一年级献到四年级了。”家长冯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以往单位都会发一两盒月饼当做中秋的福利给员工,今年开始不发了,这也没什么,关键是自己去买盒月饼交给孩子拿到学校献爱心,感觉有点怪怪的。冯女士称,为了顾及孩子感受,她还是给孩子买了一盒月饼拿回学校。
献爱心无可厚非,学校组织这样的活动,相信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考虑到献爱心的主体是学生,学生又没有任何独立的经济能力,因此献爱心的方式要合理,量力而行,把社会化的行为交给未成年人去做,显然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当学生的行为通过个体活动无法得到满足时,学生只能求助家长,那么家长在献爱心的活动中又是怎样认识和表现的呢?
学校虽然发出了“自愿捐献”的通知,但是在家长眼中“自愿”一词很微妙,首先,如果真是自愿,自己可以选择不捐,如果不捐,孩子在学校会不会受到老师的冷落;其次,如果自己捐的月饼没档次,价格低,孩子会不会被其他同学取笑;还有,如果迎合了学校的要求,满足了孩子的虚荣心,会不会助长孩子攀比、炫耀的心理;最后,如果捐了这次,类似“自愿捐献”以后还会不会有。看来捐也不是,不捐也不是,捐多不是,捐少更不是,搞得家长很矛盾。
其实,献爱心本可以很简单,但是学校的硬性摊派让简单的捐献变的复杂化了,“统一指令”即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也加重了学生的心理负担,与捐献本身背道而驰,攀比着做好事,只会使好事变成坏事,与教育本质南辕北辙,而孩子,更丝毫感受不到献爱心的价值与意义。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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