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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格的新交通法”出台六天来,热议不断。人们大多对闯红灯、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拍手称赞,但是对其中涉及到的“抢黄灯”扣6分的规定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界定“闯黄灯”,什么车速过路口才能不闯,变黄灯前是否加以提示,以及路口减速等黄灯是否会添堵等几个问题上。对于诸多疑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也做了相应解释。
在我看来,一项新的法律法规从制定、出台到实施,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再到被公众理解,社会接纳,这个过程或许会更长些,所以作为改革者首先要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质疑,拿出魄力与决心,誓将改革进行到底,历史上的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范仲淹新政,孝文帝改革都曾受到保守旧势力的反对,商鞅为此还付出了生命做代价,但这些都丝毫没有动摇改革者变革的决心,哪里有反对的呼声,哪里的呐喊也最响,所以有的改革虽以失败而告终,改革的成效却立竿见影、显而易见,都给当朝带来了一线光明和力量。
俗语有曰:“听到蝲蝲蛄叫,还不种地了”?地还是要种,而且要种好,作为制度的创新者,也要适当地听一听蝲蝲蛄的叫声,因为制度的完善、科学、合理,是制度贯彻落实、实施到位的有力保障,交通法规关乎着百姓的出行与生命安全,马虎不得,任何一点过失都可能是致命的。
新交通法实施以来,路口的交通秩序显然好了许多。早晨上班,发现很多车都静静地等在线内,即便红灯的最后一秒,也没有车提前抢行,人车争路的现象少了很多,突然感觉安全感大幅度提升,走路不必再左顾右盼,目视前方,大步而行。我想这个时候如果有央视记者采访我“你幸福吗?”我会说“我幸福”。
当然,我希望这种幸福感不是暂时的,能延续下去,而真正要将这种幸福感延续下去,仅靠制度的严惩,显然是不够的。“乱世当用重典”是封建统治者惯用的手段,早在《尚书·吕刑》中孔子就说:“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这就是所谓的张弛有度,法律要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变化,但是重典也是一把双刃剑,乱世虽可用,后果却难料,如今盛世太平,民乐融融,重典会不会打破这种“和谐”局面,不得不让人担忧。
严罚可以治世,但不可以治国,早在先秦,便有前车之鉴。制度只能作为一项法律依据,执行标准,要想从根本上守住安全的底线,还要加强安全法规意识与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很容易,好的行为习惯的培养和养成却很难,往小了说,几年,十几年,朝大了讲,几百年,上千年,数十年前国人就呼吁上车排队,呼喊了几十年,现在还是乱糟糟的老样子,所以,政府千万不要认为一部法律被冠以最严厉的名词,就可以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囧境,彻底改变交通拥堵的局面,人在囧途,也仅仅是个开始。
当良好的行为习惯变得遥不可及,迟迟未到时,法律便是最好的武器,用法律的强制手段规范人的行为,能增强人的主观意识,进而达到客观效果。据交通部门统计资料显示,在交叉路口出事故较多,多数是闯红、黄灯所致。新交规施行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为下降了66%,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率。另外,如果遇到大交通流量,闯黄灯行为会引起车堵在交叉路口中央的情况,更会影响交通,不抢黄灯路会更顺畅。当然,最好的方式,是将二者有机地结合到一起。
针对新交通法的一些具体实施细则,还将陆续出台,这部法律会日益完善,但我相信,惩罚不是最终目的,当所有人都养成了遵守交通,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时,法律便失去了作用,只有把法律构筑的这道安全防线深深地植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安全,才最终会有保障。
最后,针对“闯黄灯”的争议,建议在所有十字路口都安置有数字显示的读秒器,绿灯变黄灯前5秒进行友情提示,这样或许可以减少闯黄灯的带来的尴尬。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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