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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在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洪塘村委会合盘石童家村小组,一辆超载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的面包车侧翻坠进水塘,冰冷的塘水无情地吞噬了11条幼小的生命。事故发生后不到24小时,滨江镇人民政府与罹难儿童家属签订交通事故协议,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48万元整,并以现金形式发放。
随着事件的深入调查,出事幼儿园被曝出是无资质、无审批手续的“黑幼儿园”,问责机制随后迅速启动。12月26日,贵溪市政府副市长、贵溪市滨江镇代镇长、贵溪市教育局局长及副局长等12名政府官员被停职检查。一些没有通过审批手续的“黑幼儿园”被关停,一些没有达标的校车被停运。
在当地“高额现金赔偿”、“政府官员问责”、“关停黑幼儿园”等系列措施之后,聚集在贵溪的新闻媒体逐渐散去。然而,笼罩在当地家长们头上的阴霾却并未散去。”
从事件发生到事件最终被处理,贵溪市政府的反应力度应该是很快的。先是迅速与罹难儿童家长签署赔偿协议,然后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看起来还算可观的48万元人民币,随后又迅速采取问责机制,彻底清查无手续的“黑幼儿园”,追究事件中相关人的责任,但是种种举措都在说明一个问题:政府正在以最小的代价来获取最大的利益。
以最大的牺牲来换取最小的代价,和以最小的代价来获取最大的利益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性质。如果政府肯做出最大的牺牲,黑幼儿园或许就不该存在,黑校车也不能上道,11条幼小生命死亡的悲剧或许就不会上演,反之,政府用现金、问责、取缔这些看似及时的举措平息公众、媒体的怒气,和11条幼小的生命相比,这些措施岂不显得太滞后、卑微、渺小。混淆公众的视听,转移公众的视线,是政府面对突发问题时的一贯做法,以最快的速度宁事息人,寻找替罪羊,转嫁危机,化解压力,将公众知情权蒙在鼓里,我只能说,政府越来越不像政府了。
在这件事中老百姓永远都是利益的最大受损者,即便拿到了钱,可有哪个家长愿意舍弃孩子的生命来换取所谓的补偿呢,但是,当地政府在清理干净自己身上的污垢后却依然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某些官员的帽子保住了,贵溪市的名声保住了,不了解真相的老百姓为政府竖起了大拇指,真可谓皆大欢喜。
单就事论事而言,事件远远不止处理几个相关责任人,取缔几个非法幼儿园这么简单。作为当地政府,应该切实考虑的是:取缔了这些非法的幼儿园,园里的孩子怎么办?为孩子的生命负责固然重要,可是谁能为孩子的未来负责?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从问题的本质入手,贵溪市农村有大量的留守儿童,父母都不在身边,孩子在成长期只能由老人看管,可是老人只能管孩子的温饱问题,却解决不了孩子的受教育问题,于是一些手续不全的“黑幼儿园”肩负起了教育留守儿童的重任,低廉的学费,车接车送,有的还提供午餐,可以说正是这些幼儿园的存在才解决了家长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可以一门心思在城市里工作赚钱,也解决了老人们教育隔代人的苦楚,现在这些非法的幼儿园被取缔了,合法的幼儿园又在哪里呢!我国农村的现状是人口稀少,村与村之间距离遥远,给每一个村落建一所标准的幼儿园显然不现实,而村与村之间的道路又大多崎岖狭窄,高低不平,交通状况欠佳,一遇突发天气,上学便成了难题,种种实际情况都在影响着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程度,有些家长明明知道黑车自身存在着危险,却苦于没有解决的办法,有车总比没车好,有幼儿园总比没有好,所以黑不黑,白不白,百姓的需求难以通过正规的渠道得到解决,政府可以把办公大楼修的富丽堂皇,却没钱给农村添置一辆合格的校车,修一条宽敞的马路,建一所标准的幼儿园,我们的政府实打实的成了摆设,而忘却了自己人民公仆的本色。
国家办学的宗旨本应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这里的一切本不应该有城乡差距,地域区别,更不应该受人为因素的控制,但是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实际情况,农村中适龄儿童求学、入学困难重重,师资力量稀缺、教育资源匮乏、社会关注不足、政府支持有限,国家虽然每年都下拨教育经费,但是这些经费有多少可以真正落实在农村幼儿教育上,我们根本无从知晓,一方面是明知的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另一方面却又是入托难、求学难的窘境,政府夹在中间,明哲保身,但求无过。
想要从根本上彻底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地政府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取缔很容易,关键是取缔后孩子该怎么办,因为关注孩子的成长,也是关注国家的未来方向。
你,能给我答案吗?
2012年12月31日
(仅以此文,纪念逝去的2012,相信2013,一切都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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